梅毒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梅毒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1、早期梅毒的治疗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的治疗后方允许结婚。
2、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在梅毒的治疗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3、梅毒的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梅毒的治疗,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治愈疾病、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梅毒的治疗。
4、梅毒的治疗要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来进行梅毒的治疗。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梅毒的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
腹痛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急性腹痛发病比较急骤,多数病情危重,不及时处理可能会有严重的后果发生。慢性腹痛病程往往较长,但病情一般没有急性腹痛危重。治疗腹痛最重要的原则是要明确病因,只有明确病因后才可以最有效的进行治疗。暂时无法明确病因的腹痛,可以根据腹痛的程度给予对症治疗,轻者可以应用解痉药或非甾体类抗炎药,严重的可以应用吗啡或杜冷丁等强效的镇痛药物。
哮喘的治疗原则是什么
1 长期原则
哮喘是一种长期慢性病,在目前的医疗条件下,治疗目标是以控制病情发展,减少和减轻急性发作为主。有些哮喘患者不了解哮喘治疗的艰巨性,总希望用一种药物、一种疗法短期内将哮喘治愈,这是不现实的。
有些病人哮喘急性发作时,由于憋气、呼吸困难而痛苦不堪,希望医生迅速缓解哮喘带来的痛苦,所以在接受治疗时积极配合,而一旦病情缓解就不能坚持治疗,甚至完全停止治疗。殊不知,只有重视平时的预防和治疗,才能大大减少急性哮喘发作的次数,从根本上减轻痛苦,减少死亡的危险。同时也因就诊次数的减少,减轻医疗费用的支出。
2 个体化原则
很多患者对于疾病之间的信息交流也非常常见,他们会将各种药物使用的体会进行交流。往往可以看到一些患者,在等待门诊就诊时互相交流:你用什么药、效果怎么样等等。但是很少有患者在交流时会谈及具体剂量:你用多少喷、什么时候加量的、什么时候减量的。其实,这往往是哮喘的治疗很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有别于其他慢性疾病的一部分--个体化治疗方案。
3 规范化原则
这种规范化不是由某一医院或个人制定的,而是基于许多临床实践和严格设计进行的全球多中心研究的结果。目前全球早已制定了有关哮喘治疗的指南,并不断更新和完善。我国呼吸学界也根据我国的实情制定了哮喘防治指南。
癫痫病治疗原则是什么
1、癫痫的治疗需要到正规的医院,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紧密型。合理用药不但能控制大多数癫痫发作,而且安全性好。癫痫主张单药治疗,从小剂量开始,如单药无效,再考虑加另一种抗癫痫药。如需更换另一种药物时,须逐渐替换。特别是不可滥服某些中成药或多种药物混合使用。
因为在某些所谓专治癫痫的中成药中,往往含有多种西药成分。如某癫痫患者,轻信广告不惜重金购买某中成药,癫痫发作曾一度控制,但出现了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头颅核磁共振显示小脑严重萎缩。
2、正确的检查和明确诊断。癫痫病的症状、病因、治疗方法等都是唯一的吗?当然不是,我们都知道癫痫病症状有很多类型,病因更是复杂多样,治疗方法和治疗药物也不少,那么应该采用什么方法、哪种药品呢?这就必须要知道该患者是哪种原因引起的、哪个类型的癫痫,才能针对性选择治疗方案和药物。而这就要初步明确检查诊断。
3、对症分型辩治。在治疗癫痫病的过程中,有针对性是很有必要的。癫痫病的病因机理复杂多样,治疗能否有效、能否治愈,在于能否针对性治疗。所以,这个环节是治疗的关键环节。
经过明确的科学检查后,找到了病因,而且专业医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癫痫的类型,治疗就要开始了。当然,虽然找出病因很关键,找到治疗方法也是重中之重,但是癫痫病治疗过程也是不容忽视的。
治疗的方式有很多种,需要强调的是,在治疗的过程中,并不是服一种药、或者做一次手术,就可以完美解决的事情,而是需要患者和医护人员紧密科学地配合,不但要避免生活中任何一个会引起癫痫再次发作的危险工作,还要注意日常的饮食、尽量少受刺激等,总体来说,能够坚持规范地治疗,治愈癫痫并不是一件难事。
4、癫痫的治疗过程是一个长期且缓慢的过程,患者必须要配合医生,持之以恒。一般是在发作完全控制2~5年后,再根据具体发作类型、脑电图正常与否,综合考虑减量和停服的时间。切忌突然停药,否则会招致癫痫发作,甚者会引发癫痫持续状态。所以,何时停药,如何停药,一定要遵医嘱。
5、在癫痫治疗过程中,患者应坚持不间断的和有规律的服药,以保证药物浓度一直处于有效范围内,以维持疗效。不规则服药,往往是不能控制发作的主要原因。在服药期间,要定期去找医生复查血药浓度、血常规和肝功能等,以使医生了解病情进展,调整药物。
癫痫病治疗原则是什么
1、癫痫的治疗需要到正规的医院,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紧密型。合理用药不但能控制大多数癫痫发作,而且安全性好。癫痫主张单药治疗,从小剂量开始,如单药无效,再考虑加另一种抗癫痫药。如需更换另一种药物时,须逐渐替换。特别是不可滥服某些中成药或多种药物混合使用。因为在某些所谓专治癫痫的中成药中,往往含有多种西药成分。如某癫痫患者,轻信广告不惜重金购买某中成药,癫痫发作曾一度控制,但出现了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头颅核磁共振显示小脑严重萎缩。
2、正确的检查和明确诊断。癫痫病的症状、病因、治疗方法等都是唯一的吗?当然不是,我们都知道癫痫病症状有很多类型,病因更是复杂多样,治疗方法和治疗药物也不少,那么应该采用什么方法、哪种药品呢?这就必须要知道该患者是哪种原因引起的、哪个类型的癫痫,才能针对性选择治疗方案和药物。而这就要初步明确检查诊断。
3、对症分型辩治。在治疗癫痫病的过程中,有针对性是很有必要的。癫痫病的病因机理复杂多样,治疗能否有效、能否治愈,在于能否针对性治疗。所以,这个环节是治疗的关键环节。
经过明确的科学检查后,找到了病因,而且专业医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癫痫的类型,治疗就要开始了。当然,虽然找出病因很关键,找到治疗方法也是重中之重,但是癫痫病治疗过程也是不容忽视的。治疗的方式有很多种,需要强调的是,在治疗的过程中,并不是服一种药、或者做一次手术,就可以完美解决的事情,而是需要患者和医护人员紧密科学地配合,不但要避免生活中任何一个会引起癫痫再次发作的危险工作,还要注意日常的饮食、尽量少受刺激等,总体来说,能够坚持规范地治疗,治愈癫痫并不是一件难事。
4、癫痫的治疗过程是一个长期且缓慢的过程,患者必须要配合医生,持之以恒。一般是在发作完全控制2~5年后,再根据具体发作类型、脑电图正常与否,综合考虑减量和停服的时间。切忌突然停药,否则会招致癫痫发作,甚者会引发癫痫持续状态。所以,何时停药,如何停药,一定要遵医嘱。
5、在癫痫治疗过程中,患者应坚持不间断的和有规律的服药,以保证药物浓度一直处于有效范围内,以维持疗效。不规则服药,往往是不能控制发作的主要原因。在服药期间,要定期去找医生复查血药浓度、血常规和肝功能等,以使医生了解病情进展,调整药物。
癫痫病治疗原则是什么,以上的文章内容已经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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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患者心理护理重要吗
医生介绍,针对于梅毒的治疗,不仅仅要在心里上的治疗,还需要进行心理的护理,护士医生通常通过与病人的交流进行疾病知识宣教,根据不同的文化程度进行有关本病的健康教育,讲解梅毒各个分期、临床表现、感染途径及防治常识,使患者认识到只有坚决杜绝感染途径,坚持早期、正规、足量的治疗不但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给下一代。对梅毒规范化治疗后需要随诊和复查的时间以及梅毒孕妇所生新生儿的诊断和治疗情况等知识做详细的介绍和解释,使病人尽快适应母亲的角色。要严格执行婚前梅毒血清学检查,以避免婚后怀孕才被发现,重视产前检查,如发现梅毒,不论既往是否接受抗梅毒治疗,均应给予抗梅毒治疗。尊重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权。做好家属工作,让家属安慰鼓励患者。
通过医生的介绍,想必大家都对“梅毒患者心理护理重要吗”已经有了一定了解。其实对于梅毒患者来说,受疾病影响多少都会出现一些心理障碍,如果此时得不到理解和呵护,会很容易出现极端想法。梅毒患者在治疗时应该要坚持早期进行、规范用药治疗原则。选择正规医院,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减少并发症、治疗疾病、及早恢复健康。治疗期间,患者配偶也须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疗后要求定期复查。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梅毒在早期具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固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
梅毒患者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如果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癫痫病治疗原则是什么
癫痫病治疗原则是什么,癫痫病,俗称“羊癫疯、羊角风”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它的治疗过程比较缓慢,需要长期坚持,很多患者由于坚持不下来选择了放弃治疗,这是不对的。那么癫痫病治疗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1、癫痫的治疗需要到正规的医院,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紧密型。合理用药不但能控制大多数癫痫发作,而且安全性好。癫痫主张单药治疗,从小剂量开始,如单药无效,再考虑加另一种抗癫痫药。如需更换另一种药物时,须逐渐替换。特别是不可滥服某些中成药或多种药物混合使用。因为在某些所谓专治癫痫的中成药中,往往含有多种西药成分。如某癫痫患者,轻信广告不惜重金购买某中成药,癫痫发作曾一度控制,但出现了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头颅核磁共振显示小脑严重萎缩。
2、正确的检查和明确诊断。癫痫病的症状、病因、治疗方法等都是唯一的吗?当然不是,我们都知道癫痫病症状有很多类型,病因更是复杂多样,治疗方法和治疗药物也不少,那么应该采用什么方法、哪种药品呢?这就必须要知道该患者是哪种原因引起的、哪个类型的癫痫,才能针对性选择治疗方案和药物。而这就要初步明确检查诊断。
3、对症分型辩治。在治疗癫痫病的过程中,有针对性是很有必要的。癫痫病的病因机理复杂多样,治疗能否有效、能否治愈,在于能否针对性治疗。所以,这个环节是治疗的关键环节。
经过明确的科学检查后,找到了病因,而且专业医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癫痫的类型,治疗就要开始了。当然,虽然找出病因很关键,找到治疗方法也是重中之重,但是癫痫病治疗过程也是不容忽视的。治疗的方式有很多种,需要强调的是,在治疗的过程中,并不是服一种药、或者做一次手术,就可以完美解决的事情,而是需要患者和医护人员紧密科学地配合,不但要避免生活中任何一个会引起癫痫再次发作的危险工作,还要注意日常的饮食、尽量少受刺激等,总体来说,能够坚持规范地治疗,治愈癫痫并不是一件难事。
4、癫痫的治疗过程是一个长期且缓慢的过程,患者必须要配合医生,持之以恒。一般是在发作完全控制2~5年后,再根据具体发作类型、脑电图正常与否,综合考虑减量和停服的时间。切忌突然停药,否则会招致癫痫发作,甚者会引发癫痫持续状态。所以,何时停药,如何停药,一定要遵医嘱。
5、在癫痫治疗过程中,患者应坚持不间断的和有规律的服药,以保证药物浓度一直处于有效范围内,以维持疗效。不规则服药,往往是不能控制发作的主要原因。在服药期间,要定期去找医生复查血药浓度、血常规和肝功能等,以使医生了解病情进展,调整药物。
癫痫病治疗原则是什么,以上的文章内容已经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祝您健康。
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
妊娠合并梅毒治疗原则是早期诊断,及时治疗,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用药足量,建立家庭支持系统。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也可通过药物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各种事项。
治疗梅毒的原则是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用药足量,疗程规则。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
1、孕妇早期梅毒包括一、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用10-15日;
②苄星青霉素240万U,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若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0.5g,每6小时1次,连服15日。孕妇禁止用四环素类药物。
2、孕妇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1万U,肌内注射,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续20日;必要时间隔两周后重复治疗为一个疗程;
②苄星青霉素20万U,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一次,连续3次。或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0.5g,每6小时一次,连服30日。
3、先天霉毒脑脊液VDRL阳性者: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d),肌内注射,连续10-15日。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5万U(kg·d),一次肌内注射。若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7.5-12.5mg/(kg·d),分4次口服,连续30日。
梅毒能治好吗
对梅毒大家都了解吗,它是一种性病,而且会通过性生活,输血,接吻和其他的一些方式传染,如果孕妇患有这一疾病,有会有很大的几率传染给胎儿,这是要尽早的配合治疗的,那么梅毒能治好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梅毒能治好吗,这一疾病是不是都会让我们感到很恐惧呢,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艾滋病,如果谁感染上了这样的疾病我们都会远离他们,梅毒也是能够传染的,也是性传播的疾病,对患者的身心健康的危害都是很大的,我们要能够及时的做好它的预防。
梅毒能治愈吗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梅毒能治愈吗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梅毒是能够治好的,所以如果发现感染了梅毒的话,就一定要积极的治疗,不要拖延时间影响病情的恢复,另外再患病期间不能有性生活,这样就一定会传染给性伴侣的,如果梅毒治好了也需要做详细的检查确诊一下是否痊愈,才能再有正常的性生活。
胃息肉治疗原则是怎样
息肉是指从黏膜表面突出的异常生长的组织,在没有确定病理性质前通称为息肉,一般来说,息肉是由于起源于黏膜的细胞生长聚集形成的。生长在胃内的息肉称之为胃息肉,是临床常见疾病,临床上绝大部分胃息肉是在上消化道内镜检查中偶然发现的。
治疗原则
胃息肉的治疗原则是:对于有症状的息肉,应该予以治疗;对于无症状的息肉,也是临床绝大部分息肉,主要根据是否有癌变倾向决定治疗方法。一般有癌变倾向的腺瘤性息肉,原则上应该切除,而增生性息肉,炎性息肉等则无需特殊治疗,观察随访就可以了。胃息肉的治疗方法主要为通过内镜或者手术的方法予以切除。
内镜治疗是切除胃息肉,尤其是胃息肉的最常用方法。最适用于有蒂息肉。内镜息肉切除的方法很多,应根据息肉的部位、大小、形态,有蒂或无蒂等,选用不同的治疗方法。近年来,随着内镜治疗技术的提高,内镜切除的手段越来越多,适应征越来越扩大。
上面就是对胃息肉治疗原则是怎样的介绍,通过了解之后我们知道一般胃息肉并不是只有手术一种方式,一定要结合病情来判断,另外为了避免胃部出现疾病,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一定要保证良好的生活习,饮食上一定要多吃注意营养的均衡,并且按时保证一日三餐。
梅毒的治疗方法
1.治疗原则。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日常梅毒的护理方法有哪些
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规范用药治疗原则。选择正规医院,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减少并发症、治疗疾病、及早恢复健康。治疗期间,患者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疗后要求定期复查。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3)二期梅毒发生时注意休息。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4)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疗后方允许结婚。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需听医嘱,最后应根据孕妇意愿。
梅毒能治愈吗
梅毒是通过性传播的,所以在性生活方面就一定要注意卫生,最主要的就是不要随意的与人发生性关系,尤其是有些不自爱的人,有多个性伴侣,就很容易感染梅毒等性病,这样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危害,更有可能会对以后的胎儿引起更大的影响,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有关梅毒的相关内容。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