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需要引产
哪些情况下需要引产
1、患有慢性肾炎的妇女。患有慢性肾炎的妇女,其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的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这种情况下应当及早进行引产手术,终止妊娠。
2、宫内死胎。如果孕妇感到胎动消失,且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此时应及时引产以排出死胎,以保孕妇的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孕妇。重度妊娠中毒症常发生在妊娠中后期,患有此症的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晕头痛、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症状,如经过治疗后病情仍无好转,继续妊娠时可发生抽搐或胎盘与子宫壁提早剥离,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甚至胎死宫内等危险。因此,患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应尽早引产。
4、胎儿畸形或无法生存者。当医生以超声波等方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这种情况也要及时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当孕妇出现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到孕妇的胃部,甚至使心脏移位,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生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出现上述恶性症状,应尽快引产,终止妊娠。
6、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如继续妊娠时可对自身和胎儿都不利,应考虑引产,结束妊娠。
女性引产后注意事项有哪些 哪些情况需要引产
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哪些情况下需警惕食管癌
高危年龄组:30岁以下食管癌患者比较少见,仅占0.5%~1%;30岁以上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明显上升;45~65岁的中老年人发病机会最大,占67.3%,是食管癌的高发年龄。
有家族史的遗传易感人群:流行病学研究表明,食管癌高发区存在着明显的家族聚集现象,即食管癌患者中有家族史的比例明显增加,其血缘关系越近,患食管癌的相对风险越高。
长期接触致癌物的人群;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食管癌发病率有显著差异,高、低发区相比相差可达100~200倍。呈现明显的地理分布特征,提示高发区可能存在某种很强的致癌物。已知我国食管癌的主要致癌因素是致癌性亚硝胺和真菌毒素。这些致癌物广泛暴露于高发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中,与人们的不良饮食生活习惯有密切的关系。长期居住在高发区,暴露于致癌物的人群,以及非高发区长期接触致癌物的人群具有较高的患癌风险性,属于食管癌的高危人群,应该定期接受预防性检查。
患有食管癌前期病变和癌前疾患的人群:大量的动物试验和人群病理流行病学研究证明,食管上皮增生是食管癌前病变。其中,食管上皮重度增生的癌变率比食管上皮正常者的发生率高100多倍,是食管癌的高危人群。还有一些食管的良性慢性疾患,经久不愈亦可发生癌变,如贲门失弛缓症、食管憩室、食管裂孔疝、食管化学烧伤等。
食管癌手术治疗后的病人:临床病理学研究证明,食管癌常多点发生,其癌灶周围有广泛的上皮细胞增生改变,即癌前期病变。在手术切除的癌旁细胞中常可见到不同程度的上皮细胞增生病变。手术后复发的病人,往往不是癌灶残留的复发,而是原癌旁上皮增生病因灶在致癌因素的作用下发生癌变。所以,上海远大心胸医院王强专家强调,食管癌手术后的病人也属于高危人群,应当接受定期检查。
哪些情况下需要做染色体检查
在下面这几种情况下,需要做染色体检查
(1)家族中出现过多个有先天畸形胎儿的。
(2)多发性流产的孕妇及其丈夫。
(3)本身是X染色体异常,或者有体态异常、智能发育不全者。
(4)双性人,性别不明显,男、女性性功能发育不全综合征的症状及体征者。
(5)高龄产妇,一般指35岁以上的孕妇。、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引产手术
1、胎儿严重畸形。通常情况下,在女性朋友发现自己怀有身孕的情况下,去正规专业医院进行孕检是必不可少的。什么情况下必须做引产?如果孕检过程中,通过B超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那么这个时候不能有丝毫的犹豫,需要马上进行引产手术。
2、孕妇羊水过多。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往往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果经过医生检查,发现孕妇羊水过多导致其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应该马上采取引产手术,结束妊娠。
3、胎儿已死在宫内。女性妊娠一段时间后,如果觉得胎动消失,或者是没有其它怀孕的症状,那么也应该去医院检查。如果经过医生检查,确认胎儿已死在宫内,这个时候也应该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4、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有些女性朋友本来就不宜怀孕,如患有患慢性肾炎疾病,但是为了一尝当母亲的心愿,还是愿意背负很大的风险接受妊娠。患有此种疾病的患者,怀孕后会增加其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十分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所以这类症状也是需要进行引产手术的。
5、患有严重疾病的孕妇。对于身体本身较为虚弱的女性朋友来说,如果怀孕期间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那就会明显的感到精力不济,体力不支,继续妊娠下去,无论是对自身还是胎儿都是极为不利的,所以这个时候也应该考虑实施引产手术。
6、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此类患者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表现为全身小血管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如果女性患有此病应该积极治疗,如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在此种状况下,也应该进行引产手术。
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宫内死胎
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哪些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避孕
什么情况下需要使用紧急避孕?
(1)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的房事后;
(2)避孕套破损、滑脱或用法不当;
(3)宫颈帽、阴道隔膜、阴道海绵位置不当或取出过早;
(4)体外排精失败;
(5)在阴道口射精;
(6)压迫后尿道避孕法未掌握好;
(7)安全期计算失误;
(8)排卵期房事只用避孕栓、药膜等杀精子剂避孕;
(9)短效口服避孕药漏服2粒以上;
(10)发现宫内节育器脱落。
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紧急避孕?
(1)已经确定为妊娠;
(2)一个周期内有多次无保护措施的房事。
(3)有过心力衰竭病史及心肌梗塞病史、患有严重高血压以及由肾脏疾病引起的**性高血压的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什么情况下需要引产
当继续等待自然生产的风险高于让宝宝马上出生的风险时,你可能需要进行引产。最常见的引产原因有下面这些:
1、 你的羊水破了,而且在正常许可的时间范围内,还没有开始自然分娩。(这个时间到底应该有多长,还取决于你的医生和你的特定情况)。
2、 你的预产期过了1~2周还没有分娩。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医生都不会让你继续再等待了,因为你和宝宝可能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你的子宫内可能会出现感染,这对你的宝宝来说是很危险的;或者你的胎盘功能会减退,这可能导致胎死宫内或使宝宝出生时出现很严重的问题。而且,你的分娩更可能会拖得很长或中途停止,你和你的宝宝在阴道分娩时受伤的可能性也会增加,这就意味着你更可能需要进行剖宫产。
3、检查显示,由于某种原因,你的胎盘功能异常、羊水过少、宝宝没有按正常指标增加体重或发育。
4、你发生了先兆子痫,一种危及你的健康并且限制血液流向你宝宝的严重疾病。
5、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或急性疾病,这些都会威胁你和宝宝的健康。
有的。当通过阴道的分娩不安全时,你需要进行剖宫产,而不是引产。这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检测结果显示你的宝宝需要立刻被分娩出来,或者他不能承受宫缩。
2、你有前置胎盘时;你有前置血管(脐带血管嵌于羊膜内,在分娩过程中有破裂的危险)时;或者脐带在宝宝的头之前,那么当他的头进入产道时,脐带很可能受到压迫,或者在你的羊水破了之后,脐带还可能从宫颈中脱垂出来。
3、你的宝宝是臀位或横位,也就是说,在生产时宝宝不是头先出来。
4、你做过一次以上的剖宫产手术。(有些医生认为,即使只做过一次剖宫产的产妇也不能实行引产。)
5、你曾做过一次纵切口的剖宫产手术或其他子宫手术,如子宫肌瘤切除术(手术切除子宫平滑肌瘤)。
6、 你怀的是双胞胎,而且第一个宝宝是臀位,或者你怀了三胞胎甚至更多胞胎。
7、 你有正在发作的生殖器疱疹感染。
乱输液的危害 哪些情况下需要输液
1.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2.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3.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4.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5.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6.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7.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8.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以上内容来源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的《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什么情况需要引产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患有慢性肾炎的孕妇在怀孕以后,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新陈代谢加快,这个时候肾脏负担容易加重,如果这个时候还伴有高血压,那就不能留胎儿在腹中,需要及早引产。患有这种疾病,怀孕不仅会让大人病情加重,寿命减少,而且还会让胎儿夭折腹中,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及早结束妊娠。
2.宫内死胎
在孕妇进行定期产检的时候,都要检查胎儿是否正常,如果经过检查发现,胎儿已经没有胎心,确定死亡以后,就需要尽快进行引产,以此来保证孕妇的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妊娠中毒症一般会发生于妊娠20周以后,这时候会有很多的不适症状,患有妊娠中毒症的孕妇会有高血压、头昏、蛋白尿等症状。如果妊娠中毒症演变为重度就会有恶心、呕吐、抽搐和昏迷的症状发生。没有及时到医院进行救治,病情加重就会引起胚胎过早地脱离子宫,引起孕妇大出血,胚胎脱离子宫就会失去供氧,窒息死亡。一旦发现重度妊娠中毒症,需要及早到医院进行检查,不能治愈的就要实施引产。
4.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
在胎儿到了18-24周的时候,要进行超声筛查,进行这项检查能够查出一些常见的胎儿畸形,如脑积水、无脑儿、先天性的心脏病等等,如果检查胎儿确有畸形,那就不能继续妊娠,只能选择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
羊水过多的原因有很多,一般来说是因为胎儿的畸形、胎盘的病变、母体和胎儿的疾病、双生胎等。所以羊水过多的时候要到医院检查确认原因。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羊水过多的时候,孕妇的心脏会发生移位,孕妇经常会有不能平卧、睡眠饮食不佳等等症状。由于羊水过多一般都是由于胎儿的疾病等情况产生的,所以有羊水过多问题的,需要进行引产。
6.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官疾病
孕妇患有这些疾病,一般都会身体孱弱,精神不佳,严重的还会影响胎儿的健康,造成母体的损伤等。所以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应当考虑结束妊娠。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引产手术
1、患有慢性肾炎的产妇:有些患者其实本来就是不宜怀孕的,在怀孕之后会加重肾脏的负担,促使各种疾病症状的加重,这是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和发育的,同时也不利于母体疾病的恢复。此种情况下,患者应当及早的进行引产,结束妊娠,调理身体。
2、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
3、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怀孕几个月做引产比较合适?妊娠12-24周引产是在妊娠12-24周进行的终止妊娠手术,需要住院进行,用药后,有相似于分娩的镇痛进程,对身体的打击大,恢复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