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何时妊娠最合适
甲亢,何时妊娠最合适
已经明确诊断为甲亢的女性患者,如果近期打算要孩子,一定要提前告知医师,医生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调整治疗方案。一般来说,如果以前是服用甲巯咪唑来治疗甲亢的,需要把药物换成丙硫氧嘧啶,由于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的药效并不一样,因此换药后甲状腺功能可能会出行波动,所以换用丙硫氧嘧啶后一定要等甲状腺功能稳定后才能考虑妊娠。
有的甲亢患者顾虑服用抗甲亢药物对妊娠有不良影响,往往会自作主张,擅自停用丙硫氧嘧啶。这种做法是十分有害的,如果甲亢经治疗病情已经稳定,而医生根据情况认为可以停药,这种情况是可以停药怀孕的。如果甲亢经治疗虽然甲状腺功能已经正常,但是还不宜停药,此时千万不要停药怀孕,因为这种情况下怀孕,甲亢往往会加重,从而导致妊娠早期使用较大剂量的丙硫氧嘧啶,反而对妊娠不利,因此宁愿服用小剂量的丙硫氧嘧啶维持甲亢病情稳定,这样对妊娠影响反而更小。
有的甲亢患者可能意外妊娠,或者有的患者在妊娠后才发现患有甲亢,那么此时是否需要终止妊娠呢?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患者没有出现严重的甲亢并发症和妊娠并发症如甲状腺危象等,仅仅是单纯的甲亢,此时进行积极的药物治疗,尽快控制住甲亢,把甲状腺功能尽快恢复正常,对孕妇及胎儿的危害还是比较小的,可以考虑继续妊娠。相反,如果孕妇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不终止妊娠往往会危及孕妇生命,此时应该尽早终止妊娠,同时积极治疗甲亢,以挽救孕妇生命。
妊娠合并甲亢的危害
甲亢是一种内分泌疾病,关于它致病诱因目前还没有确定的说法,一般来说是由于精神压力,心理诱因,劳累或摄碘量过多等造成的,它的症状有很多种,有消瘦,多汗,怕热,心跳加速,吃得很多或厌食,甲状腺肿大,严重的还有突眼现象。
甲亢对妊娠不利,抗甲状腺药可以通过胎盘,并可能引起流产、早产及胎死宫内等。妊娠以后,甲亢症状可能加重。甲亢妊娠时,胎儿的存留及人工流产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谨慎决定。甲亢未愈前最好不要怀孕。若已经怀孕,应给于适当治疗。通常妊娠不会加重甲亢,在妊娠期及产后应争取在对母亲及胎儿无影响的条件下,使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
甲状腺亢奋症应该怎么治疗
甲亢病因包括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也称Graves病),炎性甲亢(亚急性甲状腺炎、无痛性甲状腺炎、产后甲状腺炎和桥本甲亢)、药物致甲亢(左甲状腺素钠和碘致甲亢)、hCG相关性甲亢(妊娠呕吐性暂时性甲亢)、和垂体TSH瘤甲亢。
甲状腺激素是促进新陈代谢,促进机体氧化还原反应,代谢亢进需要机体增加进食;胃肠活动增强,出现便次增多;虽然进食增多,但氧化反应增强,机体能量消耗增多,患者表现体重减少;产热增多表现怕热出汗,个别患者出现低热;甲状腺激素增多刺激交感神经兴奋,临床表现心悸、心动过速,失眠,对周围事物敏感,情绪波动,甚至焦虑。甲亢患者长期没有得到合适治疗,会引起消瘦和甲亢性心脏病。患者消瘦常常容易患急性传染病感染致残或死亡。甲亢性心脏病引起心脏扩大,心律失常、心房纤颤和心力衰竭,患者丧失劳动力,甚至死亡。
妊娠合并甲亢的影响
妊娠期合并甲亢会导致孕妇心血管功能改变,出现心动过速,静止时外周血管阻力下降,心率增快,心搏量加大,致心排出量增高,收缩压升高,舒张压降低而脉压差增大。无心脏病的本病孕妇也可发生心衰。
1、轻度甲亢对妊娠没有明显的影响,但是中、重度甲亢以及症状未控制者的流产率、妊高征发生率、早产率、足月小样儿发生率以及围生儿死亡率增高。
2、妊娠对甲亢的影响不大,相反,妊娠时往往会使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病情有不同程度的缓解。妊娠期因胎盘屏障,仅有少量T3、T4能透过胎盘,故不致引起新生儿甲亢。但妊娠合并重度甲亢,妊娠可加重心脏的负担,而加重了甲亢患者原有的心脏病变。个别患者因分娩、产后流血、感染可诱发甲亢危象(甲状腺毒症病情的极度增重并危及患者生命的严重合并症)。
妊娠合并甲亢指南
甲亢和糖尿病对妊娠的安全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包括对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和对孕妇安全的影响.甲亢不是终止妊娠的适应证,病情轻的给予适量镇静剂,卧床休息,尽量减少用抗甲状腺药物.除非伴甲亢性心脏病以及高血压等重症病例才考虑终止妊娠.分娩前以药物控制甲亢,若胎儿已成熟,在基本控制甲亢的基础上行择期剖宫产,并防诱发甲亢危象导致母亲生命危险.丙硫氧嘧啶为妊娠甲亢治疗的首选药物,使用的目的是将孕妇甲状腺激素控制在正常高值或轻度甲亢水平,以防胎儿发生甲状腺功能低下,又不引起孕妇甲状腺危象.其使用要根据血游离T3,T4调整至最低有效剂量.
妊娠合并甲亢的原因
甲亢的常见病因包括有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Graves病),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妊娠呕吐暂时性甲亢。同时还有一些少见的病因包括毒性单发甲状腺腺瘤、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亚急性甲状腺炎、碘致甲亢等。妊娠期的病理性甲亢相对少见,发病率也极低,即便是孕前就患有甲亢,也往往在怀孕后因免疫活性降低而自行缓解或减轻。不同病因所致甲亢有不同的生理改变。
1、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
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也称为Graves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占甲亢患者的60%~70%。生育年龄的妇女发病率高。有一部分妇女曾经患有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经过治疗基本痊愈或已经完全痊愈后妊娠,这一类孕妇多有突眼等症状,需要通过药物控制病情。这类患者的体内存在有一种免疫球蛋白抗体,它可以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甲状腺增大和甲亢。
2、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
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又称为桥本氏甲状腺炎,是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患者体内有甲状腺自身抗体,包括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
3、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及毒性甲状腺腺瘤
单发或多发结节性甲状腺肿可以发展成甲状腺毒症而出现甲亢。缺碘所引起的甲状腺肿或腺瘤,可以进行外源性补充碘治疗而使病情缓解,如果由于单个的甲状腺腺瘤有功能亢进也可以考虑手术切除。孕妇合并毒性多发结节性甲状腺肿比较少见,孕妇如需手术治疗,尽量延缓到产后进行。
4、滋养细胞疾病
当出现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时,这些病人的血清β-hCG水平很高,对甲状腺有刺激作用,血清TT4值比正常人升高1倍,临床上诊断可出现甲亢。当葡萄胎被刮宫清除后或者是绒毛膜上皮癌治愈后,血清β-hCG水平会相应降低,那么血清中的TT4下降甲亢症状也自然消失。
妊娠合并甲亢
Graves病的发病确切机制不详。妊娠呕吐暂时性甲亢时由于妊娠早期,胎盘分泌大量的HCG,HCG和TSH都属于糖蛋白,因此HCG和TSH有部分交叉,当HCG极度升高时,即出现类TSH作用,甚至表现甲亢。妊娠期甲状腺还有如下改变:妊娠期母体血容量的增加可造成甲状腺激素容池扩大和血清碘的稀释,同时由于肾血流量的增加,肾小球滤过碘增加使血清中无机碘浓度下降,即所谓“碘饥饿”状态,同时孕期胎盘分泌的雌激素刺激肝脏甲状腺结合球蛋白(TBG)的糖基化增强,血TBG升高,对碘的需求增多,以上这些因素使甲状腺腺体代偿性增大。妊娠期母体甲状腺功能受胎盘及下丘脑-垂体一些激素的影响,最早和明显的改变是血清甲状腺激素结合球蛋白水平的升高,继之出现TT3、TT4升高;血清游离T3、T4早期可略增高,妊娠末期稍下降;当胎盘产生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增高时,TSH受抑制而下降达较低水平,少数妊娠女性的TSH可在正常值以下水平。另外约20%的孕妇可检测出抗甲状腺自身抗体。
妊娠合并甲亢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目前甲亢治疗主要有三种方法:
一、抗甲状腺药物:是首选方法。
二、放射碘:因胎儿在妊娠12周起就有摄碘功能,放射碘可能会损害胎儿的甲状腺,一旦胎儿发生甲减,造成的危害不能弥补,故妊娠期间任何放射性核素检查和治疗都是绝对禁忌。
三、手术治疗:在妊娠早期手术容易导致流产,妊娠晚期容易导致早产,而且必须在甲状腺功能控制在正常范围内才能进行,所以手术只适合在妊娠中期甲亢能用药物控制后进行。妊娠期甲亢采取甲状腺切除术的适应证是:⑴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⑵需要大剂量抗甲状腺药物才能控制甲亢;⑶患者不依从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如果确定手术,妊娠中期是最佳时间。手术时测定孕妇TRAb滴度,以评估胎儿发生甲亢的潜在危险性。推荐应用β受体阻断剂和短期碘化钾溶液(50~100mg/天)行术前准备。所以:妊娠期间原则上不采取手术疗法治疗甲亢。如果确实需要,甲状腺切除术选择的最佳时机是妊娠中期的后半期。
妊娠呕吐性暂时性甲亢
妊娠期间甲亢的病因与非妊娠期间甲亢的病因基本相同,其中以Graves病最为常见。其次是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自主性高功能腺瘤等。另外,妊娠剧吐、葡萄胎、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均可出现甲亢。
妊娠期的病理性甲亢极为少见,发病率极低,即便是孕前就患有甲亢,也往往在怀孕后因免疫活性降低而自行缓解或减轻。因此,大多数妊娠合并甲亢属于一过性甲亢,发病原因是由于妊娠后雌激素水平增高,刺激肝脏合成甲状腺素结合蛋白增加一倍之多,从而使得血清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腺氨酸(T3)水平均升高。此外,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刺激也可使得血清甲状腺素水平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