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假是什么
难产假是什么
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出现分娩过慢,甚至停止的状况。
由于难产对身体体力的消耗和伤害极大,所以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
但是具体难产假的标准还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不属于难产,是无法申请该假期的。另外,申请时要由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男职工产假问题
由于各地陪护假条例都有所不同,所以各地陪护假的申请条件,放假天数等都是不一样的,男职工可以查阅当地政府对陪护假的具体条例来了解陪护假。男性产假是我国专为男性职工设置的一种福利性政策,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可是由于男性产假的法律地位不高,所以有一些地方是没有男性产假的。男性产假条例是我国法律法制上的一大新突破,同时也是我国法制社会建设的进步。
最新产假分类
1、国家最新产假规定规定了职场女性产假为98天,若是为难产生育者则为113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则增加15天,这些都是必须享受的假。
2、职场女性在怀孕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检查,也算是劳动时间,企业不能将此作为病假、缺勤等处理,否则就是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怀孕7个月以上者,如果自身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孕妇可以向单位申请批准请产假两个半月。
4、职场女性在休完法定产假后,若是工作许可,同样也可以向单位申请6个半月的哺乳假。
5、若是孕妇的产假碰上了法定假日,那么产假是不是照旧98天呢?是的,因为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日的。
哺乳假和哺乳期有什么区别
1、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
女工三期指的是女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单位不能安排过强劳动和禁忌劳动,不能延长劳动时间;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女工,一般不安排夜班.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但是,你了解产假工资是如何支付的吗?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陪产假多少天
1、2013上海陪产假规定:3天
条件:晚育
在上海,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2、2013深圳陪产假规定:10天
条件:女职工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
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3、2013河北陪产假规定:10天
条件:晚婚晚育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4、2013重庆陪产假规定:7天
条件:晚育
护理假7个工作日《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5、2013广东陪产假规定:10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现在剖腹产产假是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依据我国现阶段施行的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是3个月+1个月晚育假,总共是4个月,若是剖腹产,再增加15天,若是双胞胎,再增加15天。 请注意,各个省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里面的具体规定会略有不同,建议查找你所在的省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查看下。
另外,新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最近刚刚通过,正式实施的时间还没有公布,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也就是说, 没有明确晚育假的天数。 而目前,晚育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 所以,临近请产假的时候,请看新的规定是否已经生效,结合地方省市对于晚育假期的规定请假,若是新的规定尚未生效,那就参照原规定请假。
如果现在我们知道了,剖腹产产假是多少天?那么我们就能够合理的安排,再剖腹产之后的一些事情,产妇一定要合理的安排这些时间,能够让自己,恢复好,给自己一个缓冲的空间,产妇可以根据产假的天数和自己的恢复情况,合理的安排时间。
难产假休多少天
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国家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期限为15天。但是,由于各地区标准不同,所以在遵循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区自己也做了一些调整。
例如广州在2013年颁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 规定难产的广东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比国家规定的难产增加15天产假,又多了一倍。
除此之外,难产中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产假可以提前休吗
一般规定的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按道理来说,产假是不可以提前休的。如果经过医院检查鉴定没确定预产期提前,则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提前开始休产假,开始安胎待产。但是每个地区每个单位具体的规定不尽相同,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判断。
二胎产假的相关法律法规
指标内二胎产假:根据我国《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但根据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90天以外的另外给予晚育妇女30天的晚育产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的。
指标外二胎产假: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总之,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
陪产假各地规定
1、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2、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3、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4、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5、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陪产假是什么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陪产假期间,男同胞可以带薪休假,为自己老婆分担生育责任。陪产假是立法理念的一个重大飞跃,表明在性别平等方面的立法朝着先进的理念又迈出了一大步。然而男性陪产假并不是各个地方都有的。虽然个别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近似于陪产假的规定,但是,究竟如何实施,还要看当地的政策。当然,当地就算有政策,也还要看就职公司是否肯遵循这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