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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影响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影响

一、慢性肾炎的诊断检查 1、起病缓慢,病情迁延,临床表现可轻可重,或时轻时重。随着病情发展,可有肾功能减退、贫血、电解质紊乱等情况的出现。 2、可有水肿、高血压、蛋白尿、血尿及管型尿等表现中的一种如血尿或蛋白尿或数种。临床表现多种多样,有时可伴有肾病综合征或重度高血压。 3、病程中可有肾炎急性发作,常因感染如呼吸道感染诱发,发作时有类似急性肾炎的表现。有些可自动缓解,有些病例出现病情加重。 4、实验室及其他检查 1尿液检查尿异常是慢性肾炎的基本标志。蛋白尿是诊断慢性肾炎的主要依据,尿蛋白一般在1~3g/d,尿沉渣可见颗粒管型和透明管型。血尿一般较轻或完全没有,但在急性发作期,可出现镜下血尿甚至肉眼血尿。 2肾功能检查慢性肾炎早期没有肾功能的改变,当出现肾功能不全时,主要表现为肾小球滤过率GFR下降,肌酐清除率Cer降低。由于肾脏代偿功能很强,当Cer降至正常值的50%以下时,血清肌酐和尿素氮才会升高,部分患者在血清肌酐升高之前可能出现尿素氮的升高,也可继而出现肾小管功能不全,如尿浓缩功能减退等。 二、慢性肾炎的鉴别诊断 1、无症状性血尿或和蛋白尿 临床上轻型慢性肾炎应与无症状性血尿或和蛋白尿相鉴别,后者无水肿、高血压和肾功能减诅。但某些无症状性血尿或和蛋白尿可以转化为慢性肾炎。鉴别有困难者可以进行肾活检。 2、感染后急性肾小球肾炎 有前驱感染并以急性发作起病的慢性肾炎需与此病相鉴别。与感染后急性肾小球肾炎不同之处在于,慢性肾炎急性发作多在短期内数日病情急骤恶化,血清补体C3一般无动态变化;此外,二者的转归不同,急性肾小球肾炎1~2月多可自愈。 3、原发性高血压肾损害 慢性肾炎血压明显增高者需与原发性高血压肾损害即良性肾小动脉性硬化症鉴别,后者多有高血压家族史,先有较长期高血压,其后再出现肾损害,远曲小管功能损伤如尿浓缩功能减退、夜尿增多多较肾小球功能损伤早,尿改变轻微微量至轻度蛋白尿,可有镜下血尿及管型,常有高血压的其他靶器官心、脑、视网膜并发症。 4、继发性肾小球肾炎 如狼疮性肾炎、过敏性紫癜肾炎等,依据相应疾病的全身系统表现及特异性实验室检查自身抗体阳性及其他免疫学异常,一般不难鉴别。 5、遗传性肾炎Alport综合征 常为青少年多在10岁之前起病,患者有阳性家族史多为性连锁显性遗传,同时有眼球型晶状体等、耳神经性耳聋、肾血尿,轻、中度蛋白尿及进行性肾功能损害异常。 温馨提示:实验室检查有尿检异常,尿蛋白常在1~3g/d,尿沉渣镜检为肾小球源性血尿即尿沉渣红细胞形态为多形性,可见管型。B型超声波检查早期肾脏大小正常,晚期可出现双侧对称性缩小,肾皮质变薄,肾结构不清

妊娠高血压对胎儿的影响处理

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流产和死胎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对胎儿的影响与通过子宫胎盘的血流量有关,会造成胎儿宫内生长迟缓,高血压越重,胎盘越小,胎儿宫内生长迟缓程度也越严重。如果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后果更严重,胎儿发病率和死亡比无合并症者高5倍。由于供应绒毛脱膜间隙的母体小动脉痉挛、硬化,使进入绒毛间隙血流下降,胎盘维持正常功能的能力下降,胎儿生长就受到影响,造成流产、早产或胎死宫内。

胎盘早剥 胎盘早剥的患者约有半数有血管疾患。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者。血管痉挛、硬化,子宫胎盘灌注减少,增加了胎盘早剥的危险,使胎儿和母亲死亡率增加。胎盘早剥的发生率取决于高血压的病程和严重程度。因此临床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患者主诉腹痛应引起重视,需通过临床严密临测及超声波辅助检查以确定有无盘早剥。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增高且病情更为严重,症状出现早,进展快,几天之内血压会升高明显,肾功能迅速恶化,对治疗反应差,应临床引起重视。

脑血管意外 脑血管意外包括脑梗死、颅内出血和高血压脑病。易误诊为子痫。以脑出血和高血压脑病多见。

产后出血 产后出血是孕妇常见的死亡原因,高血压孕妇由于血管变性,动脉压通常很高,易发生产后出血

肾功能衰竭 慢性高血压患者肾小球血管内皮易损伤增厚,血管痉挛导致肾小球缺血坏死,肾功能下降,严重者可发生肾功能衰竭。 3 妊娠高血压的临床处理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的治疗目标是增加围生儿存活率和减少母儿发病率。这个目标可以通过严密的孕期监测,适时终止妊娠以及认真的产后处理来实现。治疗原则:从内科角度出发,对单纯轻度高血压又不伴靶器官损害或其他冠心病危险因素者,可定期随访血压,并作一般治疗,包括适当休息,低盐低脂饮食、控制体重。如舒张压持续在95 mm Hg以上可予药物治疗;对中、重度高血压或已伴有心、脑、肾靶器官损害的轻度高血压孕妇应积极开始降压药物治疗。为方便临床医生处理,临床上宜分妊娠合并低危型慢性高血压和高危型慢性高血压两类型处理。

先兆早产的病因

约30%的早产无明显原因。常见诱因有:

1、孕妇方面:

(1)子宫过度膨胀:双胎或多胎妊娠,羊水过多可使宫腔内压力高,提早临产而发生早产。

(2)子宫颈口关闭不全:在解剖上,子宫颈部位并无真正的括约肌样的排列,结缔组织的成分中主要是胶原纤维,弹性强,对妊娠宫颈有括约肌样作用。妊娠中期,子宫峡部延伸而形成子宫下段过程中,宫颈内口松弛而羊膜腔内压逐渐增加,宫颈口被动扩张,羊膜囊向颈管膨出,因张力改变或感染因素以致胎膜破裂,发生胎膜早破而致早产。

(3)合并急性或慢性疾病:如病毒性肝炎、急性肾炎或肾盂肾炎、急性阑尾炎、病毒性肺炎、高热、风疹等急性疾病;心脏病、糖尿病、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高血压病、无症状菌尿等慢性疾病。

(4)合并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纵隔子宫)、子宫颈松驰、子宫肌瘤。

(5)妊娠合并症:妊娠合并慢性肾炎,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及妊娠合并红斑狼疮等,一方面由于内科合并症均可引起母亲全身缺血缺氧,胎盘灌注量也不足,易诱发早产;另一方面,疾病的严重性给母亲带来危险,为了母亲安全造成医源性早产。

(6)妊娠并发症: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

(7)吸烟、吸毒、酒精中毒、重度营养不良。

(8)其他:如长途旅行、气候变换、居住高原地带、家庭迁移、情绪剧烈波动等精神体力负担;腹部直接撞击、创伤、性交或手术操作刺激等。

2、胎儿胎盘方面:

(1)前置胎盘和胎盘早期剥离。

(2)羊水过多或过少、多胎妊娠。

(3)胎儿畸形、胎死宫内、胎位异常。

(4)胎膜早破、绒毛膜羊膜炎。

慢性肾炎患者能怀孕吗

肾病专家指出:如果病人在怀孕前就得了慢性肾炎,随妊娠进展,肾功能可恶化,而致肾衰竭的几率增加。当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时,可影响子宫血管及子宫胎盘的血流量,胎盘发生相应的病理改变。对于肾功能正常者,妊娠早期仅有无症状蛋白尿,预后较好,可继续妊娠。至中、后期如血压增高,则有50%并发先兆子痫,死胎率可达45%。如果在妊娠早期已有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应终止妊娠。肾病综合征而肾功能正常者,多数顺利分娩。对于肾功能不全者,妊娠早期血清肌酐≥177μmol/L(2mg/dl)、尿素氮≥8.9mmol/L(25mg/dl),又有高血压者,约75%可发生先兆子痫,应终止妊娠。如果妊娠已至中晚期,应考虑在34周左右引产,因为此后危险性大大增加。

除此之外,慢性肾炎会影响怀孕的同时,怀孕也有可能导致该病病情的加重。患者怀孕期间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可能会导致尿毒症,应提高警惕,患者怀孕前应多咨询其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视情况而定。

孕妇吃甲鱼的危害

1、对一般人来说,甲鱼是一道营养丰富的菜肴。虽然它具有滋阴益肾的功效,但是甲鱼性味咸寒,有着较强的通血络、散瘀块作用,因而会带有一定的流产风险,尤其是鳖甲带来的流产风险会比鳖肉更强,因此孕妇应该少吃或者不吃甲鱼为宜,特别是在怀孕早期的时候。

2、妊娠合并慢性肾炎、肝硬化、肝炎的孕妇吃甲鱼,有可能诱发肝昏迷。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如何护理

1.孕前应先专科咨询是否宜于生育。一般而言,有蛋白尿而无高血压、肾功能(肌酐、尿素氮)无显著不全的,可以妊娠;肾病已有高血压和肾功能显著不全者不宜妊娠,特别是肌酐>3毫克/100毫升或尿素氮>30毫克/100毫升者,若已妊娠宜在孕3月内及时作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

2.慢性肾炎病人妊娠期,应使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力争病情稳定、避免发生妊高征,并严密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变化。若肾功能不断恶化,应终止妊娠。对胎儿的预后,高血压的水平是关键,血压越高,胎儿死亡率越大。

3.慢性肾炎合并妊娠者,须注意加强营养,以高蛋白低脂肪食谱为宜;但若肾功能(尿素氮、肌酐)相当差,则应控制蛋白摄入量;若有水肿应限制纳盐和水的摄入。

4.慢性肾炎孕妇在妊娠后半期应住院治疗(病情严重者随时住院),以便密切观察肾功能的改变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处理,力争能得活婴和母亲安全。

5.如果孕期内发展到尿毒症或肾功能衰竭,则以挽救母亲生命为主,病人要配合医生的治疗,注意限制每天食盐和水的入量,食谱不要高蛋白、高脂肪,注意纠正贫血、预防感染以及及时终止妊娠。

6.慢性肾炎妊娠在产后要加强随访(血压、肾功能指标等),认真治疗疾病。

7.产后哺乳问题。一般可以喂哺。病情严重(如肾功能中度以上损害者,血压>21.3/14.6千帕(>160/110毫米汞柱)的母亲不宜自己哺乳。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中医治疗方法

1、肺肾气虚,水湿内聚

主要表现:面黄浮肿,气短乏力,腰膝酸软,舌淡,苔白,脉细弱。

治法:益气固表,利水活血。

方药:玉屏风散和防己黄芪汤加减。

2、脾肾阳虚,水湿逗留

主要表现:倦怠乏力,腰膝酸软,纳呆便溏,浮肿,遗精或月经失调,甚则畏寒肢冷,舌淡胖,有齿印,脉沉细或沉迟无力。

治法:健脾补肾,利水活血。

方药:四君子汤合五子衍宗丸加减。畏寒肢冷者,加炙附子、桂枝。

3、肝肾阴虚,湿热内蕴

主要表现:头晕耳鸣,两目干涩或视物模糊,腰膝酸软,梦遗或月经失调,五心烦热,口干咽燥,舌红,少苔,脉弦细或细数。

治法:滋补肝肾,潜阳活血。

方药:杞菊地黄汤加减。

4、气阴两虚,瘀血内阻

主要表现:面色少华,气短乏力,手足心热,口干咽燥或伴咽痛,舌偏红,少苔,脉细或细数。

治法:益气养阴,清热活血。

方药:参芪地黄汤加减。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自我保健措施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自我保健措施主要有:

(1)孕前应先专科咨询是否宜于生育。一般而言,有蛋白尿而无高血压、肾功能(肌酐、尿素氮)无显著不全的,町以妊娠;肾病已有高血压和肾功能显著不全者不宜妊娠,特别是肌酐>3mg/100ml或尿素氮>30mg/100ml者,若已妊娠宜在怀孕3个月内及时做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

(2)慢性肾炎病人妊娠期,应使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力争病情稳定,避免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并严密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变化。若肾功能不断恶化,应终止妊娠。对胎儿的预后,高血压的水平是关键:血压越高,胎儿死亡率越大。

(3)慢性肾炎合并妊娠者,须注意加强营养,以高蛋白低脂肪食谱为宜;但若肾功能(尿素氮、肌酐)相当差,则应控制蛋白摄入量;若有水肿应限制盐和水的摄入。

(4)慢性肾炎孕妇在妊娠后半期应住院治疗(病情严重者随时住院),以便密切观察肾功能的改变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处理,力争能得到活婴和保证母亲安全。

(5)如果妊娠期内发展到尿毒症或肾功能衰竭,则以挽救母亲生命为主,病人要配合医师的治疗,注意限制每天食盐和水的摄入量,食谱不要含高蛋白、高脂肪,注意纠正贫血、预防感染以及及时终止妊娠。

胎儿缺氧是什么原因 母体血液含氧量不足

胎儿所需氧来自母体,通过胎盘绒毛间隙进行交换。当出现以下因素时,会导致缺氧的发生。

1、母亲妊娠合并各种严重的心、肺疾病或伴心肺功能不全。

2、母亲急性失血及重度贫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

3、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急性感染导致的发热。

4、子宫胎盘血管硬化、狭窄、梗死,使绒毛间隙血液灌注不足,例如妊娠期高血压、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过期妊娠等。

5、吸烟和被动吸烟。

6、孕妇精神过度紧张,交感神经兴奋,血管收缩,胎盘供血不足。

7、长时间仰卧位低血压。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治疗方法

目前对慢性肾炎没有特效治疗药物,整个怀孕期间都应密切监护孕妇和胎儿。根据孕妇、胎儿的状况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妊娠,并根据孕妇的血压、尿蛋白、肾功能情况、孕周、胎盘功能及胎儿状况,综合决定分娩时机及分娩方式。

1、一般经过治疗,妊娠维持到三十六周时,可以根据病情考虑终止妊娠。此时胎儿已经成熟,分娩可使胎儿及早脱离不利的环境,同时也可避免加重孕妇肾脏损害。

2、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者血压不易控制、肾功能减退时,在胎儿月龄较小时也应考虑通过药物促使胎儿肺成熟,以便及时终止妊娠。在怀孕三十三周以后,婴儿已有存活可能,如果这时出现严重的胎盘功能减退,应及时进行剖宫产,避免胎死宫内。

3、因怀孕合并慢性肾炎时胎盘功能低下的机会增高,需提前终止妊娠,而且宫颈多不成熟,胎儿对缺氧的耐受能力差,所以应考虑剖宫产。新生儿出生后因体质弱,一般需要做特殊护理。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饮食宜忌

由于起病急、症状重,很多孕妇食欲下降,甚至剧烈呕吐。此期要求进食流食或者半流食,如果汁、牛奶、藕粉、米粉等,天天6-8餐,保证充足的热能。高热稍退后应逐渐给予鱼松、肉末、肝末、豆腐等优质蛋白质食品,配合烂面、米粥、面片、稀饭等易消化食品。为了减少肾脏的负担,应限制蛋白质和盐摄进的总量,逐日每公斤体重蛋白质摄进量低于0.8g,全天摄盐量应低于5g。多吃碱性的食品,如水果、黄瓜、萝卜、牛奶等,也有助于患者恢复。完全治愈后则应尽快恢复孕期饮食,补充蛋白质摄进的不足,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

慢性肾炎患者能怀孕吗

因为在妊娠期间很多疾病都有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健康和宝宝的生长发育,所以很多慢性肾炎的女性患者都很关心:“得了慢性肾炎可以怀孕吗?”,这个问题也给很多急迫想要宝宝的患者家庭带来很大困扰。

肾病专家指出:如果病人在怀孕前就得了慢性肾炎,随妊娠进展,肾功能可恶化,而致肾衰竭的几率增加。当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时,可影响子宫血管及子宫胎盘的血流量,胎盘发生相应的病理改变。对于肾功能正常者,妊娠早期仅有无症状蛋白尿,预后较好,可继续妊娠。至中、后期如血压增高,则有50%并发先兆子痫,死胎率可达45%。如果在妊娠早期已有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应终止妊娠。肾病综合征而肾功能正常者,多数顺利分娩。对于肾功能不全者,妊娠早期血清肌酐≥177μmol/L(2mg/dl)、尿素氮≥8.9mmol/L(25mg/dl),又有高血压者,约75%可发生先兆子痫,应终止妊娠。如果妊娠已至中晚期,应考虑在34周左右引产,因为此后危险性大大增加。

除此之外,慢性肾炎会影响怀孕的同时,怀孕也有可能导致该病病情的加重。患者怀孕期间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可能会导致尿毒症,应提高警惕,患者怀孕前应多咨询其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视情况而定。

孕妇能吃甲鱼吗

孕妇最好不要吃甲鱼。虽然甲鱼具有滋阴益肾的功效,但是甲鱼性味咸寒,有着较强的通血络、散瘀块作用,可能会带来流产的风险,尤其是鳖甲带来的流产风险会比鳖肉更强,妊娠合并慢性肾炎、肝硬化、肝炎的孕妇吃甲鱼,有可能诱发肝昏迷,所以孕妇要慎吃甲鱼。孕早期由于胎儿还不太稳定,甲鱼更是建议孕妈妈不要吃。为了安全起见,孕中晚期妈妈也要谨慎,尽量能不吃就不吃。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有什么影响和危害

1怀孕对慢性肾炎的影响

患有慢性肾炎的女性怀孕后会使肾脏功能受到影响,甚至导致肾功能恶化,这主要是因为怀孕后肾脏血流量、滤过率增加,加重了肾脏的工作负担。而且怀孕后,孕妇和胎儿的代谢产物排泄增加,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容易发生纤维蛋白沉积和新月体损害肾脏,而且怀孕期间的某些并发症如高血压等也会加重肾脏病变。如果怀孕前已有严重的慢性肾炎,怀孕后往往病情恶化。轻微肾衰竭患者(血清肌酐也不超过1.4 mg/dL)会肾功能减退,血压上升及尿蛋白质增加,但产后则恢复以前水平。血清肌酐超过1.4 mg/dL的患者则会有肾功能衰退及血压明显上升。

2慢性肾炎对母婴的影响

慢性肾炎对胎儿的影响,与肾炎的程度有关。如果在发病早期,孕妇只有蛋白尿,而没有高血压、血清肌酐也不超过1.4 mg/dL时,肾炎对胎儿的影响就比较小,但如果慢性肾炎病程长致使胎盘功能减退,就可影响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出现发育迟缓甚至宫内死亡。

孕妇如有高血压、氮质潴留、肌酐大于1.4 mg/dL时,肾功能恶化的机会就明显增高,出现流产、死胎、死产的机会也随之增多。总之,血压越高,肌酐水平越高,母婴的危险性越大。

过2.5mg/dL)产后一至二年内会进入肾衰竭末期。

3鉴别诊断

有些慢性肾炎孕妇没有明显症状,大多是在尿常规检查发现异常后才首先出现高血压、嗜睡、贫血等问题,所以应注意与下列疾病相鉴别: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患者也会出现蛋白尿、水肿等症状,但不同的是这种情况在怀孕前并无水肿及蛋白尿,一般到了怀孕二十周以后才发病,发病时先有 不同程度的水肿及高血压,而后才出现尿蛋白,而且尿蛋白的量不定,尿中一般不出现管型。血中尿酸水平增高,这点也与慢性肾炎不同。

原发性高血压

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的孕妇,大多年龄较大,在怀孕前就已经出现高血压,早孕时即可发病。血压多大于200/120毫米汞柱而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另一个明显的不同是高血压患者大多没有水肿、尿蛋白及管型,肾功能也不减退。难以判断时还可以通过检查眼底动脉是否硬化来确诊。

肾盂肾炎

怀孕合并肾盂肾炎也会有尿蛋白,但不同的是肾盂肾炎的尿检查以白细胞增多为主,很少见有管型,尤其是颗粒管型。尿蛋白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尿蛋白定量在1~2克,这一点与慢性肾炎的尿蛋白明显不同。另外,肾盂肾炎常有寒战、高烧、尿频等症状,培养尿液可以发现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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