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5大原则
孕妇用药5大原则
孕妇用药5大原则
1、随意用药很危险
药物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2、可用可不用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3、副作用越小越好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4、避免联合用药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5、结合孕周用药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孕期要慎用药物,但并不意味着有病不治。如遇生病,孕妈咪要及时就医,遵医嘱行事。
孕期用药要注意哪些常见问题
孕妇用药注意的原则:
1、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孕妇看病就诊时,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而任何一位医生在对育龄妇女问病时都应询问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
2、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症。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3、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4、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5、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6、已肯定的致畸药物就禁止使用。如孕妇病情危重,则慎重权衡利弊后,方可考虑使用。
7、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8、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常见药的注意事项:
1、肠胃药:肠胃用药大多属于B级药。准妈妈肠胃不舒服时,最好立即就医,请医生为自己开合适的药物。
2、便秘药:便秘是怀孕期间常见的问题,可服用便秘药来缓解。便秘药的作用方式可分为两种,一是让粪便变软,一是刺激大肠,建议准妈妈最好选择让粪便变软的便秘药,使用上会更加安全。
3、感冒药:大多数感冒药都属于B级或C级的药物,准妈妈要在医生的指示下服用。需要提醒的是,阿斯匹林有可能引发出血,怀孕后期最好不要服用。
4、头痛药:扑热息痛是最常见的头痛药,属于安全药物,怀孕期间可以服用。
5、中药:对中药尚缺乏完整的实证研究,准妈妈一定要先咨询中医师,根据自身的体质及病症需求来服用,才能确保用药安全。
孕期用药对胎儿的影响
可能导致畸形。因此,医生建议最好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远离一些致病源,尽量少串门,少去或不去医院探望病人,并随时令和天气的变化及时增减衣物,避免疾病的发生。
早孕期应避免各种发热性疾病,此类疾病可能会影响发育,严重者可能导致神经管畸形,因此一旦发烧应快速物理降温,积极就医治疗原发病。此外,孕期不要用过热的水及过长的时间热水浴,避免接触高热环境,不宜剧烈活动及进行劳动强度大的重体力劳动,以免导致物理性产热,对造成不良影响。
医生提示:孕妇用药八大原则
孕妇用药对胎儿有影响,所以有些人对医生开的药一概不用,而有些病不及时治疗会加速对孕妇身体的危害,继而影响胎儿。因此孕妇用药需慎重也不可避免。
1、任何药物的应用均在医生、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2、能少用的药物绝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则不要用。
3、切忌自己滥用药物或听信“偏方、秘方”,以防发生意外。
4、必须用药时,则尽可能选用对胎儿无损害或影响小的药物;如因治疗需要而必须较长期应用某种可致畸的药物,则应终止妊娠。
5、避免应用广告药品或不了解的新药。
6、服用药物时,注意包装上的“孕妇慎用、忌用、禁用”字样。
7、根据治疗效果,尽量缩短用药疗程,及时减量或停药。
8、孕妇误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药物后,应找医生根据自己的妊娠时间、用药量及用药时间长短,结合自己的年龄及胎次等问题综合考虑是否要终止妊娠。
了解了用药的须知后,孕妇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如果生病,要遵守医生的嘱托。
孕妇用药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原则及禁忌:
毒性较强,药性猛烈的药物有:巴豆、牵牛、大戟、****、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应完全禁服。用于活血化瘀以及行气泻下类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等,尽量避免使用。
即使是补益药,如人参和鹿茸,也不可乱服。除人参和鹿茸外,一些温燥性的药物,如附子、干姜、肉桂、胡桃肉等,必须慎用、少用,否则可能出现轻度不安,烦躁失眠,咽喉干痛等症状。一些辛热的食品,如辣椒、酒等,也应能不用就不用,绝不可长期服食。这是孕妇用药的注意事项之一。
孕妇用药注意事项是注意保胎防止流产或流产,在怀孕期间不能应用具有收缩子宫平滑肌的药物,如麦角、脑垂体后叶素、催产素、奎宁等;剧烈的泻药如硫酸镁、番泻叶等,也可以引起子宫和盆腔充血,以致子宫收缩;利尿药如氯噻酮、速尿、氨苯蝶啶等;有些毒性大、药性猛烈的中药如巴豆、黑丑、白丑、大戟、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具有活血化瘀、行气破滞和辛热滑利作用的药如大黄、枳实、附子、桃仁、红花等,都应慎用,因为上述中西医药品常可引起流产或早产。
注意防止胎儿畸形:因为孕妇用药后,药物可从血浆通过母体影响胎儿。由于胎儿器官发育未全,对药物分解、解毒能力很差,排泄缓慢,再加上发育中的胎儿敏感性强,尤其是妊娠头三个月胎儿最容易受影响。这是孕妇用药的注意事项之一。
注意孕妇本身损害:怀孕后,孕妇体内的酶系统有一定的改变,因此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有些药物可损害孕妇的健康。如在妊娠晚期应用四环素,可导致严重的肝脏损害,严重的还可造成死亡,所以孕妇要禁用四环素类药。
注意胎儿的毒副反应:药物对胎儿除了有致畸作用外,还可造成胎儿毒副反应。如对孕妇连续使用链霉素、卡那霉素可造成胎儿听觉神经损害发生耳聋; 应用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增效联磺片等,或用新生霉素等,可导致胎儿黄疸; 孕妇用药的注意事项应注意临产前应用可使胎儿呼吸中枢麻痹,造成新生儿窒息;患高血压的孕妇服用利血平以后,大约有10%的新生儿出现昏睡、心动过缓、鼻粘膜充血和呼吸抑制等毒副反应。虽然许多药对胎儿和孕妇本人有不良影响,但也不能说妊娠期间生了病什么药都不能用,这样就会形成养病如养虎,对母子的安全危害更大。因此,怀孕期间生病后,应及时找医生诊治,以便选择毒性小作用明显的药物进行治疗。如果因疾病的治疗需要,必须应用以上药品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恰当的用药时机和给药方法,必要时可终止妊娠。另外,在怀孕后,应格外注意饮食起居,劳逸结合,争取少生病,少吃药。
孕妇用药应遵循哪些原则
用药一直是准妈妈们避讳的事情,会担心用药会对胎儿不好,常常就是有病也不去用药咬着牙硬忍着,但是万事都是一分为二的,孕妇用药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也不是完全无益,有些疾病本身会对胎儿、母亲产生影响,这个时候就需要去医院就诊,询问医生的建议,合理用药才是。接下来小编就介绍一些安全用药的原则。
孕妇安全用药遵循五大原则
1.准妈妈们最要注意的就是不能随便使用非处方药,要请教医生,不能自行服药;
2.选择药物时要选对胎儿危害小的药物;
3.非病情需要,最好不要在妊娠早期时服药,服药要尽量按最少剂量、最短有效疗程使用,切不可盲目大剂量、长时间用药。
4.如果母亲的疾病使胎儿染病,应选用胎儿、羊水的药物浓度与母体的药物浓度相近的安全药物,这样宝宝和妈妈都可以治疗:
5.不管什么时间段用药,都应该详细阅读说明书,“孕产妇慎用”和“孕产妇禁用”的药尽量不用。
产妇怎么预防感冒
白天:衣服尽量比别人穿多一件,切勿受风。没有流大汗不要随便脱衣服,很热的话,可以在通风好的地方稍作休息,平时多喝水。
晚上:床边一定要放件厚衣服,因为前三个月小便开始频繁,经常要半夜起来上卫生间,这样也最容易感冒。所以上卫生间时,要记得穿上外套,这样也能减少感冒发生的几率。怀孕后,孕妇经常会觉得浑身发热,免不了经常踢被子,这时可以盖稍薄点的被子,以不冷为度,这样可以降低因踢被子而引发感冒的可能性。
何种感冒对胎儿有影响?
一般的感冒,症状较轻,如流清涕,打喷嚏,对胎儿影响不大,也不必服药,休息几天就会好的。但在妊娠早期(5-14周),主要是胎儿胚胎发育器官形成的时间,若患流行性感冒,且症状较重,则对胎儿影响较大,此间服药对胎儿也有较大风险。
关于怀孕是否用药?
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故感冒最好不吃药。
但万事都是一分为二,孕妇用药有一定的风险,并不是完全无益。一些疾病本身对胎儿、母亲的影响远远超过药物的影响,这时,就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主要药物利弊
抗感冒药大多是复合制剂,含有多种成分,常见的有速效伤风胶囊、感冒通、康泰克、白加黑、康必得、克感康、快克等等,这些药大都含组胺药,孕期不宜服用,特别是孕4周前,感冒药主要是对症药物,治标不治本,对孕妇又不是安全用药,所以笔者建议孕妇最好不用抗感冒药。
红花油孕妇能用吗
最好不要用。
妊娠早期是致畸敏感期,胚胎对致畸因子有明显的敏感期,不同致畸因子对胚胎的致畸类型也有明显的特异性。
敏感期主要发生在受精后的15-60天,几乎所有的人体器官均在此期形成,此期要经历细胞增殖、迁移、分化和生理性死亡等重要过程,这些过程均易受致畸因子的干扰而发生畸形。
孕妇用药原则: 1、根据孕妇病情需要,选择疗效确实且对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 2、恰当掌握用药剂量、时间和途径。 3、妊娠晚期、分娩期用药要考虑到药物对新生儿的影响。 4、慎重决定终止妊娠问题。
孕妇慎用药应该怎么用
“孕妇慎用”5大原则——
原则一、随意用药很危险
药物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原则二、可用可不用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原则三、副作用越小越好
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原则四、避免联合用药
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原则五、结合孕周用药
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最后一个原则要求结合孕周用药,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胎宝宝各个器官的成长与药物影响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不同时间用药对胎宝宝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基本的原则是,胎宝宝越大,药物影响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