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1、医疗保险有两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2、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3、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新生儿疾病保险是指什么
新生儿疾病保险,也就是保险中的一类,专们为新生儿而设立的一项保障业务。刚刚出生的宝宝们,做家长的,主要考虑的保障,也不外乎就是生病有报销这方面的,妈妈们可以选择单纯的重大疾病类型的保险,加上附加住院医疗,住院定额给付和意外伤害。1、重大疾病是保大病的;2、附加住院医疗: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相当保额报销。3、住院定额给付是在医院住院 每天按照多少标准给你。4、意外伤害产生的费用报销。
孕期检查费用能报销吗
孕期检查费用能报销吗?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以上,且有生育之前持续交费中才可以。检查和生产必须到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生育保险报销问题,是按照生育保险比例进行处理的。具体是否单位补充医疗怎么办理,各个单位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医疗保险有两种: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在广州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产检费用的报销流程
以广州为例,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而在上海,符合生育保险条例的妇女生育后,可以到指定的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有生育保险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对于生育保险的不同保障项目有不一定标准,所以在生育保险报销的时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能够快速的得到补偿。当然各地方性政策可能会有差异,所以报销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在报销过程中应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产检的费用可以在生育保险里面报销,但是前提是不要使用医保卡支付,如果用你的医保支付了,那么在生育保险里面就报不到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 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孕早期产检注意事项
1、第一次产前检查是准妈妈与医生分享更多信息的时候,带上身份证和准生证,医生会为你建卡,这是你的孕期体检档案。从此,医生将在上面记录你所有相关的产检内容。第一次产检还要带上准爸爸一起检查,医生还需要了解你和他的直系亲属及家族成员的健康情况。
2、肝功能检查:由于要抽血检查肝功能,因此要第一次产检前要空腹。
3、宫高:测量宫高前要排空小便,以免影响测量的准确性。
4、血压:静坐半小时后才测量血压,才能客观地反映血压的真实情况。
【问】:孕妇多久进行一次产前检查?
【答】:在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内到相关妇产科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孕16—28周为每四周检查一次,孕28—36周,两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工检查13次。高龄孕妇应增加检查次数。
【问】: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企业女职工检查或生育应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满一个月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其中符合规定的生育女职工产检费、生产费等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
【问】:产前检查有假期吗?
【答】:产假或者产前检查应当以上班对待。这是法定的,是与上班多长时间没有关系的。
产检费可以报销吗
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如果你参保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产检和生育宝宝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大部分必要的产检项目都能记账或报销。而没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则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产检时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产检费用报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 报销所需材料:
1、 产前检查:
(1)生育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收据、处方(有药费的收据必须有处方)
2、生育住院:
(1)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一份
(2)诊断证明、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住院收费专用收据、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
(4)由医院开具的《全额现金结算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医疗费单据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20日;
2、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分开填报;
3、费用报销申请表认真填写;
4、自然流产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
5、费用报销申报表请加盖公章;
6、外地户籍有生育险无生育服务证的请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7、报销在北京以外地区分娩的住院费用除提供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两个证明:一是由单位出具的在外地生育原因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二是由外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诊医院是否为医保定点和医院等级证明。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规定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规定:
1、医保中心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用统筹,生育医疗统筹基金支出范围是: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文件规定: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到医保中心按医保规定范围项目结算。
2、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人员)生育费用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畴,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生育或产前检查不能用医保卡结算。
若参加的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相关生育费用报销由市社保中心受理。
产前检查费是指分娩住院后的产前检查,在分娩期间的医疗费用发票可以作为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您指的“产前检查费”可能是指住院前每次产检所产生的费用,这是“围产期检查费”。而对于分娩前的围产期检查费用是不符合支付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