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的检查 胎儿特殊检查
妊娠高血压的检查 胎儿特殊检查
定期到医院进行胎儿的监测。包括胎儿发育情况、B超和胎心监护和脐动脉血流等。妊高征对胎儿会造成胎儿宫内窘迫、生长受限等影响,因此需要检查胎儿发育情况。
产前检查什么时候好
妈咪的产前检查应该愈早愈好,最理想的时间应该是从月经过后并确定怀孕时开始,在产检的同时,妈咪也要提供医师有关自身的妇产科病史及内科疾病史,最好能正确且完整的详述,以供怀孕期产前检查之参考。
一般建议怀孕妇女在月经过后的两周(大约是怀孕6周),就必须接受超音波检查,以确定是否正常的让小宝宝生长于妈妈的子宫内,并且排除掉多胞胎、连体婴、子宫外孕、萎缩性胚囊等的可能性,让医师精准的算出正确的预产期,以及日后妈咪产检的时间表。
此外,如果不是属于特殊情形者,在妊娠28周以前,都应该每个月产检一次,28~36周之间则是每两星期产检一次,36周以后每星期皆要产检,一直持续到妈咪顺利生产为止。
产检项目面面观
产前检查的项目包括有:“一般项目”及“特殊检查项目”两种。
所谓的一般项目,包括有孕妇的血压测量、体重测量、尿液的蛋白质及糖份的定性检测,以及子宫底高度、腹围的大小测量。在胎儿方面,则有胎心音、胎位、胎儿活动性等检查。这些一般检查项目,是每次妈咪前往医院产检时必做的常规性检查。
特殊项目检查包括有16~18周的母血筛检唐氏症、以及羊膜穿刺检查;再者就是怀孕24~28周的妊娠糖尿病筛检;怀孕32周的B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B型肝炎E抗原检查、梅毒血清检验等,在下面的图文中我们将会再详细介绍其内容与作用。
高龄产妇产前检查100%
根据妇产科医学会调查显示,75%的女性怀孕年龄介于25岁到34岁之间,30岁以上怀孕生子者超过四成,35岁以上者则占8%,这显示了现代女性大都偏向高龄怀孕,尤其是都会地区的妇女。
所谓的高龄怀孕,一般是指35岁以上才怀孕者,但就许多医学研究指出,35岁以上妇女的年龄较大,体力相较于20多岁的妇女还要弱,因此许多潜在的慢性内科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罹患的机率较高,发生在母亲与胎儿的并发症机会也较高,属于高危险妊娠群。
在母体并发病方面常见的有:妊娠高血压、子痫前症、胎盘剥离、妊娠糖尿病、早期子宫收缩等;在胎儿的并发症方面常见的有:早期流产、早产、生长迟滞、染色体异常、胎死腹中、死产等。此外,新生儿的死亡率也较高。
由此可知,对于高龄产妇而言,产检的重要性远胜于其它一般年龄的怀孕妇女,医师建议高龄产妇,还是最好在怀孕的前、中、后期各做一次。
初次产检3大要项总览
1. 时间:
在妊娠未满17周时,妈咪就必须接受第一次产检。
2. 检查项目:
问诊、身体检查、实验室检验。
怀孕中期14大要项检查
1. 时间:
在妈咪怀孕28周以前,需要每四周检查一次;怀孕29~35周,每二周检查一次;怀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
2. 检查项目:
询问妈咪怀孕时的症状。
妊娠高血压检查方法 血液检查
查血:内容包括血液黏度的变化、血液中尿酸和尿素氮的含量等指标,用于判断有无并发症出现,而且应定期检查包括全血细胞计数,红细胞压积,血液黏稠度,凝血功能,血红蛋白等。
产前检查所包含的项目
产前检查是围产保健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对妊娠妇女和胎儿健康的重要保证。
通常我们所说的产前检查是从怀孕中期开始定期对孕妇和胎儿进行的健康检查和孕期保健指导,包括定期测量孕妇的体重、宫底高度、腹围以及血压,检查孕妇的血、尿,以及胎儿的生长发育、胎儿是否存在宫内缺氧或发育迟缓等的异常情况,及时发现或防止妊娠期间容易发生的各种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糖尿病等,当然在常规的产前检查中,医生也会对胎儿做一些B超检查,以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组织结构的畸形。
从普遍意义上说常规的产前检查,目的在于保障怀孕母亲和胎儿的健康,预防和治疗各种妊娠期间发生的并发症。
妊娠高血压的检查 基本检查
了解准妈妈有无头痛、胸闷、眼花、上腹部疼痛等自觉症状。检查血压、血尿常规、注意身体体重指数、尿量、胎动。
1、高血压:血压升高达≥140/90mmHg,或血压较孕前或孕早期血压升高≥25/15mmHg,至少二次,间隔6小时。
2、蛋白尿:单次尿蛋白检查≥30mg,至少二次,间隔6小时,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3克。
3、浮肿:经临床休息6-8小时后,浮肿不消退。
4、体重:每周体重增加超过1公斤。
产前检查什么时候做最好
一般建议怀孕妇女在月经过后的两周(大约是怀孕6周),就必须接受超音波检查,以确定是否正常的让小宝宝生长于妈妈的子宫内,并且排除掉多胞胎、连体婴、子宫外孕、萎缩性胚囊等的可能性,让医师精准的算出正确的预产期,以及日后妈咪产检的时间表。
此外,如果不是属于特殊情形者,在妊娠28周以前,都应该每个月产检一次,28~36周之间则是每两星期产检一次,36周以后每星期皆要产检,一直持续到妈咪顺利生产为止。
产检项目面面观
产前检查的项目包括有:“一般项目”及“特殊检查项目”两种。
所谓的一般项目,包括有孕妇的血压测量、体重测量、尿液的蛋白质及糖份的定性检测,以及子宫底高度、腹围的大小测量。在胎儿方面,则有胎心音、胎位、胎儿活动性等检查。这些一般检查项目,是每次妈咪前往医院产检时必做的常规性检查。
特殊项目检查包括有16~18周的母血筛检唐氏症、以及羊膜穿刺检查;再者就是怀孕24~28周的妊娠糖尿病筛检;怀孕32周的B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B型肝炎E抗原检查、梅毒血清检验等,在下面的图文中我们将会再详细介绍其内容与作用。
高龄产妇产前检查100%
根据妇产科医学会调查显示,75%的女性怀孕年龄介于25岁到34岁之间,30岁以上怀孕生子者超过四成,35岁以上者则占8%,这显示了现代女性大都偏向高龄怀孕,尤其是都会地区的妇女。
所谓的高龄怀孕,一般是指35岁以上才怀孕者,但就许多医学研究指出,35岁以上妇女的年龄较大,体力相较于20多岁的妇女还要弱,因此许多潜在的慢性内科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罹患的机率较高,发生在母亲与胎儿的并发症机会也较高,属于高危险妊娠群。
在母体并发病方面常见的有:妊娠高血压、子痫前症、胎盘剥离、妊娠糖尿病、早期子宫收缩等;在胎儿的并发症方面常见的有:早期流产、早产、生长迟滞、染色体异常、胎死腹中、死产等。此外,新生儿的死亡率也较高。
孕妇可以做几次B超
第1次检查应在妊娠12-16周
妊娠12~16周的时候,准妈妈通常会遵医嘱去医院做第一次超声检查。这时做B超检查,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并可测量胎儿的大小及其发育情况等。如测定胎头至胎臀的长度,常用于在早期妊娠来测定胎儿的孕周;测定胎头的双顶径、头围、腹围及胎儿股骨的长度,来判断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此外,落后于正常生长发育的胎儿,通过测量其身体各部分的比例,如头围与腹围的比例,也能较好地了解其发育情况。
第2次检查应在妊娠20-25周
怀孕中期的B超检查可帮助准妈妈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羊水量对于胎儿生长发育是十分重要的,羊水过多或过少,都可能预示着胎儿畸形,在每一张超声报告单中,医生都会记录羊水量。
第3次检查应在妊娠37-40周
这一阶段的B超可以帮助准妈妈观察胎儿胎位、胎儿大小、胎盘成熟程度、有无脐带缠颈等,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做好产前的各种准备,所以这次B超是非常重要的。
特别提醒:B超检查时间不宜过早
专家认为,一般情况下,怀孕12周以内的准妈妈最好不要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但是,特殊情况例外,如孕初期有阴D出血,需做B超检查排除是否有宫外孕、先兆流产或葡萄胎,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等。当妊娠周数与腹部大小不符时,也要做B超以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观察是否发生胎停育。
“以上谈到的是一般的情况,如孕妇有高危等因素或其他的合并症,检查次数可能还要更多。”专家指出,例如孕妇合并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有不良生育史,或有阴道流血、胎儿发育异常等情况的,则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遵循产科医生的建议随时申请或及时进行超声检查以确保胎儿和孕妇的健康和安全。
为什么孕妈妈需要进行特殊检查
如果怀疑自己或胎儿可能患有疾病时,孕妈妈就需要做一些特殊检查。具体来说,如果孕妈妈的年龄超过35岁,而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妈妈易发生胎儿染色体异常,此时就需要做特殊检查。
如果孕妈妈是高危妊娠,胎儿在母体内继续生活可能出现不良后果或危及生命时,医生将会选择适当时机给予引产,在引产前需要了解胎儿成熟度,此时将做特殊检查如抽取羊水或血液。
做常规B超检查时,怀疑胎儿神经管缺陷等畸形或孕妈妈的血中甲胎蛋白异常高值者,做特殊检查将明确诊断,及时做出治疗计划,必要时终止妊娠。
做产前诊断时,如果发现孕妈妈的细胞遗传学检查及先天性代谢异常;孕妈妈或准爸爸是某种基因病患者或曾生育过基因病患儿;前胎为先天性愚型儿或有家族史,在此种情况下应做特殊检查。
总之,必要时做特殊检查,对孕妈妈、家人及胎儿是有利的,目的是为了生出一个健康的宝宝。
妊娠高血压诊断
1、基本检查
了解准妈妈有无头痛、胸闷、眼花、上腹部疼痛等自觉症状。检查血压、血尿常规、注意身体体重指数、尿量、胎动。
(1)高血压:血压>130/90mmHg,或与基础血压相比,收缩压>30mmHg,舒张压>15mmHg。
(2)浮肿:经临床休息6-8小时后,浮肿不消退;
(3)体重:每周体重增加超过1公斤。
(4)尿蛋白:尿常规有蛋白或尿蛋白尿定量>0.3g/24小时。
2、准妈妈特殊检查
包括反射测试、眼底检查、凝血指标、心肝肾功能、血脂、血尿酸及电解质等检查。
3、胎儿特殊检查
包括胎儿发育情况、B超和胎心监护和脐动脉血流等。妊高征对胎儿会造成胎儿宫内窘迫、生长受限等影响,因此需要检查胎儿发育情况。
高危妊娠的检查项目有哪些
⑴身高<145cm,头盆不称;
⑵体重<40kg>85kg;
⑶骨盆大小,髂前上棘<22cm、髂嵴<25cm、骶耻外径<18cm、坐骨结节间径<7、5cm;
⑷子宫大小是否与停经月份相符,羊水过多或双胎、IUGR;
⑸足月妊娠胎儿G≥4000g,或<2500g;
⑹胎位异常。
⑺血压>130/90mmHg,收缩压增加30mmHg、舒张压增加15mmHg;
⑻心脏异常;
⑼阴道出口是否过小,外阴静脉曲;
⑽妊娠期胎动的变化;
⑾常规的化验检查,血尿常规、肝功等。凡符合高危妊娠范畴的都可以诊断为高危妊娠。通常可从孕妇的病史、临床检查、特殊检查获得所需要的诊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