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
妊娠合并肺结核
1.生物学原理孕产期由于自主神经失调,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状态;甲状腺功能亢进,代谢率增加;血液中胆固醇增高;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显著增多等,从而易引起结核杆菌感染,播散,导致妊娠期和产褥期合并肺结核同时伴有肺外结核。2.妊娠对肺结核的影响一般来说,妊娠对肺结核无明显影响。但对于病灶广泛、病情严重、全身情况差的肺结核患者,妊娠和分娩可使病情恶化,产生不良后果。
临床表现在妊娠期,遇有低热、盗汗、咳嗽、消瘦及肺尖部听到湿啰音等临床表现时,应想到肺结核的可能。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尤其是中、重度患者,妊娠与分娩均能促使结核病情恶化,特别是重度而又未经抗结核治疗,且又无产前检查的孕妇,妊娠和分娩将使病情加剧甚(或)死亡。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一旦怀孕,则有使病情进一步恶化的可能。从肺结核对妊娠的影响来看,特别是重症患者由于疾病可致慢性缺氧,则死胎或早产的发生率增加。
检查1.痰抗酸杆菌涂片。2.结核菌素试验。3.X线检查,慎做。
诊断若孕妇有低热、消瘦、乏力、盗汗等症状时,应重视查找原因,以排除肺结核的可能。痰检抗酸杆菌以明确诊断。对疑诊者先以1/10万稀释液皮试,如阴性,再用1/万稀释液皮试,如仍为阴性,则结核的可能性不大。若呈强阳性反应,则有辅助诊断价值。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应作痰液涂片抗酸染色找结核菌,或收集24小时痰浓缩检菌。必要时进行痰结核菌培养及药敏试验。正常妊娠血沉可高达60mm/h,因此,血沉对孕期结核病的诊断意义不大。
肺结核会诱发哪些并发症出现呢
肺原性心脏病:重症肺结核组织广泛破坏,并有通气和换气功能障碍,可并发肺动脉高压和肺心病。在广泛应用抗结核化疗后,许多肺结核患者获得临床治愈,肺心病的并发症显著减少。
肺癌:曾有肺结核疤痕组织可发生癌变,但两者的因果关系尚无确切证据,据统计,一般综合性医院肺癌合并肺结核者约8. 5%。近年来老年肺结核发病率有所增加,而肺癌也多发生于中年以后,故两者合并的机会较多。肺癌可侵蚀干酪灶的包膜使肺结核重新活动,故对怀疑为肺癌的患者,痰中查出结核菌时,应进一步详细检查,不宜立即放弃合并肺癌的诊断。
矽肺结核:矽尘被摄入后噬细胞内,作用于含结核菌的吞噬溶酶体膜,使其包膜破溃和整个细胞死亡,而结核菌因此得到自由增殖的机会。结核菌再被另一个巨噬细胞所吞,如此循环,结核菌得到迅速蔓延。由于矽法可以直接和间接地损伤细胞免疫力,使矽肺结核迅速干酪空洞化。故矽肺患者,应与结核严加隔离,并作预防治疗。
真菌继发感染:肺结核净化空洞约有25-30%曲菌寄生,形成菌球,并可引起咯血,X线呈结节状或云絮状物附于洞壁,成新月形透明区。淀粉样变,广泛的纤维干酪病变和脓胸,可诱发淀粉样变性。现不止一次报道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并发气管旁淋巴结、肝、脾、胰腺、肠、肾和肾上腺等淀粉样变性。
恶性肿瘤会并发肺结核
研究证实,恶性肿瘤合并肺结核的具体原因可能是:
①恶性肿瘤本身会抑制患者的免疫功能
②肿瘤细胞可产生免疫抑制因子
③进行手术、放疗、化疗和使用激素类等药物进行治疗会进一步损害患者的免疫功能
据统计,在临床上肺癌合并肺结核的可能性要比其他恶性肿瘤大,其发生率约为1~2%.
若其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检查结果比较典型、其痰中能找到结核杆菌、其结核菌素试验呈阳性,则容易被诊断。
反之,该病患者则容易被误诊为患有肺转移癌和患有肺部感染等疾病。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肺癌患者合并肺结核时,由于这两种疾病的症状和患者的体征均无特异性,加之肺癌和肺结核的X线表现也比较相似,故这类患者很容易被误诊。
总而言之,恶性肿瘤患者若经过积极的抗癌或抗感染治疗后,其肺部仍会出现难以用原发肺癌和肺转移癌解释的影像学检查结果时,则须警惕有并发肺结核的可能,并应及时做痰结核茵及结核菌素试验等检查。如果恶性肿瘤患者的这两项检查均呈阴性但却被高度怀疑患有肺结核,也可进行诊断性抗结核治疗。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什么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在肺部引起的急、慢性感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染,时常侵害生育年龄女性。妊娠合并肺结核分为非活动性肺结核和活动性结核。研究表明,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妇女妊娠经过和胎儿发育并无影响,且妊娠对肺结核的病情也无明显影响。但是,病变范围较大的活动性肺结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结核和浸润型肺结核,易发生流产和早产,妊娠分娩会加重病情。因此一旦发现此病要及时治疗。
妊娠合并肺结核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预防做到位:
加强卫生宣教 做好卡介苗的接种工作。在肺结核活动期应避免妊娠;若已妊娠,应在妊娠8周内行人工流产,1-2年后再考虑妊娠。既往有肺结核史,或与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均应在妊娠前行胸部X线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及处理。
.产前检查:增加产前检查次数以便在治疗期间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和及时发现妊娠期并发症。
怀孕期间:孕妇需保证摄取足够多的热量,食用高蛋白、高维生素食物,如动物肉类、奶、蛋、新鲜蔬菜、水果等,及时治疗早孕反应,防止病情恶化;在妊娠初期如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反应,要及时治疗,以免影响营养摄入;适当的休息可以减少呼吸运动,有利于肺部病灶的愈合;当然,新鲜空气和充足的阳光也是不可少的;孕妇要尽量避免放射线检查;禁止应用以下药物:链霉素、吡嗪酰胺、氨硫脲、环丝氨酸;这期间一般不考虑手术治疗肺结核,若必须手术,应选在怀孕前半期。患有结核病的孕妇应尽量避免过多消耗体力,以防止病情加重。为避免分娩时体力消耗过多,需要尽可能缩短产程。
产后期间:患有结核病的新妈妈要比普通产妇休息更长的时间,并多进食营养价值高的食物。新妈妈不要亲自带孩子,否则既影响休息,消耗体力,又增加了把疾病传染给孩子的机会。 产后要多休息。
肺结核的常见并发症 肺癌
曾有肺结核疤痕组织可发生癌变,但两者的因果关系尚无确切证据,据统计,一般综合性医院肺癌合并肺结核者约8. 5%。近年来老年肺结核发病率有所增加,而肺癌也多发生于中年以后,故两者合并的机会较多。肺癌可侵蚀干酪灶的包膜使肺结核重新活动,故对怀疑为肺癌的患者,痰中查出结核菌时,应进一步详细检查,不宜立即放弃合并肺癌的诊断。
除了肺结核还有哪些结核
结核病也有发生在肺以外的部位的,比如生殖道结核及结核性 盆腔炎、肾结核、骨结核等。妊娠期合并肺外结核也需要积极而合 理地进行抗结核治疗,尤其是对于因妊娠而负担加重的肾脏以及用 于负重的关节。妊娠可以使肾结核病情恶化,使静止型肾结核转变 为活动型。病变部位可以在肾实质,也可侵及肾盂、肾盏。妊娠合 并骨及关节结核,几乎30%在孕期或产后头半年中恶化,在产后半 年内危险最大。在妊娠期才发现病变的孕妇最危险,随病程延长, 妊娠期恶化的危险性逐渐下降。常发展成结核性脑膜炎导致死亡。 生殖道结核及结核性盆腔炎合并妊娠的发生率虽然非常低,但由于 盆腔血液循环系统及淋巴系统在妊娠期生理性地充分发育,结核菌 极易通过血液循环和淋巴系统急性播散,导致急性弥漫性腹膜炎, 甚至发生腹腔以外地区的结核病变,如脑膜、胸膜等。
肺结核会有哪些并发症出现
1 肺原性心脏病:
重症肺结核组织广泛破坏,并有通气和换气功能障碍,可并发肺动脉高压和肺心病。在广泛应用抗结核化疗后,许多肺结核患者获得临床治愈,肺心病的并发症显著减少。
2 肺癌:
曾有肺结核疤痕组织可发生癌变,但两者的因果关系尚无确切证据,据统计,一般综合性医院肺癌合并肺结核者约8. 5%。近年来老年肺结核发病率有所增加,而肺癌也多发生于中年以后,故两者合并的机会较多。肺癌可侵蚀干酪灶的包膜使肺结核重新活动,故对怀疑为肺癌的患者,痰中查出结核菌时,应进一步详细检查,不宜立即放弃合并肺癌的诊断。
3 矽肺结核:
矽尘被摄入后噬细胞内,作用于含结核菌的吞噬溶酶体膜,使其包膜破溃和整个细胞死亡,而结核菌因此得到自由增殖的机会。结核菌再被另一个巨噬细胞所吞,如此循环,结核菌得到迅速蔓延。由于矽法可以直接和间接地损伤细胞免疫力,使矽肺结核迅速干酪空洞化。故矽肺患者,应与结核严加隔离,并作预防治疗。
4 真菌继发感染:
肺结核净化空洞约有25-30%曲菌寄生,形成菌球,并可引起咯血,X线呈结节状或云絮状物附于洞壁,成新月形透明区。
5 淀粉样变:
广泛的纤维干酪病变和脓胸,可诱发淀粉样变性。现不止一次报道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并发气管旁淋巴结、肝、脾、胰腺、肠、肾和肾上腺等淀粉样变性。
恶性肿瘤跟肺结核是什么关系
①恶性肿瘤本身会抑制患者的免疫功能:②肿瘤细胞可产生免疫抑制因子:③进行手术、放疗、化疗和使用激素类等药物进行治疗会进一步损害患者的免疫功能。据统计,在临床上肺癌合并肺结核的可能性要比其他恶性肿瘤大,其发生率约为1~2%。
恶性肿瘤患者合并肺结核时,若其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检查结果比较典型、其痰中能找到结核杆菌、其结核菌素试验呈阳性,则容易被诊断。反之,该病患者则容易被误诊为患有肺转移癌和患有肺部感染等疾病。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肺癌患者合并肺结核时,由于这两种疾病的症状和患者的体征均无特异性,加之肺癌和肺结核的X线表现也比较相似,故这类患者很容易被误诊。
总而言之,恶性肿瘤患者若经过积极的抗癌或抗感染治疗后,其肺部仍会出现难以用原发肺癌和肺转移癌解释的影像学检查结果时,则须警惕有并发肺结核的可能,并应及时做痰结核茵及结核菌素试验等检查。如果恶性肿瘤患者的这两项检查均呈阴性但却被高度怀疑患有肺结核,也可进行诊断性抗结核治疗。
妊娠期合并症有哪些
1、妊娠高血压、怀孕前或怀孕的头12周出现高血压,这种孕妇通常有特发性高血压,即非怀孕所引起的高血压。在怀孕20周之后出现高血压,即收缩压高于140或舒张压高于90,或妊娠后期的血压比早期收缩压升高30或比舒张压升高15,称为妊娠高血压。
2、先兆子痫。若有妊娠高血压外加水肿或蛋白尿,或二者皆有则称先兆子痫。而先兆子痫又合并抽搐则称之子痫症,母亲及胎儿的死亡率特别高。
3、妊娠合并慢性肾炎。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诊断及处理比较复杂。随着内科学及围产医学的发展,治疗慢性肾炎和监护高危妊娠的手段的增多,慢性肾炎患者的妊娠成功率也明显增加,改变了过去慢性肾炎患者应终身避孕,一旦妊娠即行人工流产的观点。
4、妊娠合并肺结核。目前有增多趋势。非活动型肺结核或结核病变范围不大者对孕产妇及胎婴儿的发育无明显影响。但活动型肺结核已引起心肺功能不全者,妊娠时病情会恶化,甚至会死亡;缺氧、营养不良可导致胎儿在宫内发育迟缓或死亡。严重者可通过血行播散将结核菌传染给胎儿,但甚为罕见。
5、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及分娩会进一步增加心脏负担,引起心功能再减退甚至孕产妇死亡。妊娠合并心脏病仍占孕产妇非产科死亡原因的首位。
肺结核患者要注意抗生素的使用方法
1.伴随各种广谱抗生素的不断问世应用,肺结核合并肺部真菌感染已越来越多见。据调查发现肺结核单纯感染率为69 . 30%,合并各种肺部真菌感染率为30. 70%。这一数据提示:提高对肺结核真菌感染机理的认识,加强医院感染的监控,强化对抗生素科学合理的应用,进而减少肺结核病真菌感染带来的危害已迫在眉睫 !
2.肺结核一旦合并肺部真菌感染,就会使抗结核药物的疗效大打折扣,还会加重患者病情。调查发现,这些患者并发肺部真菌感染有206例(30. 70%),其中白色念珠菌感染104例、曲霉菌感染62例、毛霉菌感染40例单纯肺结核患者465例(69 . 30%)。
3.进一步的统计分析表明,肺结核并发肺部真菌感染者,男性明显高于女性,感染者多为19~ 60岁;一年当中,肺结核并发肺部真菌感染的最高季节是夏季(由于真菌生长的最适宜温度为 37℃ ,此时,夏季正是炎热潮湿的季节,具有真菌生长的最佳条件,空气中大量真菌孢子不断经呼吸道进入肺组织,引起免疫力低下的肺结核患者肺部真菌感染 )。
4.不仅如此,高纬度的北方地区秋、冬季节比较寒冷,是肺结核发病率、复发率较高的季节。而作为慢性病的肺结核,需长期联合使用抗生素;在服用半年以上抗生素之后,就容易使夏季合并肺部真菌感染比例上升。
5.不当使用抗生素或免疫抑制剂会引起正常菌群失调,使真菌生长过度,导致自身真菌机会性感染。使用抗生素时间越长 ,真菌感染率就越高。许多病原性较弱或非病原性真菌,由于长期大量应用抗生素而导致某些菌株变异,使原来不致病的菌株最后转变成致病菌株。这就提醒医务人员对应用合理标准抗结核无效,且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激素、免疫抑制剂的病人,应警惕并发肺部真菌感染的可能。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产科处理需注意哪些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产科处理需注意这些:(1) 活动性肺结核或曾行肺叶切除孕妇,有效呼吸面积减少及 血氧分压降低,易使胎儿缺氧,应在预产期前1~2周住院待产。(2) 如无产科指征,以阴道分娩为宜。若需剖宫产,麻醉应选用硬脊膜外持续阻滞,术中酌情行输卵管结扎术。(3) 分娩时尽量避免屏气用力,以防止肺泡破裂、病灶扩散和 胎儿缺氧,可适当选用手术助产,缩短第二产程,并预防产后出血。(4) 产褥期应增加营养,延长休息时间。活动性肺结核产妇应禁 止哺乳,严格与新生儿隔离,以减少母体消耗及防止感染新生儿;新 生儿应及时接种卡介苗以预防感染。应在产后6周及3个月,行肺部 X线复查,以了解肺结核病灶的变化,因肺结核有可能在产后加重。
高危妊娠时什么意思 妊娠合并症
妊娠合并患有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炎、肺结核、肺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或低下、血液病、贫血等疾病对孕妇和婴儿都有较大的影响,故此此类妊娠被称为高危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