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症状
妊娠合并心脏病症状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危害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产科严重的合并症,是中国孕产妇死亡的第3位原因,占非直接产科死因中的第一位。由于妊娠子宫增大,血容量增多,加重了心脏负担,分娩时子宫及全身骨骼肌收缩使大量血液涌向心脏,产后循环血量的增加,均易使有病变的心脏发生心力衰竭。同时,由于长期慢性缺氧,致胎儿宫内发育不良和胎儿窘迫。临床上以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多见,尚有先天性、妊高征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贫血性心脏病等。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以风湿性心脏病最多见,约占65%到80%,其次为先天性心脏病(20%到35%),为贫血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等均较少。此病应引起足够重视。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什么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孕妇导致孕妇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也是产科比较严重的合并症。因为孕妇的妊娠子宫增大,血容量增多,加重了心脏负担,生孩子的时候子宫及全身骨骼肌收缩使大量血液涌向心脏,会增加产后循环血量,很容易心脏病发,还会心力衰竭。同时,因为由于长期慢性缺氧,致胎儿宫内发育不良和胎儿窘迫。
最常见的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多见,尚有先天性、妊高症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贫血性心脏病等。孕妇在妊娠的时候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心率加快,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等到怀孕32周的高峰期的时候,心脏负担最重,水、钠的潴留、氧耗量会增加,子宫血量会增加,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因横膈上升使心脏位置改变等,心脏负担随着妊娠期增长而加重。
妊娠合并心脏病症状
心力衰竭早期表现
1、轻微时的表现为:活动即有心慌、胸闷、气短,脉搏在110次/分以上,呼吸在24次/分以上及肺底部可听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等。
2、较严重时表现为:咳嗽、咯血及粉红色泡沫样痰(其内可找到心衰细胞)、唇面发绀、颈静脉怒张、下肢明显浮肿、静卧休息时呼吸脉搏仍快、肺底部有持续性湿啰音及肝脾肿大、压痛等。
3、严重时表现为:端坐呼吸、口周颜面发绀更重、心动过速或心房纤颤等。
4、栓塞
妊娠期间,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加上心脏病伴有的静脉压增高及静脉血液郁滞,易于并发栓塞症。血栓可能来自盆腔,引起肺栓塞,使肺循环压力增高,从而激发肺水肿,或使左至右分流逆转为右至左分流。若为左右心腔交通的先心病,则血栓可能通过缺损而造成周围动脉栓塞。
5、感染性心内膜炎
无论风心病或先心病均可因菌血症而并发感染性心内膜炎。如不及时控制可促发心力衰竭而致死。
6、心力衰竭
心脏病患者若原来心功能已受损或勉强代偿,可因妊娠而进一步心功能代偿不全。
妊娠合并心脏病怎么办
1、妊娠期
(1)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凡不宜妊娠的心脏病孕妇,应选择治疗性人工流产。
(2)定期产检:能及早发现心衰的早期征象。妊娠20周前,应每2周产检一次。妊娠20周后,应每周产检一次。如发现早期心力衰竭征象,应立即住院。孕期顺利者,也应在36-38周提前住院待产。
(3)防治心力衰竭
A、休息:保证充足的休息,每日至少10小时睡眠,避免过劳和情绪激动。
B、饮食:要限制过度加强营养而导致体重过度增长。
C、预防和治疗引起心力衰竭的诱因: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纠正贫血,治疗心律失常,防治妊娠高血压疾病。
D、动态观察心脏功能:定期进行B超心动图检查,判断随孕周增加的心脏功能变化。
2、分娩期
心脏病孕妇的分娩方式,主要取决于心脏功能状态及产科情况,应提前选择好适宜的分娩方式。需注意的是,无论哪种分娩方式均不推荐常规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1)阴道分娩
经阴道分娩在大多数病例中具有可行性,心脏功能I-Ⅱ级者,如果没有产科并发症,原则上可经阴道分娩。
(2)剖宫产
心脏病妊娠需剖腹产的指征是:产科指征如前置胎盘或胎儿出现异常、主动脉根部扩张的Marfan综合征、有夹层危险的主动脉瘤、需心脏外科手术治疗的情况(取决于胎儿的孕周)、心脏功能Ⅲ~Ⅳ级、活动性风湿热、肺动脉高压或肺淤血、主动脉缩窄等情况应选择剖官产。术前、术中和术后心脏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测,术后抗感染等均是保证手术安全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
3、产褥期
原则——预防感染、哺乳问题和避孕等。
(1)密切监护:产后需密切监护最初的24 -48 h,因为此时仍是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时期,差幅需充分休息并密切监护,如有严重心脏病者需监护更长的时间。
(2)预防产后并发症:产后出血、肺水肿、血栓栓塞是严重的并发症,极易诱发心力衰竭,应重点预防。一旦发现出血量较大就应积极处理,如果需要可用止血药、血制品或血浆,必要时切除子宫。
(3)心脏功能Ⅲ级以上的产妇,产后不授乳。对不宜再生育者,应劝其在产后1周左右行结扎手术。
(4)个体化心理护理: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新妈妈特别是早产儿产妇容易出现焦虑状态,此时医护人员应帮助产妇消除不良心理因素减轻心理负担,指导产妇保持良好心理状态,同时知道家人应多多陪伴产妇,帮助调节产妇情绪。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检查
孕妇体征:
①妊娠期心脏病的诊断 应详细询问有无心脏病史,特别是风湿性心脏病及风湿热史;心脏体征有舒张期杂音、Ⅲ级或Ⅲ级以上收缩期杂音、严重的心律失常,提示有心脏病。X线检查和心电图、超声心动图可有改变。
②Ⅲ级或Ⅲ级以上收缩期杂音,性质粗糙而时限较长者应考虑心脏病的诊断。有时诊断比较困难,须待产后随访再确诊。
③严重的心律失常,如心房扑动、心房颤动、房室传导阻滞、舒张期奔马律出现,均提示有心肌病变;而过早搏动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有时可在无心脏病的孕妇中发现,应注意识别。
孕妇病史:
孕妇初诊时应详细询问以往有无心脏病史,尤其是风湿性心脏病和风湿病史。过去诊疗情况,有无心力衰竭等。
辅助诊断
①常规作心电图检查有助诊断。
②超声心动图有助于确诊有无肺动脉高压及先天性心脏病的类别。
什么是妊娠合并心脏病
什么是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严重的产科合并症,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第三位原因,占非直接产科死因中的第一位,发病率为1 %- 4%。心脏病女性在妊娠期、分娩期及产褥期的危险主要是循环血量的增加,使得心脏负荷不了,导致心脏代偿失调(即为心输出量不能满足人体代谢需要),从而威胁到母体和胎儿的健康。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原因
目前,心脏负担加重而诱发心力衰竭是患有妊娠合并心脏病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心脏代偿失调的准妈妈,可因长期慢性缺氧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也可因缺氧引起子宫收缩,发生早产。
按照妊娠合并各种心脏病的发病率不同,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种类依次排列如下:
1、风湿性心脏病(最为常见,约占65%-80%)
风湿性心脏病以二尖瓣狭窄最多见,约占其中2/3-3/4,是严重的妊娠合并症之一。随着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近年逐渐减少。
2、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约占20%-35%)
随着诊断和治疗技术的进步,能够成功妊娠的先心病育龄女性越来越多,因此妊娠合并先心病的患病率逐渐上升。
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性心脏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以往无心脏病病史及体征,突然发生以左心衰竭为主的全心衰竭成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诊断
由于正常妊娠的生理性变化,可以表现为一些和心脏病的症状和体征,如心悸、气短、踝部水肿、乏力、心动过速等。且心脏检查时可能会有出现轻度扩大、心脏杂音。妊娠还可使原有心脏病的某些体征发生变化,增加心脏病的诊断难度。
妊娠期合并心脏病诊断依据:
1、过往病史
妊娠前有心悸、气短、心力衰竭史,或曾有风湿热病史;体检、X线、心电图检查曾被诊断有器质性心脏病。
2、临床症状
(1)有劳力性呼吸困难,经常性夜间端坐呼吸、咯血,经常性胸闷、胸痛’心悸、气短等临床症状。
(2)有发绀、杵状指、持续性颈静脉怒张。
3、心电图检查:有严重的心率失常,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等情况。
4、X线检查:显示心脏显著扩大,尤其个别心腔扩大。
5、B超心动图检查:发现心肌肥厚、瓣膜运动异常,心内结构畸形。
心脏病孕妇心脏功能分级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依据患者生活能力状况,将心脏病孕妇心脏功能能够分为4级:
I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
II级:一般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活动后心肌、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
III级: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休息时无不适,轻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适、心肌、呼吸困难、或既往有心理衰竭史者。
IV级:一般体力活动严重受限制,不能进行人和体力活动,休息时有心肌、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的表现。
其中,心脏功能I-II级,既往无心力衰竭史,也没有其他并发症者的可以妊娠。心脏功能III-IV级,既往有心力衰竭史,有心脏疾病病史者,妊娠期极易发生心力衰竭,不宜妊娠。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症状
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时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心率加快,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至妊娠32~34周达最高峰,此时心脏负担亦最重,此外,水、钠的潴留、氧耗量的增加、子宫血管区含血量的增加、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因横膈上升使心脏位置改变等,均使心脏的负担随妊娠期的增长而逐渐加重。分娩期心脏负担的增加更为明显,第一产程每次宫缩时,增加了周围血循环的阻力和回心血量,临产后,每次宫缩约有300-500ml血液自宫壁进入中心循环,使心排出量增加约20%,平均动脉压增高约10%,致左心室负荷进一步加重。第二产程除宫缩外,腹肌与骨骼肌亦收缩,周围循环阻力更增,加上产时用力迸气,肺循环压力显著增高,同时腹压加大,使内脏血涌向心脏,故心脏负担此时最重。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子宫缩小,血窦关闭,胎盘循环停止。存在于子宫血窦内的大量血液突然进入血循环中,使回心血急剧涌向心脏,易引起心衰;另一方面,由于腹内压骤减,大量血液都郁滞于内脏血管床,回心血严重减少,造成周围循环衰竭。
产后1~2天内,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循环,致体循环血量有再度短暂的增加,心脏负荷又有所加重。由于上述原因,心脏病孕妇在妊娠32周时、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易发生心力衰竭。因此,对心脏病合并妊娠者,在处理上应倍加注意。
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者,对胎儿影响不大;如发生心衰,可因子宫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产、早产或死产。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病因
感染因素(75%)
肺部感染因肺循环阻力的增加可导致心衰发生;贫血和低蛋白血症可加重心肌缺氧情况;妊高征时由于全身小动脉痉挛,外周阻力增加使左室舒张末期压力升高,心脏后负荷增加,同时由于水钠潴留、血容量的增加引起心脏前负荷增加,因而易发生心力衰竭。
医源性因素(15%)
由于产后补液量过多而产生的医源性心衰也不容忽视。故积极寻找诱因,早期诊断和及时处理对心衰的防治极为重要。
发病机制:
妊娠期血流动力学发生明显变化,安静状态下心输出量即可增加30%~40%。妊娠32~34周时血容量增加达到最高峰,导致心肌供血不足,心室负荷增加;同时,血流动力学的变化引起神经内分泌改变,交感神经兴奋性增加,导致肺小动脉及周围小血管收缩痉挛,尤其是伴有贫血、感染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会进一步加重左、右心室阻力负荷,降低心排出量,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甚至发生心肌变性或心脏骤停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危害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孕妇的危害
妊娠期、分娩期及产褥期均可能使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心脏负担加重从而诱发心力衰竭,从而造成孕产妇死亡。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危害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等有关。
1、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的准妈妈,胎儿相对安全,剖宫产机会多。
2、妊娠后心脏功能恶化者,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率明显增高。围产儿的死亡率是正常妊娠的2-3倍。
3、药物影响:某些治疗心脏病的药物对胎儿也存在潜在的毒性反应,如地高辛可自由通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
4、心脏病遗传:多数先天性心脏病为多基因遗传,双亲任何一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其后代先天性心脏病及其他机型的发生机会较对照组增加5倍,如室间隔缺损、肥厚型心肌病等具有较高遗传性。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原因
目前,心脏负担加重而诱发心力衰竭是患有妊娠合并心脏病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心脏代偿失调的准妈妈,可因长期慢性缺氧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也可因缺氧引起子宫收缩,发生早产。
按照妊娠合并各种心脏病的发病率不同,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种类依次排列如下:
1、风湿性心脏病(最为常见,约占65%-80%)
风湿性心脏病以二尖瓣狭窄最多见,约占其中2/3-3/4,是严重的妊娠合并症之一。随着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近年逐渐减少。
2、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约占20%-35%)
随着诊断和治疗技术的进步,能够成功妊娠的先心病育龄女性越来越多,因此妊娠合并先心病的患病率逐渐上升。
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性心脏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以往无心脏病病史及体征,突然发生以左心衰竭为主的全心衰竭成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
4、围产期心肌病
只发生于妊娠晚期至产后6个月的扩张性心肌病。其特征为既往无心血管疾病病史的孕妇,出现心肌收缩功能障碍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5、心肌炎
为心肌本身局部病变或弥漫性炎性病变,可发生于妊娠任何阶段,病因主要是病毒感染(流感病毒、疱疹病毒等)。
6、其他类型
如贫血性心脏病、梅毒心脏病以及动脉硬化性心脏病等。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以及母体循环、呼吸系统工作量加重,均使氧消耗量不断增加,至分娩时达高峰(比未妊娠时增长20%)。妊娠期全身含水量逐渐增加,血浆渗透压降低;子宫逐渐增大,压迫下腔静脉,使下腔静脉压上升;加上重力的缘故,大多数孕妇的小腿及脚踝处发生水肿。妊娠晚期,子宫明显增大,致横隔抬高,心脏呈横位,血管屈曲,右心室压力升高等,以上变化都加重了心脏的负担。
妊娠合并心脏病护理
(1)保证产妇休息促进康复过程,产后3天特别是24小时内应绝对卧床休息,以后采用渐进式增加日常活动,充分休息与睡眠可以有效的防止心力衰竭的发生。保持产妇安静休息,避免一切引起情绪波动的刺激,必要时给予镇静剂,饮食宜清淡,防止发生便秘,可适当的应用缓泻剂,避免用力排便而引起心力衰竭。
(2)严密观察预防感染,严密观察子宫收缩,阴道出血量,以及早期心力衰竭的症状;按医嘱继续使用抗生素,定时查血象,并注意保暖,防止呼吸道感染。做好会阴护理。
(3)鼓励并指导正确执行母乳喂养过程,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者不宜哺育新生儿,给予退奶,向患者及家属讲明哺乳的利害关系,并指导家属协助人工喂养,心功能允许的条件下,指导其参与哺乳新生儿的护理活动。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危害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孕妇以及胎儿的影响都是很大的,危及两者的生命安全。但是妊娠合并心脏病还是要根据病情而定,与病情的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如果是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者,对胎儿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心脏病,出现了心脏衰竭的情况的话,胎儿就有可能会因为子宫淤血及缺氧死亡,引起流产、早产或死产。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孕妇最大的危害是在怀孕第32周的时候以及分娩期生产后的三天内,这段时间孕妇的心脏负荷加重很多,也是这些时候,孕妇的血液总量增加了,心搏出量也增加,很有可能出现心脏衰竭的情况。尤其是在孕妇分娩期的时候,血流动力学变化很明显,孕妇的心脏负担最重。
什么是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一直是威胁母儿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常妊 娠增加了心血管系统功能的负荷量,以孕28周、分娩期及产褥期第 3 ~4天最为明显。而心脏病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再加上妊娠 增添的额外负担,使患有心脏病的孕产妇的生命更加危险。除产科 出血外,心脏病是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妊娠合并的心脏病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围生期心 肌病、原发性心肌病、感染性心内膜炎、驼背性心脏病、心律失常、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手术后妊娠等。随着时代的发展, 心脏畸形的矫正手术,使越来越多的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生命延长, 因此生育年龄的人群中患有先心病的妇女也随之增多,于是妊娠合 并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逐渐占居妊娠合并的各类心脏病的首位。 近年来,以病毒感染为主的心肌炎和心肌炎后遗症及不明原因的心 律失常发生率明显增多,其合并妊娠的发生率也相应增加,严重者 可危及生命。原发性心肌病合并各种心律失常也可危急母儿生命。 其他器质性心脏病,如冠心病、梅毒性心脏病、甲亢心脏病、肺动 脉高压性心脏病、驼背性...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病因
因为孕妇在怀孕的时候体内会发生一系列变化,心脏负担会加重。在正常情况下,心脏通过代偿可以承受,但若心脏功能因孕妇已患有心脏病而有所减退时,额外负担可能造成孕妇心脏功能的进一步减退,导致心脏衰竭,影响母婴的生命健康。
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从怀孕开始至分娩后数周内,身体都会出现一系列复杂的变化。从怀孕的第10到12周开始,心排出量就会升高,等到怀孕第20到24周的时候心排出量会达到最高峰,比没有怀孕的妇女增加百分之三十左右。但是在生完宝宝后两个星期就会恢复正常。至于患者的心跳速度,也会比没怀孕的妇女增加很多,尤其是怀有双胞胎的孕妇、血容量从第六周到第八周开始增加,到第32周到34周的时候达到最高峰。
因为胎儿生长发育以及母体循环、呼吸系统工作量加重,氧消耗量会不断增加,到分娩的时候到达高峰。妊娠晚期的时候,子宫明显增大,致横隔抬高,心脏呈横位,血管屈曲,右心室压力升高等,孕妇的心脏负担会严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