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丧偶再婚幸福吗
老人丧偶再婚幸福吗
1、确权利和义务
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和老年人的财产自由都是老年人自身的权利,与子女无关。然而现实生活中,因为子女以“财产有可能流失、有可能被他人分割”为由,强烈阻止丧偶老年人再婚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这些干预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在伦理上也是行不通的。这时候,法律的强制性就必须有所体现了。通过细化相关法律措施,让意欲再婚的丧偶老年人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申请法律强制执行,以消解来自子女一方不合理不合法的阻挠。
2、确认好财产问题
考虑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应在婚前进行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由于老年人再婚时双方一般都有子女,所以遇到财产纠纷时往往难以厘清,无论是身处其中的老人或是其子女,经常陷入一些法律误区。比如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两位老人再婚前各有子女,男方生前就留下遗嘱,说死后要将其所有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女方却不买账,认为男方的遗嘱中处分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应全部无效,并要求一并继承男方婚前、婚后财产。
其实,双方的认识都存在偏差。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在遗嘱中处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并不影响其遗嘱中其他内容的效力,其对个人婚前财产及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中本人部分的处分仍然有效
3、掌握双方身体健康信息
再婚者除财产、儿女等问题之外,彼此健康方面的详细情况是必须了解清楚的。有些老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不是不很了解,在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老人之间一旦亲密接触,就有可能因相互传染而患病。举例说明,结核病通过飞沫即可传染,老年人由于自身抗病能力弱,所以是易感人群,应引起警觉。
4、一定要有感情基础
中老年人再婚,感情基础欠缺,极容易怀旧、彼此猜疑,另外,由于经济因素,你有钱就和你过,没有钱就“拜拜”的现象很普遍,很少有同甘共苦的。中老年人再婚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这对今后的生活会有保障作用,是必须的,但是不可以因为条件而放弃自尊,要想使自己的晚年真正幸福,就要打好再婚的感情基础。中老年人再婚后还应有意识地发现和欣赏对方,缺乏这一点,互相之间就只剩下彼此利用的价值了。
为什么老人不能独处
一是独处老人太过孤独
独处的老年人经常一个人呆在家中,许多老年人有早睡早起的习惯,有的老年人黎明时分再也睡不着觉,但起床后又无事可干,无话可谈,难免感到孤独和难过。
久而久之,老年人便在这种寂寞与孤独的环境中出现焦虑或抑郁症状,心灰意冷,情绪低落,甚至产生自杀念头。
二是独处的老年人最担心自己生病
一旦生了病,自己动弹不了,身边又无人可以帮助,特别是缺少来自亲人的慰藉。这种情况下,独处的老年人会出现更多的心理反应,如紧张、焦虑、恐惧、担心、敏感等。
所以,人到了老年后要避免独处,尽量与子女住在一起或住在附近,子女要关心体贴老年人,多回家看看,问寒问暖,使老年人感到家庭氛围和亲情带来的幸福与快乐。
如果子女都不在身边而又丧偶的老年人,有条件再婚的,子女必须支持。如不想再婚或缺少再婚条件者,子女应将老人接到家中一起生活。如果老人要去养老院或老年之家生活,子女也应支持并给予经济上保障。
总之,老年人尽量少独处,以避免长期独处引起心理障碍或疾病。
再婚老人常见的几种心理
近几年来,老年人再婚在我国已逐渐增多。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或看到一些孤独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过上了舒心的家庭生活的事例。但是,老人再婚,在社会上还存在不少障碍,传统习俗对老年人再婚持否定态度,即很多现代的年青人,对自己年老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感情上也转不过弯来。有的认为独身老人不愁吃不愁穿,为什么还要结婚呢?难道还那么迷恋性生活吗?人们往往忽略,老年人的再婚不仅是生理上的需要,也是心理上的需求。
再婚老人几种常见心理
老年丧偶者,很想再找伴侣,他们认为子女各自已建立了小家庭,难以照顾自己的生活。虽然,子女多的能够体贴和尊重他们,但两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为方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别。子女的情感、行为以及多么周到的照顾均不可能替代老夫老妻之间那种时有的情感和行为。丧偶的老年人有很多难言的苦衷,哪怕是一般的生活琐事,也有不便让子女去做之处,何况性爱及情爱的伴恋就更不用说了。
对于中青年守寡至老年的妇女,由于年轻时考虑子女尚小,其成长和教育等问题促使她们没有再嫁人。待辛辛苦苦把孩子抚养长大成家后,孩子们忙于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不加关心、照顾而要求再嫁。
有的老年人则是由于受子女虐待岐视渴望再婚。他们无法忍受子女对其冷淡、岐视、甚至仇视的生活,他们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渴望寻找到新的伴侣,另找家庭温暖。
还有少数的独身老人是因为中青年期离婚后,由于当时要抚养教育子女,经济负担或其它原因,当时没有再婚,现在年岁大了,精神上没有寄托,生活上需要照顾,希望再婚。
老人再婚 九成不能如愿
老龄化社会到来,丧偶或离异老人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我国丧偶老人占老年人口的27%左右(约4748万人),对他们来说,是勇敢再婚,还是孤独终老,关乎晚年幸福。
一项调查表明,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其中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九成不能如愿。为何再婚这么少,丧偶老人该怎么把握住自己的幸福?
从法律角度来说,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然而现实中老年人婚姻,往往需要面对子女的阻挠和舆论的压力。
综合来看,子女干涉老人再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怕老人给自己丢脸,二是财产问题。很多子女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这不但在法律上找不到支持,在伦理上也是不孝顺的。
除了子女的干涉,还有出于对舆论、情感等方面的顾虑,使得不少想要再婚的老人最后无奈地选择了隐婚,也就是“搭伙住”,而不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但这种情况有隐患存在,在一些财产的分割上很容易发生纠纷,尤其在老年人突然离世时。
即便不能领取结婚证,老人在隐婚时也应尽量对各自的财产和婚后的财产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对一些家庭事务也做好约定,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防万一。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想要再婚的老人都该大胆迈出这一步,自己把握晚年的幸福。只要有再婚的愿望,就勇敢地面对自己真实的感情,和子女沟通。在这些方面和儿女达成共识,再婚的好处一是对自己身心健康有益,二是可以减轻儿女的经济及陪伴负担。
对大多数想隐婚的人来说,他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个互相照顾、陪伴、说话的人。所以建议决定再婚的老人,在伴侣的选择上要理智和慎重,健康状况是需要考虑的第一要素,如果自己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就尽量找一个身体状况比自己好一点的人;二是生活习惯不能差异太大。如果对方能够和自己志趣相投,有共同的话题和爱好,更适宜走到一起。事实上,很多再婚老人走到一起以后,不仅精神更好了,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
老年人再婚时,要慎重对待两个问题,首先明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双方子女的赡养义务明确。其次是财产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进行财产约定,书面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如各自婚前财产及各自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在老人去世后,由各自子女继承,双方均不继承对方财产等;第二,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合法处理个人遗产。
盘点对老年生活的错误认识
1.人不宜过性生活:无可否认,老人的性器官有所萎缩,性激素分泌也大为减少,性欲减退,性反应迟缓。 然而,这决不意味着老人不能享受性生活,那种认为老人过性生活是“老不正经“的观点更是错误的。现代医学认为,老人只要没有明显的器质性疾病,适当的性生活不仅可以增添心理上的愉悦,而且还可推迟人体的衰老过程,防止老人的“脑老化”,促进新陈代谢,防止肥胖。
2.人睡眠应该少些:古人曾把眠食二者视为养生之要务,认为“能睡者,能食,能长生”。但一般人总认为人老了,就该少睡,实际上,“少乃老人之大患”,老人更应该有充足睡眠。60~70岁,每天应该睡8个小时;70~90岁,每天应该睡9个小时;90岁以上每天应睡10~12小时。女性比男性的睡眠时间要更多一些。除正常的夜间睡眠外,老人最好能有1~2小时的午睡时间。
3.退休就应彻底休息:人体的生理器官,遵循着“用则灵,不用则废”的原则。如果一个人经常用脑,大脑细胞就是易出现退行性变化;身体经常锻炼,器官系统就能健康地发挥其功能,不易生病。大量的调查证实,一个人即使到了退休年龄,仍然需要工作。希腊60岁以上退休老人中,有一半以上仍然坚持工作,他们退休后坚持工作绝非为了挣钱,而是为了健康长寿。统计表明,这些坚持在工作岗位上的老人比呆在家中无所事是、彻底休息的老人寿命长,心理稳定。
3.丧偶老人何苦再婚:丧偶,对老人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对老人身心的摧残很大。有人通过40年的研究发现,丧偶老人在半年内的死亡率达5%,比未丧偶组高出40%。现实生活中,多数丧偶老人为陈旧观念束缚,而不愿再婚。实际上,再婚可帮助老人摆脱孤寂,延缓衰老,减少疾病,身心健康。
老人丧偶选择同居的危害可不少
丧偶老人选择不婚同居实属无奈,但是结婚也好,同居也罢,基础是感情。可有些老年人把再婚只当作找一个依靠或保姆,态度草率,双方没有充分了解,没有感情基础,这样的婚姻很难长久。某地老年人相亲市场上甚至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的说法,没有办法,老人只能选择同居。另外,子女的不支持是老人不婚同居的另一个原因。多数子女认为,父母年纪大了再结婚有失面子,并且父母再婚后的存款、房产等存在不少的变数。当然,也有子女担心父母是否能够找到与之真心相处的另一半。
但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婚姻”一定会后患无穷。首先,感情基础不牢的同居状态,男女双方难免有防备心态,也少不了互相猜疑,这样不能坦诚相待的日子想过好比较难。其次,同居看似不存在多少经济问题,但时间一长,不管是日常开销,还是生病住院需要的大笔支出等,双方拿多少钱合适都是个头疼的问题,遇上斤斤计较的人,很容易因为金钱问题而散伙。再次,子女不支持,老人今后的居住、养老都得不到切实的保障。最后,没有婚姻的制约,“聚散”太过随便,也会留下不少后遗症。
老年人再婚不仅有利于身心健康,更能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呼吁子女能理解老人再婚的合理要求;另一方面,单身老人也要摆正择偶心态,选择另一半时多从是否有共同语言出发,不要光想着对方的财产、外貌。选择不婚同居隐患多,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原本想“伴老”的结果也容易变成“绊老”。
老年人再婚让生存更有意义
(一)再婚老人几种常见心理老年丧偶者,很想再找伴侣,他们认为子女各自已建立了小家庭,难以照顾自己的生活。虽然,子女多的能够体贴和尊重他们,但两代人在情感、需求和行为方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别。子女的情感、行为以及多么周到的照顾均不可能替代老夫老妻之间那种时有的情感和行为。丧偶的老年人有很多难言的苦衷,哪怕是一般的生活琐事,也有不便让子女去做之处,何况性爱及情爱的伴恋就更不用说了。
对于中青年守寡至老年的妇女,由于年轻时考虑子女尚小,其成长和教育等问题促使她们没有再嫁人。待辛辛苦苦把孩子抚养长大成家后,孩子们忙于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不加关心、照顾而要求再嫁。
有的老年人则是由于受子女虐待岐视渴望再婚。他们无法忍受子女对其冷淡、岐视、甚至仇视的生活,他们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渴望寻找到新的伴侣,另找家庭温暖。
还有少数的独身老人是因为中青年期离婚后,由于当时要抚养教育子女,经济负担或其它原因,当时没有再婚,现在年岁大了,精神上没有寄托,生活上需要照顾,希望再婚。
(二)老年人再婚的障碍现实生活中老年人恋爱和结婚常常会遇到种种的干涉和阻力,引起家庭纠纷,家庭关系紧张,甚至造成悲剧者,也屡有见闻。
通常造成老年人再婚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种: 1、老年人本身旧观念的障碍传统的观念把老年人再婚看成是不光彩的事。老年人本身受这些观念的影响也往往给自己泼凉水。怕再婚会引起别人的耻笑。他们认为对性欲冷淡才是高尚的,自己都这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恋爱。他们没有想到,老年人也是人,他有权利按自己的意志来自由地恋爱和结婚。
2、子女造成的障碍有许多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的反对。好不容易谈妥了的婚事、交往,就因为子女关过不了而被迫解除。老年人双方都有意,就是结合不了。小辈们把父母永远钉在了“父母”的位子上,而不是把他们看作同自己一样的人。他们根本没有为父母着想过,风烛残年的父母是单身孤零零地活着好呢,还是幸福地有意义地生活着好。
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一般有几种理由,如遗产会落入他人之手;会让人说是因为晚辈对长辈不孝,长辈方会出此下策;会愧对已故的亲长;不愿照顾护理后母(继父)等。因经济原因反对的占绝大多数。有积蓄的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干涉阻止的,比积蓄不多的老年人再婚要严重的多。无经济来源的老年人再婚,遭到子女的反对干涉就少些。
3、居住及经济条件造成的障碍在目前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增多的家庭人口,会影响现有的居住条件。此外,有些老人缺乏足以维持独立生活的收入。因而,造成老年人再婚障碍。必须健全社会性保障制度,同时,使老年人认识到应把遗产投资到自己的老年生活中去,才能消除这一障碍。
4、社会因素造成的障碍社会因素一方面指社会上舆论对老年人再婚的压力。有些人认为老年再婚是耻辱的。有些人认为老年人再婚不符合我国国情。特别是有的老年人与年龄比自己轻的中年寡妇结婚,社会舆论的压力更大,高龄老人要求再婚,更是舆论哗然。另一方面,社会缺乏为老年人恋爱、结婚服务的咨询机构和专家。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绍所,也大多数是面向年青人的。
老人如何调适丧偶心理?
1、避免自责。老年人丧偶后,常常会责备自己过去有很多地方对不起老伴。这种自责、内疚的心理使老年人整天唉声叹气,愁眉不展,削弱了机体免疫功能,常诱发其他躯体疾病以致过早衰老。
2、正确对待丧偶的现实。首先应认识到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失去了几十年朝夕相处、休戚与共的老伴确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但这又是无法避免的现实,要冷静地劝慰自己,对老伴最好的怀念就是自己多保重身体,更好地生活下去。
3、再婚有利摆脱孤独。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丧偶的老年人再婚率在不断增加。阻碍丧偶人再婚的重要心理障碍:一是受封建思想影响和所谓“道德”的自我禁铜。二是来日家庭的反对。三是老年再婚择偶条件苛刻。四是受财产继承的制约使老人再婚难成。鼓励老年人再婚有助于身心健康和社会进步。这种观念在逐步被更多的老年人及其子女们所接受。
4、转移注意力。经常看到老伴的遗物会不断强化思念之情,加重精神上的折磨。因此,不妨把有些遗物暂时收藏起来,把注意力转移到现在和未来生活中去。
5、寻求新的生活方式。老伴过世后,原有的某些生活方式被迫改变,此刻孤独与不适加重。应当重新调整生活方式,减少对旧时生活方式的眷恋。家庭中夫妻关系学是最重要的依恋关系,一旦丧偶,这种关系被无情地摧毁了,这时需要子女、亲友去建立、填补一种新的更加和谐的依恋关系,方能有效地减轻哀思。
丧偶的老人要如何调节心理健康
一、对于丧偶老人,子女们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让老年人重新找到对生活的依恋,从而减轻其丧偶的痛苦。
二、避免自责
老年人丧偶后,常常会责备自己过去有很多地方对不住自己的老伴儿。这种自责、内疚的心理如果不能及时地调整好,就会影响机体的免疫功能,常诱发其他疾病,导致早衰。
三、转移注意力
经常看到老伴的遗物,睹物恩人,会不断地强化思念之情,加深精神上的痛苦。因此,不妨把一些遗物暂时收起来,将注意力转移到现实和未来的生活中。
四、寻找新的生活方式
老伴离开以后,原来的一些生活方式被迫改变,老人很容易陷入孤独寂寞之中。因此,丧偶老人要积极地调整生活方式,培养兴趣爱好,老有所乐,减少对旧生活的眷恋。
五、正确对待丧偶的现实
应该认识到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失去了朝夕相处、休戚与共的老伴的确是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情,但是这又是无法避免的现实,要尽快地调整好心态,多保重身体,好好地生活下去。相信这也是老伴儿的心愿。
六、心理转移
当老人丧偶后,情绪极度悲伤时,可以选择大哭一场,也可以向别人倾诉,以便发泄心理上的消极情绪。倘若把忧伤深深地藏在心里,独自一个人冥思苦想,只会强化心理压抑,久而久之,容易引起身心疾病。
七、心理补偿
老人丧偶后,情绪极度悲伤时,可以看看配偶的照片,抚摸配偶所用过的东西,从而会回忆起夫妻以前相处时的美好时光,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心理得到补偿,然而,积极的心理补偿莫过于选择理想的新伴侣,这样可以在生理上和心埋上都得到新的平衡,从而开拓新的生活。
八、心理升华
老人丧偶后为了减轻忧伤,最好把心理活动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这样,对于个人和社会也是有利的。
心理学家建议,老年人丧偶后切勿过度悲伤,这样会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也会使“老年人意识”更迅速地到来。为了尽快地从悲伤中解脱出来,应当积极地调整自己 的生活。可以做些大的变更来改变生活,重新振作自己。比如:旅游、改变居住环境、暂时与儿女同住、住到老年公寓、积极参加各种老年人社团的活动、发掘自己 的兴趣和爱好等。怀念逝者并不妨碍寻找新的人生伴侣,如果有条件,可以重新组织家庭。
老年人性生活知识有什么
性生活有利于保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约为1亿,而因丧偶、离婚、未婚等独身的有3500多万人。研究指出,除了患有某些特殊的疾病外,男性到70至80岁仍可保持某种方式的性能力;60岁以上的男子有性欲者达90.4%,其中54.7%会有强烈的性要求。
由此可见,老年人的性生活也是这个特定年龄段正常的生理与心理需求。我国古代的医圣孙思邈说:“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无女则意动,意动则神劳,神劳则损寿。”意思就是禁欲不但不能健康,反而可能导致劳神生病、损害健康、缩短寿命。
现代的性医学认为,性爱不是单纯为了繁殖后代,而是人类感情的需要,它可以给人以幸福、快乐和满足。同样,协调的性生活也有益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并且还是维持其晚年心理平衡的重要精神支柱,他们可从中得到比青年人更为深厚的相依为命的情谊。
美国学者的一项调查显示,70岁以下的离婚男性与婚姻美满的同龄男性相比,心脏病、肺癌、胃癌的发病率高出2倍以上,肝硬化高出7倍,高血压者高出3倍。
而离婚或分居的妇女比婚姻美满的妇女更易罹患疾病,她们的免疫力较低,甚至缺乏对某些疾病的抵抗力,健康情况相对较差,到医院看病的次数也明显增多。那些过早结束性生活的老年人,衰老会明显加速。
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对老年人性生活知识有什么也都心中有数了。在性生活的问题上确实是需要认真对待的,不要老是觉得年纪大了再去性生活会不好意思,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拥有一个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心理和生活态度,才能让晚年生活更加幸福。
老人再婚 再婚夫妻相处四禁忌
一是莫将新伴比旧伴
许多丧偶老人都会想念以前的老伴,再婚后也容易将新伴与旧伴相比,若新伴在某些方面不如原来的老伴,便会自觉不自觉地在新老伴面前夸奖旧伴。这样会导致新老伴的心理不平衡,引起摩擦不和。
二是莫将原来的家庭阴影带入新家庭
因为感情不和与老伴分开的老人,再婚后如果把原来感情上的阴影带进新的家庭,事事耍态度、提防新老伴,这样双方的感情就会出现隔膜,生活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三是不要让经济问题侵蚀双方情感
经济问题是再婚后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如果双方都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私藏小金库或总将钱放在嘴边,为金钱而斤斤计较,这也会给婚姻带来阴影,而使新的婚姻难以维持。
四是不要因偏心导致婚姻夭折
人们都认为孩子是自家的好,在孩子问题上,如果双方都偏袒自己的孩子,很容易使子女同老人形成对立,从而影响老人之间的感情。
总之,再婚老人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注意自己的言行,细心呵护培育双方植下的婚姻之树。给老人一个幸福的晚年,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到老年,最容易孤单寂寞,即使儿女孝顺,也不能时时刻刻陪伴在老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