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对于妊娠和生育是否有影响
淋巴瘤对于妊娠和生育是否有影响
妊娠对淋巴瘤的自然过程无影响,但是对患淋巴瘤病情不稳定或正在治疗的女性病人,妊娠会带来极大的不利。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妊娠可对已患淋巴瘤的母体带来过重的负担,甚至促使疾病迅速恶化。
2、可增加母体感染和产后出血的机会,感染的原因是淋巴瘤侵犯骨髓、免疫器官,以及化疗、放疗导致具有正常功能的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低下,全身抵抗力下降;出血的原因可能为淋巴瘤侵犯骨髓所致的血小板下降,亦可能为纤维蛋白原过低或有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
3、诱导治疗及缓解后维持治疗,长期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有诱发妊娠毒血症的可能。
4、虽然胎盘具有天然免疫屏障作用,能阻止母子交叉传递疾病,婴儿并不因母亲患了淋巴瘤而罹患淋巴瘤,但是妊娠早期(3个月内)给予强烈的化疗可能引起胎儿发育延缓、畸胎(如法乐四联症、无脑儿等)、死胎、早产或流产。
5、胎儿出生后发生淋巴瘤的可能性增加。
6、在治疗上,因为要考虑母婴双方的安全,常须减少或停用必要的抗肿瘤治疗药物,故可能延迟淋巴瘤的治疗及影响疗效。
对于男性病人,经放射治疗及大量化疗后可有精子缺少或畸形,故可直接影响生育质量。
近年来有统计资料表明,治疗后处于长期缓解、一般情况良好的淋巴瘤病人,妊娠和生育可基本正常,而且对治疗及病情无不良影响。因此,淋巴瘤病人一般应在经治疗获得完全缓解两年后再考虑生育问题。
妇女得了淋巴瘤还可以生育吗?
前面向大家介绍过,淋巴瘤的主要病变之一是淋巴瘤细胞的广泛侵润而造成的损害,这在生殖系统也不例外,再加上接受放疗、化疗时射线及药物的进一步损害,均可能使卵巢及子宫内膜等组织受到破坏,故女性病人生殖能力减低而不易受孕。然而,淋巴瘤病人一经治疗达到缓解后,生育能力还是可以恢复的。近年来由于淋巴 瘤治疗的不断进步,缓解率提高,生存期延长,多数病人在缓解期能正常工作和生活,因而在缓解期内怀孕的可能性也增多。实际上,如上一问所介绍,淋巴瘤合并妊娠的危害还是很大的。因此,生育年龄患淋巴瘤的妇女,即使病情完全缓解,也应该在两年内避免怀孕。通常主张服用雌激素类避孕药,既能预防受孕,又能减轻血小板减少而加重的月经过多。
确诊非霍奇金淋巴瘤后还想生孩子怎么办
如患者在确诊非霍奇金淋巴瘤且需即刻治疗时,未处于妊娠状态,但仍有生育诉求,则可选择在化疗前将精子、卵子冷冻。
如患者在妊娠期确诊非霍奇金淋巴瘤且需治疗时,如为妊娠前三个月,则需终止妊娠;如为妊娠中后期,需结合具体化疗方案、自身情况,以及患者意愿,与临床医生共同决策。
淋巴瘤治愈后和正常人一样健康吗
随着淋巴瘤治疗效果的极大改善,许多患者能够长期生存、甚至结婚生育,从表面看来和普通人群没有差别,但是远期并发症和生活质量却是长期生存的淋巴瘤患者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如第二肿瘤、心血管疾病、不孕不育、心理问题等。
淋巴瘤患者治疗结束10年后出现第二肿瘤的发病率较明显的高于普通人群,胸部放疗的患者发生第二肿瘤的几率更高,肺癌、乳腺癌是最常见的继发肿瘤,患者应该每年进行胸片或CT筛检。女性患者应每月自检乳腺,每年进行乳腺健康查体。接受胸部或腋窝放疗的患者,在治疗结束后8~10年或40岁后应每年进行乳腺核磁共振筛检。
一些抗肿瘤药物和纵隔放疗可产生心脏毒性作用,幸存者有症状或发生致死性心脏疾病的风险会增加,并且大多数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的心脏病危险因素,因而,对于 血压和血脂异常的患者应进行积极地监测和治疗。出现进行性疲乏或胸痛症状的患者应进行心血管专科检查。对于妊娠的女性患者,由于心脏压力显著增加,应进行 心功能监测。
约50%的长期生存的淋巴瘤患者可合并甲状腺功能异常,尤其是曾接受颈部和上纵隔放疗的女性患者发病率更高。最常见的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可能会出现抑郁症状,甲状腺功能亢进及甲状腺良恶性结节也较常见,并与放射剂量有关。因此,对治疗后的淋巴瘤患者应该每年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异常者应常规给予激素替代治疗,甚至可能需要终生服药。
盆腔放疗及烷化剂、甲基苄肼化疗对性腺的毒副作用极大,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患者更为敏感脆弱,可导致男女患者性腺功能低下和不孕不育。
因此建议淋巴瘤幸存患者定期到专业肿瘤医院进行随访并持续终生。
淋巴瘤对于妊娠和生育是否有影响
1、妊娠可对已患淋巴瘤的母体带来过重的负担,甚至促使疾病迅速恶化。
2、可增加母体感染和产后出血的机会,感染的原因是淋巴瘤侵犯骨髓、免疫器官,以及化疗、放疗导致具有正常功能的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低下,全身抵抗力下降;出血的原因可能为淋巴瘤侵犯骨髓所致的血小板下降,亦可能为纤维蛋白原过低或有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
3、诱导治疗及缓解后维持治疗,长期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有诱发妊娠毒血症的可能。
4、虽然胎盘具有天然免疫屏障作用,能阻止母子交叉传递疾病,婴儿并不因母亲患了淋巴瘤而罹患淋巴瘤,但是妊娠早期(3个月内)给予强烈的化疗可能引起胎儿发育延缓、畸胎(如法乐四联症、无脑儿等)、死胎、早产或流产。
5、胎儿出生后发生淋巴瘤的可能性增加。
6、在治疗上,因为要考虑母婴双方的安全,常须减少或停用必要的抗肿瘤治疗药物,故可能延迟淋巴瘤的治疗及影响疗效。
副乳疼痛是怎么回事
副乳是女性常见的一种乳房发育畸形.它常为发育不全的组织,月经前副乳也发胀疼痛,副乳对人体一般没有什么影响,但可能会给你产生心理上的不安和生活上的不便,大约0.1%的人可发生副乳腺癌.由于副乳的位置不同于正常乳房,有时容易忽视.因此当副乳增大,生活不便有肿快疑是肿瘤时,要去就医,治疗上以手术为主。
副乳的临床表现:
1、以近腋窝处肿块就诊,经询问病史,患者有经期、妊娠期和哺乳期肿块胀痛感,但程度差异较大。副乳乳腺组织增生引起副乳疼痛症状及局部压痛。但要注意部分与局部淋巴结炎有关;
2、查体腋下均有肿块,局部有压痛,无明显结节;妊娠期或哺乳期腋窝处肿块明显增大。仔细检查发现有乳头,挤压乳头有溢液, 近腋窝处乳头溢液。 副乳疼痛怎么办?
3、伴有乳汁分泌;
4、副乳纤维瘤; 副乳纤维瘤怎么治疗?
5、副乳急性炎症;
6、伴有慢性淋巴结炎、急性淋巴结炎。
孕前优生优育检查项目
一、妇科内分泌内容
此检查主要针对月经不调,不孕的女性,其主要通过检查卵泡促激素、黄体生存激素等项目来检查女性月经不调及不孕的原因,这也是孕前最常见的一个检查项目了。
二、肝功能检查
肝功能检查主要是针对孕前三个月的育龄夫妻,其主要是检查母体是否是肝炎患者,是否会对胎儿造成不利的影响,是否会将肝炎病毒传播给孩子等等。
三、生死系统检查
生殖系统内容检查是针对所有的育龄女发性的一种检查项目,其可以在孕前的任何一个时间侕 去检查,其主要是通过白带常规筛查滴虫松果女性是否支体衣原体感染,妇科炎症或者一些性传播疾病等等。
四、尿常规检查
建议所有的育龄女性在孕前三个月都需要做一个尿常规检查项目,通过这一个检查可以可以得出母体是否有肾脏方面的疾病,可以有效的对肾脏疾患做好早期的诊断。
五、口腔检查
很多人认为口腔和生育没有什么关系,事实上对于宝妈而言在孕前做好口腔科方面的检查也是更有利于优生优育的一种做法。因为民间素有生一个娃要坏一颗牙的说法,当然了这并不是绝对因素,但是如果宝妈在妊娠期间牙齿痛起来要治疗的话对胎儿的发育也会有影响的。
六、脱畸全套检查内容
通过脱畸全套检查内容就可以减少流产和胎儿畸形的机率了,因为这个脱畸全套检查主要是检查风疹、弓形虫、巨细胞病毒。因此建议所有的育龄女性都要进行这一个检查。
七、ABO溶血检查
做ABO溶血检查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婴儿溶血症的发生。
八、染色体检查
通过染色体检查就可以检查出夫妻双方是否都适合生育,是否有不适合生育的因素,最重要的是含有一些遗传性疾病,这样就可以及早的做好预防的工作了。
当怀孕遇上子宫肌瘤孩子到底能不能留
子宫肌瘤治疗1年后才能怀孕
有生育要求的女性,如果孕前发现有子宫肌瘤,会根据肌瘤的部位、大小和是否有症状来处理。如果症状明显影响健康、子宫肌瘤较大或位于黏膜下影响了宫腔形态,影响受孕,医生会建议手术或药物治疗,去除肌瘤或缩小肌瘤体积,但治疗后多数需要避孕1年后才能怀孕。
子宫肌瘤与妊娠相互影响
如果已经怀孕了才发现患有子宫肌瘤,该如何处理子宫肌瘤呢?能不能继续妊娠下去?如果继续妊娠,会对宫内的胚胎造成影响吗?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妊娠与子宫肌瘤之间的关系呢?其实,妊娠与子宫肌瘤间是相互影响的,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时,由于肌瘤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宫腔,使宫腔出现变形、子宫内膜发生病变、子宫颈管出现阻塞等,这有可能会阻碍孕卵的着床而影响到宫内胎儿的生长发育,结果导致早产、流产等;随着肌瘤继续增大,压迫到了子宫后,也有可能会对胎儿生长发育形成障碍,导致胎位不正、胎盘低置或前置等;在分娩时,如果肌瘤梗阻,也可因降低了子宫收缩力而延长了产程;此外,分娩后因肌瘤可导致容易胎盘粘连、胎盘排出困难、子宫收缩乏力等而增加产后出血的风险。而女性妊娠时会分泌很多雌激素、孕激素,这些激素可刺激肌瘤生长,从使肌瘤迅速生长并继发各种变性,其中妊娠期主要以红色变性为主,随着肌瘤迅速增大、充血,患者可出现腹痛,伴有发热,可导致胎死宫内、流产、早产等不良后果。
是否需终止妊娠需看情况
从上文可见,子宫肌瘤对妊娠有不好的影响,那是不是如果妊娠时发现肌瘤,就必须终止妊娠呢?不是的,是否需要终止妊娠,也要根据肌瘤的大小、部位、妊娠月份以及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浆膜下的肌瘤,即长在了子宫外面的肌瘤,这种肌瘤对怀孕的影响是比较小的,通常可以继续妊娠,但如果浆膜下肌瘤出现了蒂扭转,经保守治疗已经无效时,则需要手术干预。
而对于肌壁间肌瘤和黏膜下肌瘤,前者是瘤体长在了肌层内,是子宫肌瘤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后者是肌瘤长在了子宫腔里,是子宫肌瘤类型中对妊娠影响最大的,但黏膜下肌瘤因影响宫腔形态,多数会导致不孕或孕早期流产。肌壁间子宫肌瘤对怀孕的影响因瘤体的大小而异,如果是瘤体比较小(在5cm以下),可以先观察下,每3-6个月复查一次超声,只要肌瘤没有明显增长,就可以继续怀孕,但如果肌瘤较大或明显增大,则有可能会出现反复流产等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是妊娠早期阶段,一般建议先终止妊娠并接受治疗,待宫腔恢复正常后再考虑怀孕。但如果已经到了妊娠中晚期,且妊娠期间无出现症状,则可以先进行安胎治疗,并对病情进行严密监控,注意瘤体的变化情况,以及观察是否会出现胎位不正、先兆流产等情况。
如果妊娠期不幸发生了肌瘤红色变性,可采用保守治疗如消炎补液等,通常可以缓解。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多数能够自然分娩,但分娩时要注意预防产后出血。如果因肌瘤妨碍胎儿下降或其他产科因素需要剖宫产终止妊娠,术中是否同时切除子宫肌瘤,也需要根据肌瘤的大小、部位和患者情况而定,原则是,容易剔除且不会导致出血多的可以术中剔除,否则就产后再观察处理。
总之,当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时,最好找专业的医生先评估一下肌瘤对妊娠的影响,妊娠期要注意做好监测,以便及时掌握胎儿和子宫肌瘤的生长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保证母婴安全。
畸胎瘤有什么危害 影响生育
畸胎瘤以女性卵巢为最常见的发病位置,畸胎瘤的大小以及和输卵管粘连的紧密型决定其对生育是否有影响,若是畸胎瘤和输卵管粘连紧密,导致卵巢不能正常排卵,就有不孕的可能。
怀孕期间发现乳腺癌该不该产下婴儿
一、是否终止妊娠 要根据实际情况
乳腺癌是威胁女性健康的第一大杀手,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患乳腺癌的风险逐渐升高,尤其是生育晚或者不生育的大龄女性,比正常妊娠和哺乳的年轻女性高出2-3倍。
也许不少人会认为,妊娠期发现了乳腺癌,妊娠就要终止。饶南燕介绍,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并非“一刀切”,如果在孕早期发现乳腺癌,最好终止妊娠。但如果在孕中期或孕晚期发现乳腺癌,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治疗方案,不一定终止妊娠。需要强调的是,继续妊娠并不意味着对乳腺癌听之任之,患者一定要通过积极的化疗或者手术治疗来控制乳腺癌的发展。
二、孕期治疗乳腺癌 会对胎儿有影响吗?
继续妊娠需要控制乳腺癌的发展,采取的治疗手段会对胎儿产生影响吗?饶南燕表示,目前治疗乳腺癌的手段主要包括手术、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和靶向治疗。不同的治疗手段对胎儿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其中放疗和内分泌治疗对胎儿发育影响最大,因此在整个妊娠期间都应避免;而化疗在孕中后期是可以进行的,对胎儿的影响不大。
三、还未怀孕的乳腺癌患者 有机会“做妈妈”吗?
对于还没有怀孕的乳腺癌患者,能否怀孕要取决于患者本人是否还有怀孕的机会和能力。因为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等都对卵巢功能有影响,导致乳腺癌患者不容易受孕。饶南燕介绍,有研究表明,那些术后生育了孩子的乳腺癌患者比没有生孩子的患者预后好,引起这种差异的原因很多,但起码说明乳腺癌患者不要因为担心复发风险而放弃做母亲的权利。
饶南燕提醒,在预防乳腺癌方面,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年龄、遗传等部分乳腺癌危险因素,但通过改变饮食结构和生活习惯,还是可以降低乳腺癌的发病率的,这其中包括母乳喂养、避免多次人流、限制高脂饮食、多运动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淋巴结肿大和淋巴癌区别有哪些
首先,专家指出,淋巴结肿大一般有三种情况:淋巴结炎、淋巴结核和淋巴瘤(包括良性和恶性淋巴瘤即淋巴癌)。淋巴癌多数有明显的感染灶,且常为局限性淋巴结肿大,有疼痛及压痛,一般直径不超过2~3cm,抗炎治疗后会缩小。
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尤其是长期存在而无变化的扁平淋巴结,多无重要意义。但无明显原因的颈部、锁骨上淋巴结肿大,标志着全身性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应予以重视,进一步检查确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出现淋巴结肿大情况首先需要回忆近期是否出现过附近部位的感染情况,淋巴结炎是最常见的原因,炎症长期刺激淋巴结可能不能回缩回去了,但是对人体也没有影响。其次要看一下有无咳嗽症状,排查是否淋巴结核可能。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淋巴结短期内无痛生长比较迅速就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了,最好做个淋巴结穿刺活检,看是否有淋巴瘤的可能。
怀孕时碰上乳腺癌该如何治疗
乳腺癌是严重危害女性的健康的一种恶性肿瘤,肿瘤专家说在门诊有人咨询这样的问题:怀孕时碰上乳腺癌该如何治疗呢?
怀孕是件好事情,但是偏偏不巧的是在怀孕时候却得了乳腺癌,乳腺癌是女性排名第一的常见恶性肿瘤,主要原因有内源性或外源性雌激素的长期刺激,病毒,乳腺非典型增生,遗传和家族史,营养因素, 放射线因素等!主要临床表现有乳房肿块, 淋巴结肿大, 乳房皮肤及轮廓改变,乳头改变等表现,乳腺癌的发病率居高不下,尤其是在怀孕期乳腺癌发病率突增,但是由于其发生在特殊的生理期易被忽视,往往到最后被发现的时候已到中晚期,面对癌症的治疗以及肚子中的胎儿,孕妇会难以去抉择是否该继续妊娠,医生也是非常棘手,那么在怀孕时候时候得了乳腺癌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来听听专家的建议!
乳腺癌的发生与晚育有一定关系,随着乳腺癌年轻化的高发,以及现代女性推迟生育年龄,妊娠期发现乳腺癌的几率正在逐年上升,面对乳腺癌的威胁,专家表示,乳腺癌孕妇的生育与生存并不冲突,对于妊娠期头3个月的乳腺癌患者,一般医生会建议停止妊娠。但是如果孕妇坚持生呢?如果孕早期患者假如坚持继续妊娠,需要进行乳房切除术和腋窝淋巴结清扫术。如果在妊娠中后期发现了乳腺癌,应根据肿瘤大小决定手术和化疗的顺序。如果是保乳手术,则应该分娩后再进行放疗。
至于化疗会不会危害胎儿健康,由于胎儿的关系,放疗内分泌治疗在整个妊娠期都不能使用,化疗需要在妊娠3个月后才能使用,总而言之一句话怀孕得了乳腺癌一定要配合医生治疗,要有所取舍,不能感情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