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
梅毒治疗期间的注意事项
一、早期确诊、正确求医
1、如有可疑症状,如生殖器溃疡、皮疹等,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病情并及时治疗。
2、要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避免误诊、误治。早发现、早治疗可避免发生重要脏器损伤。
二、规范化全程治疗
1、坚持规则、全程的治疗,治疗期间遇见问题如药物反应、发热等,应及时到正规医院检查和咨询。
2、要检查是否合并其它性病,如艾滋病、软下疳及生殖器疱疹等。
3、应注意劳逸结合,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利康复。
4、进食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5、遵嘱定期随诊。
6、病人所有性接触者,均应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和复查。
四、预防传染
1、病人未治愈前禁止性行为,如有发生则必须使用安全套。
2、梅毒患者考虑结婚问题,最好等治愈并随访2-3年后较理想。
3、梅毒病人要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进行防护。
4、对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
5、如需献血,要去正规采血点,在献血前需做全面的血液检查,预防感染。如需输血,需要输血单位出示所输血液的检查证明,防止不必要的麻烦。
随着梅毒发病率越来越高,生活中人们应多了解有关梅毒的知识,健康者积极预防,已经患病的患者尽早到正规医院就诊接受治疗,以免给自己造成严重后果。
梅毒的治疗方法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梅毒能治愈吗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梅毒血清试验阳性
如果孕妇做梅毒血清检查初筛时检查结果呈阳性,最好再复查,可以进行确诊实验,详细询问病史,还有对丈夫进行相关检测,以明确诊断。
如孕妇梅毒血清学阳性且又不能排除梅毒时,即使以往已有进行抗梅毒治疗,为了保护胎儿,应再做抗梅毒治疗。如果梅毒孕妇妊娠时已经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诊,则无需再治疗。
如果对上次的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则应再接受后续治疗。
梅毒治疗后多久可喝酒
梅毒治疗后多久可喝酒,要看治疗的情况,但是梅毒治疗期间最好不要喝酒,因为喝酒会引起血管扩张,同时对男性内分泌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部分治疗梅毒的药物属于抗生素药物,在服药后饮酒,很容易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危害。所以在梅毒治疗期间,最好不要喝酒。但如果实在是想喝酒,或者有必要的情况不得不喝,那么也可以少量饮用一些。
土茯苓的功效与作用及食用方法 治疗梅毒
土茯苓能够祛湿,解毒,通利关节。其实土茯苓主要是用来治疗比较严重的疮毒,现代医学表明土茯苓具有治疗梅毒的作用,很多梅毒治疗的药物中都含有土茯苓成分。
梅毒是皮肤病吗
梅毒的症状表现和皮肤病有相似之处,有些患者以为是一般的皮肤病而耽误治疗,还有许多患者不了解梅毒可以通过母婴传播,在患病期间受孕、生产,致使病毒传染给下一代.那么梅毒到底是不是皮肤病呢?
对梅毒要及时发现、治疗,女性患者在治疗期间不要怀孕,以免把病毒传染给孩子。
与皮肤病相似之处
梅毒发病初期,患者身上会出现脱屑、皮疹、红斑、丘疹等症状,与牛皮癣、玫瑰糠疹、体癣等皮肤病的表现十分相似。梅毒患者脱屑的症状比牛皮癣轻一些,身上会出现大小不等、分布较广的红褐色斑,而且其特殊表现是,患者手心、脚心都会出现红斑。梅毒患者身上出现的丘疹在身上分布多、数量也多,感觉既不疼也不痒,而且会在皮肤表面隆起,摸上去有硬感。另外,梅毒患者在生殖器处会发生溃疡;在肛门周围、皮肤上还会出现大大小小的隆起,以及皲裂的症状;双侧腹股沟的淋巴结变硬,但没有痛感。
梅毒容易传给胎儿
不论女性怀孕前已患梅毒,还是怀孕期间才染上梅毒,都有可能将梅毒传染给胎儿,特别是早期梅毒患者,使胎儿受感染的机会更大。另外,母亲并未患梅毒,如果患儿父亲的精子中带有梅毒病毒,同样会生出先天性梅毒儿。
梅毒治疗起来并不困难,费用也不高。只要保证在愈后怀孕,就可以避免后代发生先天性梅毒,及时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严格执行婚前梅毒血清学检查,以避免婚后怀孕期才被发现患梅毒。对已接受抗梅毒治疗已愈的妇女,要嘱其在妊娠期进行复查、复治。严格执行产前梅毒血清学检查,一旦发现梅毒,不论以前是否接受抗梅毒治疗,均应及时治疗。
梅毒治好后还会传染吗?
梅毒治好后还会传染吗?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梅毒的相关常识,梅毒是一种比较常见的 性传播疾病 ,由于其传染性极强,因此,不少患者在治愈后依然担心梅毒会传染给妻子,而心存顾虑。那么,到底梅毒治愈后会不会传染呢?梅毒完全治愈是不会传染的只要分清自己是不是彻底被治愈。
患者首先要复查rpr滴度,第一年,3个月一次,第二年,半年一次,第三年,年末一次,如果prp滴度成倍比(4倍)下降,就是抗 梅毒治疗 有效果,不需要继续治疗,只需定期复查便可。如果rpr转阴,需要第二年再复查一次,仍然是阴性,就是完全治愈了。
如果在复查期间,rpr的滴度有回升(4倍),就说明第一次抗梅毒治疗失败,需要继续第二次抗梅毒治疗。然后跟第一次抗梅毒后的复查一样。如果连续复查,在没有用yao的情况下,rpr滴度停留在某一水平,如1:2或1:4等。并且没有任何临床症状,这叫梅毒血清固定,一般需要增加一次抗梅毒治疗,然后进行定期复查就可以了。
那么,梅毒的治愈标准是用什么来衡量的呢一般来说,患者治疗后的随访观察在两年的时间。如果每次检测的rpr的滴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抗梅治疗是有效的。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经治愈。
如果患者在发现梅毒症状后,不愿正视,不能及时治疗的话,在感染后9-12周转变为二期梅毒。二期梅毒症状主要是以皮肤粘膜损坏为皮疹遍布全身。三期梅毒60%左右患者出现呈树胶样肿症状,器官组织被穿孔,神经及心血管系统严重损害,严重危及生命。
梅毒治好后还会传染吗?经过了上述的介绍希望大家对这个问题能够有个正确的认识,为了能够更好的治疗梅毒,患者在治疗的过程当中一定要要注意,避免将梅毒传染给了家人。
梅毒能治愈吗 梅毒是可以治愈的
梅毒是能够完全治愈的,早期梅毒的传染性强,但是只要经过正规全程的治疗,早期梅毒相对来说也是较容易治疗的;但是到了晚期,由于梅毒传染期长,加之一期梅毒和二期梅毒皮损的不典型性和多样性以及治疗不及时等因素,治疗起来会相对比较困难一些。一般来说,若及早治疗,一期梅毒治愈率达95%,二期梅毒治愈率达90%,三期梅毒因为已经发生某些不可逆性器质性或者功能性病变,则治愈率较低。
梅毒的治疗方法
1.治疗原则。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梅毒能治好吗 梅毒治愈的标准
梅毒治疗后判断是否治愈的标准有2个,一个是梅毒的临床症状消退,二是梅毒血清学海洋转为阴性,其中最重要的是梅毒血清学检测试验为阴性。少数三七梅毒患症状消退后,梅毒血清学试验滴度降低持续3年者不转阴者也可以认为是已经治愈了。
梅毒能治愈吗
梅毒是通过性传播的,所以在性生活方面就一定要注意卫生,最主要的就是不要随意的与人发生性关系,尤其是有些不自爱的人,有多个性伴侣,就很容易感染梅毒等性病,这样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危害,更有可能会对以后的胎儿引起更大的影响,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有关梅毒的相关内容。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生活中该如何预防梅毒
生活中预防梅毒的方法如下: 1.遵守道德规范,严禁淫乱,避免不洁性行为。 2.早期梅毒治愈前禁止性生活,女性梅毒患者在彻底治愈前应避免妊娠。 3.3个月内凡接触过传染性梅毒的性伴侣应予检查,必要时按早期梅毒进行治疗。 4.出现梅毒可疑症状者应去正规医院的性病专科就诊,早期诊治,一旦明确诊断,需充分配合医生,彻底治疗。 5.早期梅毒治疗后,应定期随访2-3年,第一年每3个月,第二年每6个月,第三年年末各检查一次,如一切正常可停止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