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健康

男职业病的概述

男职业病的概述

男职业病是指男性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各种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危害因素包括铅、汞、苯、氯气、氨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物质,石棉、煤尘、矽尘、炭黑、滑石、水泥、电焊烟尘等生产性粉尘,气象、气压异常、噪声和电离辐射、紫外线、射频等物理因素,炭疽等生物因素。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疾病、生物因素所致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10大类115种。

有关部门最新调查显示,我国两亿人受职业病威胁,本市现有70万人从事涉及有毒、有害生产,每年新发尘肺患者约200例,占新发职业病的80%左右;慢性职业中毒患者超过新发职业病总数的10%。

国家有关部门最新调查显示,我国现有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1600万家,受职业病威胁人数超过两亿,其中绝大多数为农民工。我国已累计报告尘肺病人59万多例,现有尘肺病人45万多例,且每年新增约1万例,超过新发职业病总数的80%;此外,全国每年还报告中毒死亡约1500例。但有专家表示,因厂矿企业劳动者体检率低,报告不全,估计职业病报告例数远低于实际危害程度。职业病已成为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尘肺长期吸入粉尘致病

发病年龄降低 接尘工龄缩短

市职业病防治院尘肺科主任尹新英介绍说,尘肺是一种因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患者主要表现为胸闷、胸痛、气短、咳嗽及食欲减退、无力、盗汗、失眠、多梦、易倦、易怒等。这是一种无法治愈的职业病,会因肺部纤维化导致肺心病、心衰而死亡。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宝石切削工等长期与粉尘接触者是尘肺高发人群。

“从全国发病情况看,近年来尘肺发病呈发病年龄降低和接尘工龄缩短的趋势。”尹新英说,原先尘肺病人一般接尘史在10年以上,而现在有些病人因高浓度、大量短期接触,仅接尘两年,且初诊病情就为中期。广东省4个市的152家宝石加工场中的4591名宝石加工工人,日前查体中,有137人被诊断为矽肺,平均发病年龄26.3岁,平均接尘史4.7年。

尹新英认为,防止粉尘吸入是预防尘肺的最好方法。因而,石粉、玻璃拌料等行业提倡湿式作业,滑石粉和谷物加工等行业宜采用密闭除尘等防尘措施。同时还应重视个人防护,可戴轻而透气性好、滤尘率高的软性泡沫塑料口罩。粉尘浓度很高时,则应戴送风式头盔。从业者还应定期进行胸片检查。此外,多吃猪血、黑木耳等食物,也可帮助吸附、消化粉尘和纤维类物质。

患上职业病会有什么危害

职业病是可防不可治的疾病,至今大多数职业病是难以治愈的。在我国,职业病的发病率随着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重视程度不同而发生变化。新中国成立初期因生产水平较低,缺乏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出现了大量的职业病患者;在计划经济发展阶段,政府对职业病防治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常见职业病在国有企业中得到了有效控制;但进入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由于一些地方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职业病发病率再次呈急剧上升趋势。

一旦患上职业病,往往很容易使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致残、致死,这将严重侵害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急性职业病往往以出现群死群伤为特点,其危害的严重性不容忽视。慢性职业病往往需要终身治疗,治疗和康复费用昂贵,截至2001年,我国已有尘肺病患者约44万多人,按每例每年花费4万元计算,全国每年因此直接经济损失180多亿元。此外,全国每年新增的尘肺病例造成新的经济损失也在以每年6亿元的速度增长,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一些企业由于慢性职业病人逐年不断累积,其医疗和福利费因此逐年增加,导致企业不堪重负,有的甚至被拖垮,结果造成绝大多数职业病患者得不到定期康复治疗,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法定权益得不到保障。由于农民工职业病患者享受法定权益更难予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较普遍,特别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或病故的农民工,其家中老人和孩子无人抚养,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鉴于职业病患者绝大多数是青壮年,直接影响到我国人口素质和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加之,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侵害人体的生殖系统,容易引发致畸致癌致突变,影响后代繁衍。

职业病的连锁负面影响还表现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中,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环保工作一样重要,已成为某些发达国家作为贸易附加条件,他们往往会以发展中国家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薄弱作为借口,在国际贸易中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抵制和制裁。我国如不重视职业病防治,不改善劳动卫生条件,产品出口就会受限制,从而减弱参与全球市场竞争能力。因此,职业病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稳定问题,并已经影响到经济建设和经贸交往。

职业病的检查

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6、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7、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颈椎病是不是职业病

在这里我们首先明确的告知大家的是颈椎病不是职业病,因为每个国家的法律对于职业病方面是有着明文的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我们的身体健康有着很大危害的疾病那可以说是有千万种,因此国家对于职业病一类都有清楚的划分。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定职业病分10类共115种。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 种、其他职业病5种。

大家之所以把颈椎病看到是职业病,其实主要是因为很多上班族患得此病是因为一直坐着,低头工作而导致的,就认为这是职业病了。其实哪些疾病算作职业病,都是由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决定的。各国法律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都有规定,这样做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患上类似的疾病后,病人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职业病科治疗的疾病有几种

中国卫生部从1972年首次公布职业病14种,1987年修订为9类99种。

目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10类115种: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这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遭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而引起疾病,就应当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此外,还对职业病病人的保障3种特定的情况作出规定,也是明确保障责任的承担者,以及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这三项规定是:

(1)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2)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3)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哪些环境容易患上职业病

何为职业病? 200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此规定,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一般来说,职业病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引起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职业病。

那么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哪些呢?据了解,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132种。十大类分别是:(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二)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五)职业性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八)职业性传染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

具体来说,有硅肺、煤工尘肺;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噪声聋、铬鼻病;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值得注意的是,因工作所致的中暑、冻伤也属于职业病。

据了解,最容易发生职业病的就业者有煤矿工人、建筑工人、纺织工人、炼钢工人等。矿山、石场、纺织厂、化工厂、农药厂、制革厂等通常是最容易诱发职业病的地方。各种尘肺病则是最主要的职业病,70%以上的职业病与此有关。

预防职业病方法

第一,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

职业病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第二,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第三,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四,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颈口,提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对策

第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第二,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

第三,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硅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第四,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 2000 亿元。

第五,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第六, 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第七,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职业病如何预防

职业病的发病原因比较明显,因此完全可以预防其发病,最主要的预防措施是消除或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发生源;控制作业工人的接触水平,使其经常保持在卫生标准允许水平以下;提高工人的健康水平,加强个人防护等措施;为及早发现职业性损害,减少职业病人发生,应对接触者实行就业前及定期健康检查。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第一、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第二、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第三、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四、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颈口,提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要求,建设以国家中毒救治为中心,辐射各级地方的重大职业中毒救治体系,做好各种重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治工作。

第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通过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第七、 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第八、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防治计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九、 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职业病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一、职业眼病

(一)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的危害因素:硫酸、硝酸、盐酸、氮氧化物、甲醛、酚、硫化氢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化学性眼部灼伤

(二)导致电光性眼炎的危害因素:紫外线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三)导致职业性白内障的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高温、激光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白内障

二、耳鼻喉口腔

(一)导致噪声聋的危害因素:噪声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噪声聋

(二)导致铬鼻病的危害因素:铬及其化合物、铬酸盐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鼻病

(三)导致牙酸蚀病案的危害因素:氟化氰、硫酸酸雾、硝酸酸雾、盐酸酸雾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牙酸蚀病

三、肿瘤因素

(一)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三)苯所致白血病的危害因素: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苯所致白血病

(四)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危害因素:氯甲醚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甲醚所致肺癌

(五)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的危害因素:砷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六)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危害因素:氯乙烯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七)焦炉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焦炉烟气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焦炉工人肺癌

(八)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的危害因素:铬酸盐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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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皮肤有那些

1、接触性皮炎 2、光接触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白斑 9、根据《职业性皮肤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附:职业常常发生于特定的作业人群中,在接触相同职业危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率。同种的职业常有一定的发部位及相同的理改变,其临床症状、化验检查所见亦基本相似。控制职业有害因素及其作用条件,可消灭或减少疾。 这个职业很容易得。

职业用人单位的义务

(1)用人单位应通过岗前和在岗期间培训、设置公告栏与标识提醒等方式体现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2) 应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测,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程度以及对职业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鉴定评价; (3)通过加强管理、改善工艺等减少危害; (4)要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职业性肿瘤的职业危害因素 (一)石棉所致肺痛、间皮瘤的危害因素:石棉 1.可能导致的职业: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行业举例:参见粉尘类石棉尘。 (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危害因素:联苯胺 1.可能导致的职业: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2.行业举例: (1)染料制造业:酸性染料合成、硫化染料合成、胺类中间体合成 (三)苯所致白血的危害因素:苯 1.可能导致的职业:苯所致白血 2.行业举例:参见化学物质类苯。 (四)氯甲醚所致肺痛的危害因素:氯甲醚 1.可能导致的职业:氯甲醚所致肺癌 2.行业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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