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早期--药物致畸的敏感期
妊娠早期--药物致畸的敏感期
妊娠早期被认为是药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
受精卵3~8周为胚胎期,从第4周起,胚胎的器官开始发育,并迅速发育至第3个月。
此期是器官发育最活跃的时期,也是药物最易干扰胚胎组织细胞正常分化的时期,可能导致胎儿流产、畸形或器官功能缺陷,此期尽可能不用药。
但是,妊娠期的合并症、并发症并不少见,不能讳疾忌医,应向有经验的医生或药师咨询,全面考虑母体与胎儿双方面的需要后慎重选择,合理使用。也不要以为非处方药安全而轻易使用。
总之,尽量避免孕早期用药,即使用药也要采取最低有效剂量、最短有效疗程,可局部用药就不全身用药,尽量不用“孕妇慎用”药,坚决不用“孕妇禁用”药。
治疗胃病大多数使用消化剂和消炎镇痛剂。怀孕初期(妊娠前3个月内)服用此类药有生产心脏畸形儿的危险。
妊娠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受精后1~2周: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产。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称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孕中晚期: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分娩前:孕妇最后1周用药应非凡注重,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孕妇吃药需注意孕周
孕期吃药是非常慎重的事情,如果迫不得已吃了药,该怎么办呢?专家表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能有效地发现很多胎儿畸形或发育异常。同时,如果出现先兆流产,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不惜一切代价的保胎。
33天到12周为致畸敏感期
人类怀孕存在一个致畸敏感期:从停经33天到怀孕12周。在33天之前,受精卵进行细胞分裂,细胞数目不断增长,但还没定向分化为头、手、心脏等器官和组织,药物对胚胎的打击呈“全或无”效应――药物造成的打击要么特别重大,导致胚胎流产;要么完全没事,胚胎继续发育而没有畸形。
在致畸敏感期,胎儿的各个器官开始分化,例如心脏的发育时期受到药物的影响,便可能造成房间隔、室间隔缺损等先天性心脏病。过了12周之后,药物的影响相对较小,但神经系统等仍在不断发育中,一直持续到出生后,因此12周之后药物依然可能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
所以在整个妊娠期间使用药物都需要很小心。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用,必需使用者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少的药物,而且尽可能避免在致畸敏感期使用。
不可一味保胎
在致畸敏感期吃错药的孕妇处于高危妊娠状态,应进行产前优生咨询和产前诊断。这些检查包括在早孕期(11―13周)进行B超筛查,在中孕期 (20―24周)进行彩超检查;早孕期和中孕期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在7―10周进行绒毛活检;在16―20周进行羊水穿刺检查;在20周以后可以抽取脐血检查。这些后期措施能有效地发现很多胎儿畸形或发育异常。
药物和各种因素还会导致一些孕妇出现先兆流产,即阴道有少量出血、下腹隐隐作痛等。先兆流产可能是孕妇的问题,例如黄体功能不全,补充黄体酮就好了;也可能是胚胎本身发育出了问题,被先兆流产自然选择所淘汰,但很多孕妇和家属不能理解,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安胎,结果反而违背了优生规律。
孕妇用药是如何引起胎儿流产的
其一表现为有害药物全部或部分破坏胚胎细胞,致胚胎早期死亡,妊娠中止,流产或被母体自身吸收。其二是指有害药物并未损害胚胎或损伤少量细胞,但由于此时期的细胞在功能上具有潜在的多向性,可以补偿或修复大量损伤的细胞,因而不发生形态学方面的畸形,故称为不易感期。受精后第3~8周,为器官高度分化时期,大多数器官的始基在此时期形成,胚胎细胞已失去多向性,并开始定向发育,因而不易通过细胞分化的代偿来修复。
一旦有害物质侵入,极易发生形态上结构异常,导致畸形发生,故称为致畸高度易感期。药物的致畸作用与药物性质、用药时的胎龄、药物剂量、疗程长短及胎儿的遗传素质有关,其中最重要的是药物性质及用药时的胎龄,从狭义角度讲,药物致畸高危期是在孕早期(特别是胚胎17~56天),因为这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重要阶段,此时期细胞分化迅速,发生一系列的形态变化,大多数器官始基在此时期形成,一旦受到有害因素的影响,极易发生形态上的异常,导致畸形,故称为“致畸高度易感期”。
在胚胎发育过程中,各器官的分化是不同步的,分化时间有早晚之别,分化速度有快慢之分,因此不同器官的致畸易感期长短不一,如中枢神经系统易感期最长,发生时间也最早,从受精第15天直至胎儿娩出,其中在15~36天最为敏感。心脏在受精后20~40天、四肢在24~46天最敏感。受精后第9周至足月,大多数器官分化已基本完成,随着妊娠月份的增加,对有害物的敏感性逐渐降低。
但在妊娠12周左右,分化发育较晚的外生殖器仍有可能出现形态上的异常,中枢神经系统也仍在分化和发育中,致畸敏感性仍然存在。在妊娠中晚期,有害药物的影响主要可导致生理功能的缺陷及发育迟缓,出生时低体重或出生后行为发育异常,而且有些障碍直到青春期才表现出来。可见孕期用药应特别慎重。由于许多器官发育时间有交叉,致畸易感期也相互交叉,几种不同药物可以导致同类畸形,一种药物也可导致多种畸形,如听力丧失可发生在母体大量应用链霉素治疗时,也可发生在母体患风疹后,而且风疹病毒也可同时导致心脏畸形和白内障。畸形的发生取决于胚胎发育的不同阶段,但同一发育阶段不同有害物质可造成不同的畸形种类。例如,沙立度胺(反应停)主要导致肢体缺陷。
从广义角度讲,整个孕期都属于致畸高度易感期。因为,即使胚胎器官已经分化,但胎儿在整个发育成熟阶段对药物损害的抵抗力依然是很低的。所不同的是,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最严重的时期是妊娠90天以前,主要导致解剖形态畸形。而孕中、晚期,胎膜胎盘屏障变薄,药物容易透过,胎儿仍易受药物的影响,主要导致宫内生长迟缓和出生后的功能行为异常。
孕期用药对胎儿有什么影响
孕妈咪服用的药物首先在肠道被吸收进入血液,之后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胎盘具有将母体吸收的氧气和营养物质通过脐带输送给胎儿的功能。但同时也会将母体服用的药物、酒精、尼古丁等有害物质通过胎盘输送给胎儿。
药物有的容易通过胎盘,有的不容易或不能通过胎盘。像甲状腺素这样分子量大的药物是不能通过胎盘,而抗生素(青霉素、头孢菌素类等)、性激素、维生素A剂等很容易通过胎盘。
所以,在服用药物时应考虑到胎儿与妈妈一起在服药,而胎儿的肾、肝脏的机能尚未成熟,不能充分地代谢和排泄这些药物,可能有致畸的危险,因此孕妈咪要慎用药。
孕期药物分五级:A-E
A级对动物和人体均未见对胎儿明显影响,故常规剂量用药认为安全;
B级常规剂量下使用,动物实验未发现对胚胎有不良影响,故一般A、B级可以使用;
C级动物实验对胎儿有不良影响,在权衡母儿利弊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D类明确证据对人类胎儿有不良影响,对母亲某些情况下必须使用;
X类对胎儿有明确影响,对母亲无宜,原则上不应使用。
告诉医生妊娠时间
怀孕就诊要注意月经期,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的时间;有受孕可能时,用药须注意月经是否过期。
不能自行用药
孕妈咪的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因此既不能滥用药物,也不能有病不用。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胎儿无害的药物。
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用药掌握剂量和持续时间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尽量选择危害较小的药物
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有A、B类药可用,则应选用A类药;在无A、B类药可以选用时慎用C类药;D类药只有无其他可选且孕妈咪病重急需要用药时才选用。
肯定致畸药物禁用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一旦怀孕,遇到小病小痛准妈妈多会选择自然疗愈,肯定不吃药。但如果在孕早期查出怀孕之前,不小心吃了药,该怎么办呢?
在胎儿发育的致畸敏感期 谨防“吃错药
胎儿的发育过程中,存在一个致畸敏感期,是从停经33天到怀孕12周这一段时间。在致畸敏感期,胎儿的各个器官开始分化,准妈妈服用药物很可能对胎儿的器官发育产生严重危害,例如:胎儿心脏发育期间若受到药物的影响,便可能造成房间隔、室间隔缺损等先天性心脏病。
致畸敏感期不小心“吃错药” 该如何补救
在致畸敏感期“吃错药”的孕妇处于高危妊娠状态,应进行产前优生咨询和产前诊断。这些检查包括在孕早期(11—13周)进行B超筛查,在孕中期(20—24周)进行彩超检查;早期和中期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在7—10周进行绒毛活检;在16—20周进行羊水穿刺检查;在20周以后可以抽取脐血检查。
非致畸敏感期吃药 对胎儿有什么影响吗?
致畸敏感期是从停经33天到怀孕12周,那么,在停经后的前33天不小心吃药了,有什么影响呢?停经后的前33天里,受精卵在进行细胞分裂,细胞数目不断增长,但还没定向分化为头、手、心脏等器官和组织,药物对胚胎的打击呈“全或无”效应,既药物造成的打击要么特别重大,导致胚胎流产,要么完全没事,胚胎继续发育而不会产生畸形。所以,在这一期间不小心“吃错药”的准妈妈,如果胎儿没有流产迹象,就可以不必担心药物致畸。
1、肠胃药:调理肠胃的药物大多属于B级类药。如果孕妇服用后出现不适,最好尽快就医,以免延误最佳的治疗时间。
2、感冒药:女性在怀孕后,身体的抵抗力会降低,很容易患上感冒。而大多数感冒药都属于B级或C级类药,对宝宝有可能造成伤害,所以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3、便秘药:由于怀孕后胃酸分泌减少,胃肠道的平滑肌张力降低,肠胃的蠕动速度就会变慢,所以孕妇经常出现便秘的问题。在选择药物时建议准妈妈们选择使粪便变软的便秘药,这样对宝宝更加安全。
4、中药:不要认为中药的毒副作用小,有些药材对孕妈妈也是有伤害的。如果生病想用中药治疗,一定要根据中药医师的药方服药,确保母子用药安全。
孕早期吃药怎么办
在胎儿发育的致畸敏感期 谨防“吃错药”
胎儿的发育过程中,存在一个致畸敏感期,是从停经33天到怀孕12周这一段时间。在致畸敏感期,胎儿的各个器官开始分化,准妈妈服用药物很可能对胎儿的器官发育产生严重危害,例如:胎儿心脏发育期间若受到药物的影响,便可能造成房间隔、室间隔缺损等先天性心脏病。
致畸敏感期不小心“吃错药” 该如何补救?
在致畸敏感期“吃错药”的孕妇处于高危妊娠状态,应进行产前优生咨询和产前诊断。这些检查包括在孕早期(11—13周)进行B超筛查,在孕中期(20—24周)进行彩超检查;早期和中期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在7—10周进行绒毛活检;在16—20周进行羊水穿刺检查;在20周以后可以抽取脐血检查。这些后期措施能有效地发现很多胎儿畸形或发育异常,准妈妈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和医生建议来考虑是否保留胎儿。
非致畸敏感期吃药 对胎儿有什么影响吗?
致畸敏感期是从停经33天到怀孕12周,那么,在停经后的前33天不小心吃药了,有什么影响呢?停经后的前33天里,受精卵在进行细胞分裂,细胞数目不断增长,但还没定向分化为头、手、心脏等器官和组织,药物对胚胎的打击呈“全或无”效应,既药物造成的打击要么特别重大,导致胚胎流产,要么完全没事,胚胎继续发育而不会产生畸形。所以,在这一期间不小心“吃错药”的准妈妈,如果胎儿没有流产迹象,就可以不必担心药物致畸。
而过了孕12周后,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也会比致畸敏感期要小,但胎儿的神经系统等仍在不断发育中,一直持续到出生后,因此12周之后准妈妈使用药物依然有可能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准妈妈千万不要擅自吃药,要遵医嘱
我们都知道女性在怀孕期间,是不能轻易的服用一些药物,有的可能会使胎儿出现畸形的症状,通过孕早期吃药怎么办的了解我们知道,很多女性在不知怀孕的情况下出现这样的症状一定要及时的进行处理,女性一定要多关注自己的健康问题,比如月经期没有按时来一定要及时的治疗。
怀孕头28天内吃药不必担心胎儿畸形
从末次月经算起28天内,药物对胚胎影响力很弱
在产科,准妈妈使用药物通常有三种情况:第一,就是生病了坚决不吃药,比如感冒了,鼻涕直流、不断咳嗽,她们也忍着不吃药;第二,准妈妈在不知道自己怀孕时已吃了药;第三,准妈妈是慢性疾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因此担心药物对胎儿健康造成影响。
“会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吃药时间很重要,要看是不是落在一个药物致畸的敏感时期。”从末次月经算起28天(孕28天)之内(也有学者认为是孕33天之内),受精卵仅仅处于细胞分裂时期,还没到器官分化阶段,这个阶段,胚胎和子宫联系还不是特别密切,药物对胚胎影响力非常弱。因此,孕28天之内服药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如果药物对胚胎打击很重,会表现为直接流产;打击不重,就能存活下来。
孕28天~孕3个月,是药物致畸敏感期
孕28天~孕3个月,胚胎开始进入器官分化阶段,在这个敏感时期服药,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邓敏端分析说,不同的器官发育有不同的敏感时期:心脏发育的敏感期,一般认为在孕39~孕59天,孕妇在这期间服药,药物有可能影响胎儿心脏正常发育;胎儿四肢发育的敏感期一般在孕38~孕60天;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则贯穿整个胎儿时期,一直到出生以后都有影响。
“因此,从孕28天~孕3个月,一般认为是药物致畸敏感期,能不用药尽可能不用。”X射线的影响也与药物类似。
“如果在确定怀孕前,已服用某些药物而担心影响胎儿健康的话,必须确定药名后(或保留药物),到医院咨询。而且一定要在产检时告知医生,让医生作进一步的详细检查。”
孕前孕期用药答疑
问:慢性病准妈妈想生宝宝,还能继续吃药吗?
答:患有慢性疾病(比如糖尿病、甲状腺疾病、哮喘、慢性高血压等)的女性,最好有计划地怀孕。在准备怀孕的阶段,就应请医师评估治疗自己疾病的药物安全性,尽量选择或更换为对胎儿没有伤害的药物。例如糖尿病孕妇,降糖药就不吃了,改用胰岛素,因为胰岛素不通过胎盘,不会影响胎儿。擅自停药、减药,将危害母婴健康。
问:刚停吃避孕药,能怀孕吗?
答:如果服用的是新一代的短效的低剂量的避孕药(现在市售基本上是这种),停药后,只要来月经,就可以正常怀孕了。如果服用的是长效口服避孕药,由于药物在身体里有蓄积作用,必须转为服用3个月的短效避孕药后,消除长效影响,才能怀孕。
问:避孕失败导致怀孕,宝宝还能要吗?
答:临床上,还经常碰到漏吃短效避孕药后怀孕,或者吃了事后避孕药失败怀上宝宝的女性。因为服药失误导致的意外怀孕,是否要保留胎儿,这个目前医学界还有争议。“有风险,但不是绝对不能要。看病人具体对胎儿的要求和妊娠的难易程度,个别处理。”
意外怀孕吃了很多药怎么办 孕30天到3个月是胎儿致畸敏感期需慎服药
女性在孕30天至孕3个月时,胚胎开始进入器官分化阶段,在这个敏感时期服药,有可能导致胎儿畸形。胎儿的器官发育有不同的敏感时期:心脏发育的敏感期,一般认为在受孕之后的第30-45天,孕妇在这期间服药,药物有可能影响胎儿心脏正常发育;胎儿四肢发育的敏感期一般在受孕后第24-46天;中枢神经系统的发育则贯穿整个胎儿时期,一直到出生以后都有影响。所以女性怀孕最初3个月,一般认为是药物致畸敏感期,能不用的药尽可能不用。
药物对胚胎的不利影响
受精后8~14日之内,因着床时间不长,胚胎组织尚未分化,不致发生畸形,药物影响绝大多数以流产告终。
受精后15~41日(相当于末次月经第1日后的29~55日),这段时间,正是胚胎各脏器、器官分化发育时期,胎儿胎盘循环已经建立,此时孕妇用药极易通过胎盘进入胚胎体内,干扰胚胎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任何一群细胞受到药物干扰,均可能陷入胚胎其他部分不相应的分化时相,若胚胎继续发育,则可能使某一脏器或器管发生形态结构异常,导致畸形的发生,故药物的致畸作用常是由于妊娠前2个月孕妇用药产生的。这一时期被认为是药物致畸的敏感期,此时期用药应非常慎重。药物致畸作用既可以在新生儿出生时见到,也可以在生后一段时期后才显现。
孕期用药的基本原则
● 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选择对胎儿无损害,而又对孕妇所患疾病最有效的药物。
● 尽量避免联合用药;避免使用尚未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药物剂量尽可能为最小量;能局部用药时尽量避免全身用药,如患有滴虫性阴道炎的孕妇,选择甲硝唑阴道用药比全身用药更安全。
● 孕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导致畸胎作用的药物。有可能对胎儿产生损害的药物只有在没有其他药可选,且母亲病重急需用药时才选用。但需与医生充分沟通,权衡利弊后方可使用。对于未经动物实验以及未经临床资料证实有无危害的药物尽量不用。
● 根据孕周大小(即胎儿所属发育时期)考虑用药。如孕期3个月以内是胎儿心脏及中枢神经系统发育的重要时期,用药要特别慎重,可以推迟治疗的,尽量推迟到这个时期以后。
● 不是只有药物会导致畸形发生,还要注意其他各种致畸的可能因素,在和医生咨询时不要忘了让医生给予详细的解释。
● 用药前注意说明书中有无对孕妇血清药浓度以及对胚胎或胎儿毒性的说明。
● 根据药物对胎儿影响的程度不同,选择从对胎儿影响最小的药物用起。
● 孕期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包括保健品。
● 为防止药物诱发胎儿畸形,在妊娠前3个月,不宜使用已明确对胎儿有害的药物。在妊娠后期使用一般无害的药物时也需权衡利弊。
● 一般情况下,已有证据证明对胎儿危险的药物在孕期禁止使用。
● 分娩前数小时,避免使用可通过胎盘作用的药物,如镇静剂、安定等。
● 几乎能通过胎盘的药物均能通过乳腺进入乳汁,因此孕期不适宜用的药物哺乳期及新生儿期也不宜使用。
● 服用中药时,要根据说明书进行选择,如标明孕妇禁用或慎用的尽量避免使用。
药物影响与胎龄的关系:用药时胎龄与对胎儿伤害有密切关系,胚胎发育各阶段对药物的影响作用有不同的敏感期。
→ 受精后两周内: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有以下两种结局,一是药物毒性大导致胎儿死亡、流产;二是对胎儿发育影响不大,妊娠继续。据统计,约有50%的胚胎在这个时期被各种因素致死,因此这个时期又称最大毒性期。
→ 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主要器官系统形成的时期,对药物的致畸作用最敏感,称为药物致畸敏感期。
→ 受精后9周至足月(停经11~40周):胎儿器官发育逐渐完善,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及牙齿仍在继续分化。特别是神经系统在妊娠期及新生儿期继续发育,在此期间受药物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可表现为宫内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和功能性行为异常。
孕妇能喝小柴胡颗粒吗
妊娠早期被认为是药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受精卵3~8周为胚胎期,从第4周起,胚胎的器官开始发育,并迅速发育至第3个月。此期是器官发育最活跃的时期,也是药物最易干扰胚胎组织细胞正常分化的时期,可能导致胎儿流产、畸形或器官功能缺陷,此期尽可能不用药。但孕妇可以在医生知道下服药,可以选用板蓝根、大青叶、连翘、羌活、金银花等毒副作用较小的中草药,能起到不错的治疗效果。
孕期吃错药该如何补救呢
人类怀孕存在畸敏感期,胎儿的各个器官开始分化,例如心脏发育时期受到药物的影响,便可能造成房间隔、室间隔缺损等先天性心脏病。过了12一个致畸敏感期:从停经33天到怀孕12周。在33天之前,受精卵进行细胞分裂,细胞数目不断增长,但还没定向分化为头、手、心脏等器官和组织,药物对胚胎的打击呈“全或无”效应——药物造成的打击要么特别重大,导致胚胎流产;要么完全没事,胚胎继续发育而没有畸形。
在致周之后,药物的影响相对较小,但神经系统等仍在不断发育中,一直持续到出生后,因此12周之后药物依然可能对胎儿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在整个妊娠期间使用药物都需要很小心: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用,必须使用者尽量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少的药物,而且尽可能避免在致畸敏感期使用。
在致畸敏感期吃错药的孕妇处于高危妊娠状态,应进行产前优生咨询和产前诊断。这些检查包括在早孕期(11~13周)进行B超筛查,在中孕期(12~24周)进行彩超检查;早孕期和中孕期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在7~10周进行绒毛活检,在16~20周进行羊水穿刺检查,在20周以后可以抽取脐血检查。这些后期措施能有效地发现很多胎儿畸形或发育异常。
药物和各种因素还会导致一些孕妇出现先兆流产,即阴道有少量出血、下腹隐隐作痛等。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一般从优生的角度考虑,对先兆流产并不主张积极安胎,宁愿流产后再怀一个健康的孩子。
孕妇用药会影响胎儿吗
一般来说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而且在孕期的不同阶段,药物的影响表现不同。
1、受精后1~2周
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产。
2、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
称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3、孕中晚期
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4、分娩前
孕妇最后1周用药应非凡注重,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孕妇吃药对胎儿生长的影响 不同怀孕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孕初期是致畸敏感期,胚胎各器官正在分化形成中,极容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刺激影响,此时最好不要用药,以免导致胎儿畸形,一定要用药的话,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孕中晚期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期药物致畸性下降,但仍然有些药物可以影响胎儿正常发育。
孕妇分娩前尤其要注意用药安全,胎儿这段时期体内的代谢系统还不完善,不能有效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在宝宝体内蓄积会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容易导致新生儿黄疸,贫血,甚至产生低血糖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