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产科处理需注意哪些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产科处理需注意哪些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产科处理需注意这些:(1) 活动性肺结核或曾行肺叶切除孕妇,有效呼吸面积减少及 血氧分压降低,易使胎儿缺氧,应在预产期前1~2周住院待产。(2) 如无产科指征,以阴道分娩为宜。若需剖宫产,麻醉应选用硬脊膜外持续阻滞,术中酌情行输卵管结扎术。(3) 分娩时尽量避免屏气用力,以防止肺泡破裂、病灶扩散和 胎儿缺氧,可适当选用手术助产,缩短第二产程,并预防产后出血。(4) 产褥期应增加营养,延长休息时间。活动性肺结核产妇应禁 止哺乳,严格与新生儿隔离,以减少母体消耗及防止感染新生儿;新 生儿应及时接种卡介苗以预防感染。应在产后6周及3个月,行肺部 X线复查,以了解肺结核病灶的变化,因肺结核有可能在产后加重。
妊娠合并肺结核
1.生物学原理孕产期由于自主神经失调,体内内分泌及代谢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力降低;加之卵巢激素增加,肺呈充血状态;甲状腺功能亢进,代谢率增加;血液中胆固醇增高;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显著增多等,从而易引起结核杆菌感染,播散,导致妊娠期和产褥期合并肺结核同时伴有肺外结核。2.妊娠对肺结核的影响一般来说,妊娠对肺结核无明显影响。但对于病灶广泛、病情严重、全身情况差的肺结核患者,妊娠和分娩可使病情恶化,产生不良后果。
临床表现在妊娠期,遇有低热、盗汗、咳嗽、消瘦及肺尖部听到湿啰音等临床表现时,应想到肺结核的可能。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尤其是中、重度患者,妊娠与分娩均能促使结核病情恶化,特别是重度而又未经抗结核治疗,且又无产前检查的孕妇,妊娠和分娩将使病情加剧甚(或)死亡。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一旦怀孕,则有使病情进一步恶化的可能。从肺结核对妊娠的影响来看,特别是重症患者由于疾病可致慢性缺氧,则死胎或早产的发生率增加。
检查1.痰抗酸杆菌涂片。2.结核菌素试验。3.X线检查,慎做。
诊断若孕妇有低热、消瘦、乏力、盗汗等症状时,应重视查找原因,以排除肺结核的可能。痰检抗酸杆菌以明确诊断。对疑诊者先以1/10万稀释液皮试,如阴性,再用1/万稀释液皮试,如仍为阴性,则结核的可能性不大。若呈强阳性反应,则有辅助诊断价值。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应作痰液涂片抗酸染色找结核菌,或收集24小时痰浓缩检菌。必要时进行痰结核菌培养及药敏试验。正常妊娠血沉可高达60mm/h,因此,血沉对孕期结核病的诊断意义不大。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一般治疗需注意什么
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以便在治疗期间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和及 时发现妊娠期并发症。适当休息,供给高蛋白、多种维生素和富含 矿物质的食物,及时治疗早孕反应和妊娠剧吐。药物可选用异烟肼, 乙胺丁醇,利福平等。
常用的治疗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单验方有哪些
常用的治疗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单验方:(1) 白及、百部、牡蛎、炮山甲等份研粉,每服3 ~5g,一日 2 ~3次。适用于阴虚肺热型。(2) 党参、白术、茯苓各9g,甘草8g,沙参9g,陈皮5g,百 部、杏仁各9g,水煎服,日1剂,2次服。(3) 秦艽、银柴胡各9g,地骨皮6g,炙鳖甲15g,党参9g,当 归、紫菀各6g,百部、阿胶珠各9g,知母、贝母各6g,水煎服,日 1剂,分2次服。(4) 天冬25g,生地黄、沙参各20g,水煎2次,混合后分上、 下午服,每日1剂。(5) 鹿衔草、白及各12g,水煎2次,混合后分上、下午服。每 日1剂。(6) 白僵蚕、白及各等份,共研细末,每次服6g,每日2次, 温开水送。(7) 川贝6~9g (打碎),玉竹15g,冰糖25g,加水炖服,每 天2次,连服15 ~20天。
恶性肿瘤跟肺结核是什么关系
①恶性肿瘤本身会抑制患者的免疫功能:②肿瘤细胞可产生免疫抑制因子:③进行手术、放疗、化疗和使用激素类等药物进行治疗会进一步损害患者的免疫功能。据统计,在临床上肺癌合并肺结核的可能性要比其他恶性肿瘤大,其发生率约为1~2%。
恶性肿瘤患者合并肺结核时,若其临床症状和影像学检查结果比较典型、其痰中能找到结核杆菌、其结核菌素试验呈阳性,则容易被诊断。反之,该病患者则容易被误诊为患有肺转移癌和患有肺部感染等疾病。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肺癌患者合并肺结核时,由于这两种疾病的症状和患者的体征均无特异性,加之肺癌和肺结核的X线表现也比较相似,故这类患者很容易被误诊。
总而言之,恶性肿瘤患者若经过积极的抗癌或抗感染治疗后,其肺部仍会出现难以用原发肺癌和肺转移癌解释的影像学检查结果时,则须警惕有并发肺结核的可能,并应及时做痰结核茵及结核菌素试验等检查。如果恶性肿瘤患者的这两项检查均呈阴性但却被高度怀疑患有肺结核,也可进行诊断性抗结核治疗。
妊娠合并肝炎怎么办 产科处理
妊娠早期:妊娠早期急性轻症,应积极治疗,可继续妊娠,慢性活动性肝炎,适当治疗好终止妊娠。
妊娠中、晚期:尽量避免终止妊娠,避免手术、药物对肝脏的损害,加强胎儿监护,防止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避免妊娠延期或过期。
分娩期:分娩期要缩短产程,防止产道损伤及胎盘残留。
除了肺结核还有哪些结核
结核病也有发生在肺以外的部位的,比如生殖道结核及结核性 盆腔炎、肾结核、骨结核等。妊娠期合并肺外结核也需要积极而合 理地进行抗结核治疗,尤其是对于因妊娠而负担加重的肾脏以及用 于负重的关节。妊娠可以使肾结核病情恶化,使静止型肾结核转变 为活动型。病变部位可以在肾实质,也可侵及肾盂、肾盏。妊娠合 并骨及关节结核,几乎30%在孕期或产后头半年中恶化,在产后半 年内危险最大。在妊娠期才发现病变的孕妇最危险,随病程延长, 妊娠期恶化的危险性逐渐下降。常发展成结核性脑膜炎导致死亡。 生殖道结核及结核性盆腔炎合并妊娠的发生率虽然非常低,但由于 盆腔血液循环系统及淋巴系统在妊娠期生理性地充分发育,结核菌 极易通过血液循环和淋巴系统急性播散,导致急性弥漫性腹膜炎, 甚至发生腹腔以外地区的结核病变,如脑膜、胸膜等。
妊娠合并肺结核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预防做到位:
加强卫生宣教 做好卡介苗的接种工作。在肺结核活动期应避免妊娠;若已妊娠,应在妊娠8周内行人工流产,1-2年后再考虑妊娠。既往有肺结核史,或与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史,均应在妊娠前行胸部X线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及处理。
.产前检查:增加产前检查次数以便在治疗期间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和及时发现妊娠期并发症。
怀孕期间:孕妇需保证摄取足够多的热量,食用高蛋白、高维生素食物,如动物肉类、奶、蛋、新鲜蔬菜、水果等,及时治疗早孕反应,防止病情恶化;在妊娠初期如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反应,要及时治疗,以免影响营养摄入;适当的休息可以减少呼吸运动,有利于肺部病灶的愈合;当然,新鲜空气和充足的阳光也是不可少的;孕妇要尽量避免放射线检查;禁止应用以下药物:链霉素、吡嗪酰胺、氨硫脲、环丝氨酸;这期间一般不考虑手术治疗肺结核,若必须手术,应选在怀孕前半期。患有结核病的孕妇应尽量避免过多消耗体力,以防止病情加重。为避免分娩时体力消耗过多,需要尽可能缩短产程。
产后期间:患有结核病的新妈妈要比普通产妇休息更长的时间,并多进食营养价值高的食物。新妈妈不要亲自带孩子,否则既影响休息,消耗体力,又增加了把疾病传染给孩子的机会。 产后要多休息。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症状
1、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妊娠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此无特别的症状存在。
2、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对孕妇和胎儿是有影响的,因此发现有以下症状时必须及时治疗。
①全身无力,疲倦,发懒,不愿活动。
②手足发热,不思饮食,白天有低烧,下午面颊潮红,夜间有盗汗。
③发烧,体力下降,双肩酸痛。
④经常咳嗽,但痰却不多,有时痰中带有血丝。
⑤大量咯血,胸背疼痛。
⑥高热。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什么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在肺部引起的急、慢性感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染,时常侵害生育年龄女性。妊娠合并肺结核分为非活动性肺结核和活动性结核。研究表明,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妇女妊娠经过和胎儿发育并无影响,且妊娠对肺结核的病情也无明显影响。但是,病变范围较大的活动性肺结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结核和浸润型肺结核,易发生流产和早产,妊娠分娩会加重病情。因此一旦发现此病要及时治疗。
肺结核的常见并发症 肺癌
曾有肺结核疤痕组织可发生癌变,但两者的因果关系尚无确切证据,据统计,一般综合性医院肺癌合并肺结核者约8. 5%。近年来老年肺结核发病率有所增加,而肺癌也多发生于中年以后,故两者合并的机会较多。肺癌可侵蚀干酪灶的包膜使肺结核重新活动,故对怀疑为肺癌的患者,痰中查出结核菌时,应进一步详细检查,不宜立即放弃合并肺癌的诊断。
结核对胎儿有影响吗
胎盘有阻止结核菌滤过的功能,因此在胎儿时就感染结核病的 病例极为罕见。一旦出生,就完全不同了。新生儿的免疫功能尚在 建设之中,机体脆弱、敏感,很容易收到结核杆菌的侵袭。因此如 果母亲有活动性肺结核,产后应与新生儿分离。妊娠合并结核可以是妊娠前即患有结核病,也可以是妊娠后感 染了结核杆菌。人体的免疫力和病菌进入人体后引起的变态反应是 结核病发病的关键。同时侵入人体的结核病菌的数量和毒力也决定 了人体是否发病。如果机体免疫力强、变态反应轻、细菌数量少、 毒力弱,机体可不发病,否则就会引起结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