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对于妊娠和生育是否有影响
淋巴瘤对于妊娠和生育是否有影响
1、妊娠可对已患淋巴瘤的母体带来过重的负担,甚至促使疾病迅速恶化。
2、可增加母体感染和产后出血的机会,感染的原因是淋巴瘤侵犯骨髓、免疫器官,以及化疗、放疗导致具有正常功能的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低下,全身抵抗力下降;出血的原因可能为淋巴瘤侵犯骨髓所致的血小板下降,亦可能为纤维蛋白原过低或有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
3、诱导治疗及缓解后维持治疗,长期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有诱发妊娠毒血症的可能。
4、虽然胎盘具有天然免疫屏障作用,能阻止母子交叉传递疾病,婴儿并不因母亲患了淋巴瘤而罹患淋巴瘤,但是妊娠早期(3个月内)给予强烈的化疗可能引起胎儿发育延缓、畸胎(如法乐四联症、无脑儿等)、死胎、早产或流产。
5、胎儿出生后发生淋巴瘤的可能性增加。
6、在治疗上,因为要考虑母婴双方的安全,常须减少或停用必要的抗肿瘤治疗药物,故可能延迟淋巴瘤的治疗及影响疗效。
恶性淋巴瘤的十问十答
1.恶性淋巴瘤是不是只发生在淋巴结,会长在其他地方吗?
答:恶性淋巴瘤可以发生在淋巴结,也可以发生在淋巴结外,例如脾脏、胃肠道、乳腺、甲状腺、肺、骨等。
2.淋巴结发炎会不会引起恶性淋巴瘤?消炎能预防恶性淋巴瘤吗?
答:淋巴结发炎属于炎症,而恶性淋巴瘤是恶性肿瘤,没有必然联系;但是有些病毒感染可能与恶性淋巴瘤的发生有一定关系。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消炎能预防恶性淋巴瘤。
3.为什么会得恶性淋巴瘤?哪些人容易得恶性淋巴瘤?
答:研究表明,恶性淋巴瘤的发生可能与病毒感染有关,有免疫缺陷者,恶性淋巴瘤的发生率增高。在进行器官移植用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其恶性淋巴瘤发生率可比一般人群高40-100倍。在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红斑狼疮患者中,恶性淋巴瘤的发生率亦高。近年来随着艾滋病的增加,恶性淋巴瘤的发病率也相应增加。
4.怎样确定自己是不是恶性淋巴瘤?有没有诊断的好办法?
答:可以进行淋巴结活检,骨髓穿刺,以获取病理学诊断。免疫组织化学可以帮助分出恶性淋巴瘤亚型。
5.得了恶性淋巴瘤需要忌口吗?
答:放疗化疗期间会有胃肠道反应,影响饮食,要注意合理的膳食搭配,促进食欲,保证营养。应该戒烟忌酒,其他一般无需忌口。
6.恶性淋巴瘤患者治疗期间可以怀孕吗?
答:在化疗期间由于化疗药物,尤其是烷化剂可能对孕妇及胎儿造成不良影响,诸如增加母体出血和易感染的危险性,对胎儿则可引起胎儿畸形、宫内生长迟缓、流产、死胎等,因此在治疗期间不建议患者或其配偶受孕。
7.孕妇得了恶性淋巴瘤可以保留孩子吗?
答:恶性淋巴瘤一般不会通过胎盘屏障转移到胎儿。妊娠合并恶性淋巴瘤需根据胎次、妊娠期病情危重程度及妊娠期限,全面权衡利弊。不论放疗还是化疗均会给母体和胎儿带来不良影响。在妊娠早期,若病变限于或波及膈下,胎儿不能避开照射者,应终止妊娠。如病变广泛、病情发展迅速者亦应考虑终止妊娠。在妊娠中晚期,且病变暂时不威胁生命时可允许继续妊娠。尤其是妊娠晚期可至胎儿存活分娩后再治疗。
8. 怀疑恶性淋巴瘤是否一定要做淋巴结活检?
答:是的,正确的病理诊断是正确治疗的关键。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恶性淋巴瘤可分为20几种亚型,每种亚型都是独立的疾病。所以一旦发现肿块,怀疑是淋巴瘤,应该尽早进行病理活检。
浅表淋巴结首选手术切除。细针穿刺适合体内深部淋巴结和怀疑有病变的脏器,或者治疗后怀疑有复发的肿大淋巴结。这些检查都是安全的,不会造成肿瘤扩散和转移。
9. 得了恶性淋巴瘤一定要化疗吗?
答:大多数病理类型的恶性淋巴瘤需要化疗。因为它是一种全身性的疾病,因此在治疗上也首先应该以全身化疗为主,而不应该首选手术或其他治疗。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纯局部治疗,例如手术切除或放疗。
恶性淋巴瘤有以下情况要考虑造血干细胞移植:①治疗后复发的,经再次治疗有效的恶性淋巴瘤。②第一次治疗达到完全缓解的,但属于高度恶性的极易复发的恶性淋巴瘤。
10 恶性淋巴瘤治疗结束后是否还要定期检查?
答:是的,定期随访可以及时发现肿瘤复发,还可评价治疗的效果,了解远期毒副反应。一般治疗结束后第1~2年内每3月随访一次,以后半年到一年一次,以至终身。
孕妇患心律失常后可以如何用药
药物是否有致畸作用?药物对生长发育是否有影响?这些问题是母亲最关心的问题。先天性畸形通常在妊娠前3个月由药物毒性引起,在受精后最初8周(末次月经后10周)致畸的危险性最大。
因此,在妊娠首3个月应尽可能避免给药。在妊娠中3个月和后3个月,抑制胎儿生长发育是药物治疗的主要潜在危险。若确实需要用药,必须注意其安全性,配合医生正确服药。
洋地黄类能够安全用于孕期的洋地黄类药物首选为地高辛。地高辛可增强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和抑制心脏传导,适用于心衰伴快速心律失常如房颤、心动过速的治疗。
试验证明,地高辛口服虽可通过胎盘,但其在胎儿血液中浓度很低,至今未发现有致畸作用,故而孕期应用是安全的。应当注意的是,必须防止用药过量,以免引起洋地黄中毒。若母体发生洋地黄中毒,则会出现对胎儿的副作用,使胎儿心率显著减慢而有宫内窒息的危险发生。
奎尼丁早在1930年就在产科中使用奎尼丁,未发现有致畸或其他明显的副作用。奎尼丁对心脏主要表现为抑制作用,用于心房颤动、心动过速、早搏等疗效显著。如同地高辛一样,奎尼丁虽可通过胎盘,但在胎儿血液中浓度很小,不会对胎儿构成不良影响,因而孕期应用是安全的。同样,应用奎尼丁剂量宜小,防止量大对胎儿构成威胁。
普鲁卡因酰胺与地高辛、奎尼丁比较,普鲁卡因酰胺用于妊娠期的相对安全性较低,但这主要是于妊娠头3个月,此后仍是安全的。普鲁卡因酰胺的抗心律失常作用与奎尼丁相同,常与奎尼丁交替使用,可减少药物副作用。
当怀孕遇上子宫肌瘤孩子到底能不能留
子宫肌瘤治疗1年后才能怀孕
有生育要求的女性,如果孕前发现有子宫肌瘤,会根据肌瘤的部位、大小和是否有症状来处理。如果症状明显影响健康、子宫肌瘤较大或位于黏膜下影响了宫腔形态,影响受孕,医生会建议手术或药物治疗,去除肌瘤或缩小肌瘤体积,但治疗后多数需要避孕1年后才能怀孕。
子宫肌瘤与妊娠相互影响
如果已经怀孕了才发现患有子宫肌瘤,该如何处理子宫肌瘤呢?能不能继续妊娠下去?如果继续妊娠,会对宫内的胚胎造成影响吗?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妊娠与子宫肌瘤之间的关系呢?其实,妊娠与子宫肌瘤间是相互影响的,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时,由于肌瘤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宫腔,使宫腔出现变形、子宫内膜发生病变、子宫颈管出现阻塞等,这有可能会阻碍孕卵的着床而影响到宫内胎儿的生长发育,结果导致早产、流产等;随着肌瘤继续增大,压迫到了子宫后,也有可能会对胎儿生长发育形成障碍,导致胎位不正、胎盘低置或前置等;在分娩时,如果肌瘤梗阻,也可因降低了子宫收缩力而延长了产程;此外,分娩后因肌瘤可导致容易胎盘粘连、胎盘排出困难、子宫收缩乏力等而增加产后出血的风险。而女性妊娠时会分泌很多雌激素、孕激素,这些激素可刺激肌瘤生长,从使肌瘤迅速生长并继发各种变性,其中妊娠期主要以红色变性为主,随着肌瘤迅速增大、充血,患者可出现腹痛,伴有发热,可导致胎死宫内、流产、早产等不良后果。
是否需终止妊娠需看情况
从上文可见,子宫肌瘤对妊娠有不好的影响,那是不是如果妊娠时发现肌瘤,就必须终止妊娠呢?不是的,是否需要终止妊娠,也要根据肌瘤的大小、部位、妊娠月份以及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浆膜下的肌瘤,即长在了子宫外面的肌瘤,这种肌瘤对怀孕的影响是比较小的,通常可以继续妊娠,但如果浆膜下肌瘤出现了蒂扭转,经保守治疗已经无效时,则需要手术干预。
而对于肌壁间肌瘤和黏膜下肌瘤,前者是瘤体长在了肌层内,是子宫肌瘤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后者是肌瘤长在了子宫腔里,是子宫肌瘤类型中对妊娠影响最大的,但黏膜下肌瘤因影响宫腔形态,多数会导致不孕或孕早期流产。肌壁间子宫肌瘤对怀孕的影响因瘤体的大小而异,如果是瘤体比较小(在5cm以下),可以先观察下,每3-6个月复查一次超声,只要肌瘤没有明显增长,就可以继续怀孕,但如果肌瘤较大或明显增大,则有可能会出现反复流产等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是妊娠早期阶段,一般建议先终止妊娠并接受治疗,待宫腔恢复正常后再考虑怀孕。但如果已经到了妊娠中晚期,且妊娠期间无出现症状,则可以先进行安胎治疗,并对病情进行严密监控,注意瘤体的变化情况,以及观察是否会出现胎位不正、先兆流产等情况。
如果妊娠期不幸发生了肌瘤红色变性,可采用保守治疗如消炎补液等,通常可以缓解。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多数能够自然分娩,但分娩时要注意预防产后出血。如果因肌瘤妨碍胎儿下降或其他产科因素需要剖宫产终止妊娠,术中是否同时切除子宫肌瘤,也需要根据肌瘤的大小、部位和患者情况而定,原则是,容易剔除且不会导致出血多的可以术中剔除,否则就产后再观察处理。
总之,当妊娠合并子宫肌瘤时,最好找专业的医生先评估一下肌瘤对妊娠的影响,妊娠期要注意做好监测,以便及时掌握胎儿和子宫肌瘤的生长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保证母婴安全。
淋巴结肿大和淋巴癌区别有哪些
首先,专家指出,淋巴结肿大一般有三种情况:淋巴结炎、淋巴结核和淋巴瘤(包括良性和恶性淋巴瘤即淋巴癌)。淋巴癌多数有明显的感染灶,且常为局限性淋巴结肿大,有疼痛及压痛,一般直径不超过2~3cm,抗炎治疗后会缩小。
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尤其是长期存在而无变化的扁平淋巴结,多无重要意义。但无明显原因的颈部、锁骨上淋巴结肿大,标志着全身性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应予以重视,进一步检查确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出现淋巴结肿大情况首先需要回忆近期是否出现过附近部位的感染情况,淋巴结炎是最常见的原因,炎症长期刺激淋巴结可能不能回缩回去了,但是对人体也没有影响。其次要看一下有无咳嗽症状,排查是否淋巴结核可能。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淋巴结短期内无痛生长比较迅速就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了,最好做个淋巴结穿刺活检,看是否有淋巴瘤的可能。
确诊非霍奇金淋巴瘤后还想生孩子怎么办
如患者在确诊非霍奇金淋巴瘤且需即刻治疗时,未处于妊娠状态,但仍有生育诉求,则可选择在化疗前将精子、卵子冷冻。
如患者在妊娠期确诊非霍奇金淋巴瘤且需治疗时,如为妊娠前三个月,则需终止妊娠;如为妊娠中后期,需结合具体化疗方案、自身情况,以及患者意愿,与临床医生共同决策。
怀孕期间发现乳腺癌该不该产下婴儿
一、是否终止妊娠 要根据实际情况
乳腺癌是威胁女性健康的第一大杀手,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患乳腺癌的风险逐渐升高,尤其是生育晚或者不生育的大龄女性,比正常妊娠和哺乳的年轻女性高出2-3倍。
也许不少人会认为,妊娠期发现了乳腺癌,妊娠就要终止。饶南燕介绍,关于这个问题其实并非“一刀切”,如果在孕早期发现乳腺癌,最好终止妊娠。但如果在孕中期或孕晚期发现乳腺癌,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治疗方案,不一定终止妊娠。需要强调的是,继续妊娠并不意味着对乳腺癌听之任之,患者一定要通过积极的化疗或者手术治疗来控制乳腺癌的发展。
二、孕期治疗乳腺癌 会对胎儿有影响吗?
继续妊娠需要控制乳腺癌的发展,采取的治疗手段会对胎儿产生影响吗?饶南燕表示,目前治疗乳腺癌的手段主要包括手术、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和靶向治疗。不同的治疗手段对胎儿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其中放疗和内分泌治疗对胎儿发育影响最大,因此在整个妊娠期间都应避免;而化疗在孕中后期是可以进行的,对胎儿的影响不大。
三、还未怀孕的乳腺癌患者 有机会“做妈妈”吗?
对于还没有怀孕的乳腺癌患者,能否怀孕要取决于患者本人是否还有怀孕的机会和能力。因为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等都对卵巢功能有影响,导致乳腺癌患者不容易受孕。饶南燕介绍,有研究表明,那些术后生育了孩子的乳腺癌患者比没有生孩子的患者预后好,引起这种差异的原因很多,但起码说明乳腺癌患者不要因为担心复发风险而放弃做母亲的权利。
饶南燕提醒,在预防乳腺癌方面,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年龄、遗传等部分乳腺癌危险因素,但通过改变饮食结构和生活习惯,还是可以降低乳腺癌的发病率的,这其中包括母乳喂养、避免多次人流、限制高脂饮食、多运动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淋病对生育的影响 孕妇妊娠早期流产
妊娠早期宫腔尚未闭塞之前,除可发生淋菌性输卵管炎、淋菌性盆腔炎外,宫内感染时可致孕妇流产占自然流产的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