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假期规定
计划生育假期规定
计划生育休假规定:
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3、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4、取节育环:休息1天
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妊娠 < 2个月流产休15天;妊娠大于2个月~4个月流产的休30天; 大于4个月休产假42天。
二胎产假的相关法律法规
指标内二胎产假:根据我国《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但根据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90天以外的另外给予晚育妇女30天的晚育产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的。
指标外二胎产假: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总之,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
陪产假多少天
1、2013上海陪产假规定:3天
条件:晚育
在上海,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2、2013深圳陪产假规定:10天
条件:女职工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
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3、2013河北陪产假规定:10天
条件:晚婚晚育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4、2013重庆陪产假规定:7天
条件:晚育
护理假7个工作日《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5、2013广东陪产假规定:10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现在剖腹产产假是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依据我国现阶段施行的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是3个月+1个月晚育假,总共是4个月,若是剖腹产,再增加15天,若是双胞胎,再增加15天。 请注意,各个省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里面的具体规定会略有不同,建议查找你所在的省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查看下。
另外,新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最近刚刚通过,正式实施的时间还没有公布,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也就是说, 没有明确晚育假的天数。 而目前,晚育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 所以,临近请产假的时候,请看新的规定是否已经生效,结合地方省市对于晚育假期的规定请假,若是新的规定尚未生效,那就参照原规定请假。
如果现在我们知道了,剖腹产产假是多少天?那么我们就能够合理的安排,再剖腹产之后的一些事情,产妇一定要合理的安排这些时间,能够让自己,恢复好,给自己一个缓冲的空间,产妇可以根据产假的天数和自己的恢复情况,合理的安排时间。
高龄产妇生二胎产假多少天
高龄产妇生二胎产假多少天?高龄产妇生二胎只要符合计划内生育,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产假至少有128天。高龄产妇生二胎产假除基本的98天外,天津、浙江、湖北等地延长30天,安徽延长60天,广东延长80天。
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98天产假”。由于新修订的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而没有晚育假期,但是晚育假则属于奖励性产假。奖励性产假则根据各地计生条例规定为依据,条例规定有多少天则在基础产假相应加上这多少天的产假。如:广东地区,基本的98天产假,奖励性产假为80天,则一共有178天产假。
生育保险费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有职业的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建立生育保险为了保证生育状态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
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有规定,生育保险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生育人数、生育费用确定,可适时调整,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
同时,生育保险也维护了劳动妇女的基本权益,减轻了其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其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健康地回到工作岗位。
二胎有陪产假吗
“单独二胎”政策开放以来,许多符合条件的夫妻都十分关心“单独二胎”的一些细节问题。比如“二胎”还有陪产假吗?这个问题大部分省份依然没有相关的规定出台,但江苏那边明确规定了,二胎爸爸没有了产假。
1.江苏单独二胎新政策:二胎爸爸没了陪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而在江苏,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10天。也就是说,江苏的女职工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
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2.江苏单独二胎新政策:生二胎仍可享生育保险
没有了晚育假,那么生二胎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计生部门表示,不管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注意事项
男职工有生育津贴吗?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超生生育费能报销吗?
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诊疗项目包括:从妊娠到分娩期间所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剖宫产手术费、分娩住院费和药费;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诊疗费;剖宫产术中遇见子宫肌瘤的手术费。
如果生育母亲属于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因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医疗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的服务等,以上5种情况,参保人员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参保人员因妊娠、分娩、流产、引产手术所致的严重并发症、合并症,并符合住院标准并办理生育保险转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审批手续的,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男士休陪产假有工资吗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只能休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晚育奖励假。但是有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相关规定,例如《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职工享有10天护理假,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期工资。工资标准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产假期间的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如该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假期期间的基本工资由企业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地区并没有像陕西一样出台辅助规定,所以有很多企业男士是没有陪产假的,一旦要休陪产假,则需要按照病假的标准来申请假期,假期期间不但没有工资,由于出勤率不够,则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