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再婚注意事项 要有正确的结婚动机
老年再婚注意事项 要有正确的结婚动机
老年人再婚的原因有很多,有心理上的需求出有生理上的需求,如避免孤独冷寂、为摆脱生活不便、为改善条件等等。但更重要的还是思想感情一致,再婚夫妇如果没有稳定的婚姻基础,有可能会再次导致婚姻生活的失败。婚姻的幸福有爱情护航,只有从爱的需要出发,才能得到幸福的婚姻生活。
老年人再婚好吗
老人再婚有利有弊,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或看到一些孤独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过上了舒心的家庭生活的事例。但是,老人再婚,在社会上还存在不少障碍,传统习俗对老年人再婚持否定态度,即很多现代的年轻人,对自己年老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感情上也转不过弯来。以下为大家介绍了老人再婚的好处和坏处,具体的如下:
老人再婚的好处
1、有利于减少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
老年人再婚重新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纳了老年人的进入,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2、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
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
3、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
多数独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抚男育女,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
4、有利于抚育下一代
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
老人再婚的坏处
1、老年人再婚易产生财产纠纷
老人再婚后压力大,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多。重新组合的婚姻必须面对房子、财产、子女、生活习惯、文化素养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问题。
男女方的思维差异极大:男方怕财产损失,怕承担责任;女方则想轻松潇洒,不当保姆,还要考虑如何照顾原先的子女;双方各自的子女也会考虑如何继承财产、如何赡养老人等问题。
2、容易和之前的对象相比破坏感情
随着中老年婚恋的深入,中老年单身就容易将眼前的婚恋对象与先前的原配进行比照。俗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
因此,老年人再婚后将现在的对象和以前的对象进行对比,出现一定落差后,容易产生一些不利于老年人婚姻的心理问题,最终导致老年人再婚关系的解体。
3、容易产生家庭纠纷
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老年人再婚在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无奈只好了再婚对象的子女同住一个屋檐下。
俗话说得好,远香近臭,距离产生美不是没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居住在一起难免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摩擦,一些子女的情绪也容易影响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导致老年人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4、容易由于子女关系产生影响
中老年再婚,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和可能极少。再婚以后,除了处理好双方的互相感情关系以外,如何处理好与对方子女关系也是极其重要的。
老年人再婚关系不是很稳定,原因就是老年人在处理和子女关系上出问题的话,对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影响也很大。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阂,有了矛盾,有了纠纷,老年人再婚的关系也可能走向破灭。
老人再婚三大注意事项
1、要有正确的再婚动机
老人再婚原因或为孤独冷寂,或为料理生活,或为改善条件等等,孰是孰非,因各人情况不同,很难评说。但是,思想感情的一致,应当是重要条件。
当然,对婚后的家务劳动、经济关系、住房总是也应慎重考虑。但如果单纯考虑经济、住房家务,就有失偏颇,本末倒置了。个别老人为解决子女的结婚用房,不惜牺牲自己的晚年幸福,草率地与他人结合,更不可取。
2、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
家庭生活离不开经济,老人在择偶再婚时,不仅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的安排,全面分析衡量。现实生活也证实,了解清楚对方的经济情况,如实地告知自己的经济情况,是牢固地建立、维系家庭诸关系的基础之一。
3、应考虑与对方在个性,情趣、生活习惯、饮食、爱好是否相投相合
比如,一方喜欢种花养草,一方认为这是把钱往水里掷;一方好动,一方喜静;一方爱听京剧,一方爱听越剧,这就难免在生活中产生矛盾;情趣爱好还牵涉到性格、文化修养,与劳动爱好有关。
两个事业心都很强的人组织了家庭,双方人品都不错,但就是家庭生活不融洽,原因往往就在于情趣爱好,以及处理日常生活小事的冲突上。
遗传病如何预防
择偶
避免与患同种遗传性疾病的人恋爱,防止同种遗传病人相互婚配。因这类病人之间婚配,其子代患与其父母同种遗传病的机会将显著增加。如原发性高血压、动脉 粥样硬化、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重症肌无力、脊柱裂、唇裂、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哮喘、先天性聋哑和高度近视等病,预防下一代的遗传病。如两个原发 性高血压病患者婚配,其后代患原发性高血压病的机率将高达47%以上。
避免近亲结婚,因近亲结婚的子代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也会显著高于一般人群。
研究结果表明,多种严重疾病患者生育的后代,患遗传性疾病的可能性亦会增加。正患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性病和其它一些严重器质性疾病的病人,也不应急于结婚。
生育
要选好受孕时机。夫妻双方的年龄要适当。女方超过35岁,子代患先天性愚型的机会可增加10倍左右;男方的年龄最好不要超过50岁。
注意受孕时男女双方身体所处的“外环境”,如当时正与有毒有害物质密切接触(如正接受放射线治疗或正喷洒农药等),或正在应用某种对胚胎可造成损害的药物,都不能马上受孕。避开有害的外环境一段时间后方可怀孕。
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的自然流产,应进行染色体检查,确定是否与遗传因素有关,由医生决定是否再次受孕。
上一胎是畸胎的妇女,再次生育之前必须经过医生全面检查,弄清畸胎的原因,再决定是否妊娠。
生活中哪类人最容易患有阳痿疾病
第一结婚前后,男女双方正处于感情波动比较大的阶段。在婚前,家庭压力和工作压力造成男性压力成倍增长,造成阳痿的几率大幅度提高,所以患阳痿的机会也就增多。同时在这阶段上,新婚夫妇对于性知识了解得不多,易在紧张、焦虑的情绪状态下进行性活动,使初期的性体验发生障碍,如勃起不充分、射精过快等。这样,潜意识可能会埋下隐患,如对性活动失败的畏惧,总担心不能作出正常反应。还有些男性对性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生理现象缺乏认识,容易产生不必要的忧虑。
第二“结婚十几年,躺在同一张床上,确实有点‘审美疲劳’”——电影《手机》里的经典台词似乎道出了婚姻的“十年之痒”。结婚10年,夫妻难免产生“审美疲劳”,性趣会降低。婚后,女性有时因为怀孕、家庭负担重等原因,身材走形,皮肤松弛,风华不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的性欲有时因为疾病等原因都会降低,这些都使男性性欲得不到满足,甚至提不起“性”趣,长期如此容易导致阳痿。此时的夫妻要学会使用创新性的调适方法来充实夫妻性生活,重新找回恋爱时的感觉。
第三、男人进入更年期后,脾气会变得暴躁焦虑。有一部分男性在更年期由于激素水平内分泌失调等原因导致性欲低下,有的出现勃起能力降低,这时女性如果不加注意,也会导致男性认为自己没有了性能力,造成心理性的压力增大,从而导致阳痿。
老年人再婚有哪些好处
1.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多数独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们忙于自己的工作,忙于抚男育女,忙于家庭生活,担心对老年人照顾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
2.有利于抚育下一代。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
3.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
4.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5.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丧偶老人不婚同居隐患多
近年来,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丧偶老年人数量都呈现增长趋势,这意味着,老年人再婚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但老年人苛刻的择偶条件以及财产继承、婚后生活容忍度低等因素造成了老年人难再婚。面对再婚所带来的感情与亲情的两难选择,不少老年人选择了不婚同居。
丧偶老人选择不婚同居实属无奈,但是结婚也好,同居也罢,基础是感情。可有些老年人把再婚只当作找一个依靠或保姆,态度草率,双方没有充分了解,没有感情基础,这样的婚姻很难长久。某地老年人相亲市场上甚至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的说法,没有办法,老人只能选择同居。另外,子女的不支持是老人不婚同居的另一个原因。多数子女认为,父母年纪大了再结婚有失面子,并且父母再婚后的存款、房产等存在不少的变数。当然,也有子女担心父母是否能够找到与之真心相处的另一半。
但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婚姻”一定会后患无穷。首先,感情基础不牢的同居状态,男女双方难免有防备心态,也少不了互相猜疑,这样不能坦诚相待的日子想过好比较难。其次,同居看似不存在多少经济问题,但时间一长,不管是日常开销,还是生病住院需要的大笔支出等,双方拿多少钱合适都是个头疼的问题,遇上斤斤计较的人,很容易因为金钱问题而散伙。再次,子女不支持,老人今后的居住、养老都得不到切实的保障。最后,没有婚姻的制约,“聚散”太过随便,也会留下不少后遗症。
老年人再婚不仅有利于身心健康,更能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呼吁子女能理解老人再婚的合理要求;另一方面,单身老人也要摆正择偶心态,选择另一半时多从是否有共同语言出发,不要光想着对方的财产、外貌。选择不婚同居隐患多,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原本想“伴老”的结果也容易变成“绊老”。
老人丧偶再婚幸福吗
1、确权利和义务
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和老年人的财产自由都是老年人自身的权利,与子女无关。然而现实生活中,因为子女以“财产有可能流失、有可能被他人分割”为由,强烈阻止丧偶老年人再婚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这些干预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在伦理上也是行不通的。这时候,法律的强制性就必须有所体现了。通过细化相关法律措施,让意欲再婚的丧偶老年人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申请法律强制执行,以消解来自子女一方不合理不合法的阻挠。
2、确认好财产问题
考虑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应在婚前进行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由于老年人再婚时双方一般都有子女,所以遇到财产纠纷时往往难以厘清,无论是身处其中的老人或是其子女,经常陷入一些法律误区。比如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两位老人再婚前各有子女,男方生前就留下遗嘱,说死后要将其所有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女方却不买账,认为男方的遗嘱中处分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应全部无效,并要求一并继承男方婚前、婚后财产。
其实,双方的认识都存在偏差。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在遗嘱中处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并不影响其遗嘱中其他内容的效力,其对个人婚前财产及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中本人部分的处分仍然有效
3、掌握双方身体健康信息
再婚者除财产、儿女等问题之外,彼此健康方面的详细情况是必须了解清楚的。有些老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不是不很了解,在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老人之间一旦亲密接触,就有可能因相互传染而患病。举例说明,结核病通过飞沫即可传染,老年人由于自身抗病能力弱,所以是易感人群,应引起警觉。
4、一定要有感情基础
中老年人再婚,感情基础欠缺,极容易怀旧、彼此猜疑,另外,由于经济因素,你有钱就和你过,没有钱就“拜拜”的现象很普遍,很少有同甘共苦的。中老年人再婚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这对今后的生活会有保障作用,是必须的,但是不可以因为条件而放弃自尊,要想使自己的晚年真正幸福,就要打好再婚的感情基础。中老年人再婚后还应有意识地发现和欣赏对方,缺乏这一点,互相之间就只剩下彼此利用的价值了。
老人再婚 再婚夫妻相处四禁忌
一是莫将新伴比旧伴
许多丧偶老人都会想念以前的老伴,再婚后也容易将新伴与旧伴相比,若新伴在某些方面不如原来的老伴,便会自觉不自觉地在新老伴面前夸奖旧伴。这样会导致新老伴的心理不平衡,引起摩擦不和。
二是莫将原来的家庭阴影带入新家庭
因为感情不和与老伴分开的老人,再婚后如果把原来感情上的阴影带进新的家庭,事事耍态度、提防新老伴,这样双方的感情就会出现隔膜,生活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三是不要让经济问题侵蚀双方情感
经济问题是再婚后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如果双方都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私藏小金库或总将钱放在嘴边,为金钱而斤斤计较,这也会给婚姻带来阴影,而使新的婚姻难以维持。
四是不要因偏心导致婚姻夭折
人们都认为孩子是自家的好,在孩子问题上,如果双方都偏袒自己的孩子,很容易使子女同老人形成对立,从而影响老人之间的感情。
总之,再婚老人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注意自己的言行,细心呵护培育双方植下的婚姻之树。给老人一个幸福的晚年,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到老年,最容易孤单寂寞,即使儿女孝顺,也不能时时刻刻陪伴在老人身边。
老人如何调适丧偶心理?
1、避免自责。老年人丧偶后,常常会责备自己过去有很多地方对不起老伴。这种自责、内疚的心理使老年人整天唉声叹气,愁眉不展,削弱了机体免疫功能,常诱发其他躯体疾病以致过早衰老。
2、正确对待丧偶的现实。首先应认识到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失去了几十年朝夕相处、休戚与共的老伴确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但这又是无法避免的现实,要冷静地劝慰自己,对老伴最好的怀念就是自己多保重身体,更好地生活下去。
3、再婚有利摆脱孤独。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丧偶的老年人再婚率在不断增加。阻碍丧偶人再婚的重要心理障碍:一是受封建思想影响和所谓“道德”的自我禁铜。二是来日家庭的反对。三是老年再婚择偶条件苛刻。四是受财产继承的制约使老人再婚难成。鼓励老年人再婚有助于身心健康和社会进步。这种观念在逐步被更多的老年人及其子女们所接受。
4、转移注意力。经常看到老伴的遗物会不断强化思念之情,加重精神上的折磨。因此,不妨把有些遗物暂时收藏起来,把注意力转移到现在和未来生活中去。
5、寻求新的生活方式。老伴过世后,原有的某些生活方式被迫改变,此刻孤独与不适加重。应当重新调整生活方式,减少对旧时生活方式的眷恋。家庭中夫妻关系学是最重要的依恋关系,一旦丧偶,这种关系被无情地摧毁了,这时需要子女、亲友去建立、填补一种新的更加和谐的依恋关系,方能有效地减轻哀思。
男人阳痿的三个阶段
性知识缺乏期:结婚前后一两年
结婚前后,男女双方正处于感情波动比较大的阶段。在婚前,家庭压力和工作压力造成男性压力成倍增长,造成阳痿的几率大幅度提高,所以患阳痿的机会也就增多。同时在这阶段上,新婚夫妇对于性知识了解得不多,易在紧张、焦虑的情绪状态下进行性活动,使初期的性体验发生障碍,如勃起不充分、射精过快等。这样,潜意识可能会埋下隐患,如对性活动失败的畏惧,总担心不能作出正常反应。还有些男性对性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生理现象缺乏认识,容易产生不必要的忧虑。
性趣降低期:结婚十年左右
“结婚十几年,躺在同一张床上,确实有点‘审美疲劳’”——电影《手机》里的经典台词似乎道出了婚姻的“十年之痒”。结婚10年,夫妻难免产生“审美疲劳”,性趣会降低。婚后,女性有时因为怀孕、家庭负担重等原因,身材走形,皮肤松弛,风华不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的性欲有时因为疾病等原因都会降低,这些都使男性性欲得不到满足,甚至提不起“性”趣,长期如此容易导致阳痿。此时的夫妻要学会使用创新性的调适方法来充实夫妻性生活,重新找回恋爱时的感觉。
性欲下降期:男性更年期
男人进入更年期后,脾气会变得暴躁焦虑。有一部分男性在更年期由于激素水平内分泌失调等原因导致性欲低下,有的出现勃起能力降低,这时女性如果不加注意,也会导致男性认为自己没有了性能力,造成心理性的压力增大,从而导致阳痿。
再婚老人怎样开始性生活
老年人再婚是夫妻生活的失而复得。和谐的婚姻关系顺应自然,能使人摆脱精神压力,是驱逐病魔和死神的护身符。美满的性爱也是确保健康长寿的一根支柱。
正常情况下,50岁以后,男性体内睾酮水平开始下降,老年男性易出现肌肉萎缩、乏力、易疲劳等现象。男性生殖系统在结构和功能方面也相应出现渐进性的衰退。这种变化主要表现为性欲减弱、生殖腺萎缩、性功能衰退等。但是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寿命的延长,80%以上的老年人仍然有性要求,男性睾丸仍具有产生精子和睾丸酮的能力。所以,再婚后的老年人,适当安排性生活是正常的生理要求,不必为此产生顾虑和羞耻感。
再婚老年人应该怎样对待性爱,让自己的婚姻生活能永葆青春呢?首先要消除心理负担,再婚中老年人曾因失偶一度中断了性生活,加之再婚时双方的差异,可能会导致性生活在开始阶段不协调,这通常是心理因素的作用。比如男性由于担心、忧虑而继发阳痿、早泄,女性因性生活不尽如人意而表现出淡漠甚至厌恶。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再婚的老年人能够把性爱看成是促进夫妻感情健康发展的一种方式,相信定会对夫妻生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老年人再婚面临的问题
1、子女的不理解甚至阻挠是老年人再婚的最大障碍
由于受到我国传统观念的约束,老年人再婚一直不被推崇。很多老人因为子女的阻挠而放弃再婚的念头,近几年出现的老年人同居、“走婚”等现象,也和子女阻挠有很大的关系。
子女阻挠父母再婚,在过去主要是因为观念上难以接受,可不少人觉得面子上不好看,这都是陈旧的思想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意识的不断进步,这种顾虑已经在逐步的消除。而更为现实的因素却凸显出来。如今,子女阻挠父母再婚更为常见的原因是赡养及财产问题。这也是老年人同居、“走婚”现象的根源所在。
2、再婚后的赡养问题是老年人的顾虑所在
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老年人由于身体各项机能的衰退,生活上需要更多的照顾,老年再婚夫妻间相互扶助的能力自然不比年轻夫妻,照顾老人的义务应更多的落在子女身上。父母再婚后,有些子女由于与父母的配偶无感情基础,难以建立融洽的关系,有的子女推卸责任,不愿继续负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父母再婚后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此外,老年人在看病就医等方面的花费往往较高,一般在老人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医疗保险以外的费用多由子女承担。而再婚双方子女相互推诿,拒不承担医疗费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有的老人,因经济条件不太好,担心再婚后子女不再给予赡养费、医疗费等,从而放弃了自己再婚的权利。
3、家庭财产及遗产继承问题是老年人再婚难的根本原因
无论是子女的阻挠,还是老人自己的顾虑,归根结底都是源于财产的所有权及继承权的问题。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而再婚后,配偶之间当然互相享有财产继承权。
现实生活中,老人再婚后除工资收入外,还有可能取得如住房补贴等数额较大的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在夫妻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是法定第一顺序的财产继承人;在房屋为公有租赁房屋的情况下,另一方更是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有继续居住甚至承租的权利。
由此再婚夫妻都有可能合法取得对方的财产所有权,老年再婚夫妻一般与对方的子女无抚养关系,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该财产所有权最终将由老人自己的子女继承。
4、以结婚为名诈骗钱财是老年人再婚的可怕陷阱
以结婚为名诈骗钱财的案件频频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出现,这给本来就困难重重的老年再婚增添了更大的障碍,无论是对老年人本人的身心还是对社会都会产生极大的消极作用。
让老人幸福再婚的六大窍门
一、再婚切忌“短平快”
如果双方没有取得共识和理解,并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就匆忙结合,将会喝下自己酿下的苦酒,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再婚对老年人的体力、精力都是一个严峻考验。
所以应做到:
1、要加强婚前了解,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尤其是双方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
2、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
3、是考虑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应在婚前进行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
二、透过表面知对方
再婚者除财产、儿女等问题之外,彼此健康方面的详细情况是必须了解清楚的。有些老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不是不很了解,在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老人之间一旦亲密接触,就有可能因相互传染而患病。结核病通过飞沫即可传染,老年人由于自身抗病能力弱,所以是易感人群,应引起警觉。
三、未婚同居当慎重
据悉,老年再婚的稳定率很低:在天津,老年人再婚后的离婚率高达70%;在上海,老人再婚后的离婚率也高达50%。因此,一些老年人认为,不领证“比较自由”,万一双方“没感觉了”,分手会比较简单。
未婚同居不为法律所认可,其间如果当事双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如果老年人不考虑婚姻,只谈恋爱,那是个人的自由;如果考虑婚姻却未婚同居,则应慎重。
四、自尊是再婚的基础
中老年人再婚,感情基础欠缺,极容易怀旧、彼此猜疑,另外,由于经济因素,你有钱就和你过,没有钱就“拜拜”的现象很普遍,很少有同甘共苦的。中老年人再婚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这对今后的生活会有保障作用,是必须的,但是不可以因为条件而放弃自尊,要想使自己的晚年真正幸福,就要打好再婚的感情基础。中老年人再婚后还应有意识地发现和欣赏对方,缺乏这一点,互相之间就只剩下彼此利用的价值了。
五、如何向儿女开口讲
老年人再婚,应该与儿女坦诚相见,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与他们在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如果担心子女提出异议,可以慢慢渗透。
老年人时常因为自尊难以启齿,难以坦诚地就此问题与儿女协商,但是,老年人应该处理好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又应该不因此影响与血亲之间的亲密感情。
六、不让“对比”影响再婚
丧偶的老年人再次恋爱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眼前的对象与过去的老伴相比。
可以避免“对比”的办法:
1、是直面生活,双方在有矛盾时应就事论事,不对过去的事和物做广泛联想。
2、二是改变思维模式,即使遇到不快,也要学会用新人的优点和旧人的缺点相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