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的分类
烧伤的分类
烧伤主要指热力、化学物质、电能、放射线等引起的皮肤、粘膜、甚至深部组织的损害,皮肤热力烧伤较为多见。据统计,每年因意外伤害的死亡人数,烧伤仅次于交通事故,排在第二位,而且在交通事故伤害中也有大量伤员合并烧伤。我国烧伤年发病率约为1.5%~2%,即每年约有2000万人遭受不同程度烧伤,其中约5%的烧伤病人需要住院治疗。烧伤对健康的危害既包括生理上的,也包括心理上的。烧伤可以根据伤害的机制、深度、程度和关联伤害及并发症进行分类。请特别注意第二种分法。
根据烧伤损伤到皮肤不同的深度,可粗略将烧伤分成一度,二度,三度和四度烧伤。这个方法是由16世纪法国著名的外科医生、现代外科奠基人之一Ambroise Pare所创建并沿用至今。在了解这个概念之前,必须了解皮肤的概念。皮肤指身体表面包在肌肉外面的组织,是人体最大的器官,主要承担着保护身体、排汗、感觉冷热和压力的功能。人和高等动物的皮肤由表皮(epidermis)、真皮(dermis)、皮下组织三层组成。而表皮和真皮又分别由很多层构成,表皮是:基底层、棘层、颗粒层、透明层、角质层;真皮是:乳头层和网状层烧伤后的皮下组织
要非常精确地判定烧伤的深度总是不太容易,特别是在二度烧伤的案例中,因为二度烧伤的深度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改变。鉴于此,即使在最初进行治疗的情况下,二度烧伤也有可能会演变成三度烧伤。而区分浅表烧伤(一度、浅二度)和the partial-thickness burn对于烧伤的诊断治疗至关重要,因为前者可能会自然愈合,但是后者常常需要外科清创术和植皮手术。
1.Ⅰ度烧伤
又称红斑性烧伤,仅伤及表皮的一部分,但生发层健在,因而增殖再生能力活跃,常于3~5天内愈合,不留瘢痕。
2.浅Ⅱ度烧伤
伤及整个表皮和部分乳头层。由于生发层部分受损,上皮的再生有赖于残存的生发层及皮肤附件,如汗腺及毛囊的上皮增殖。如无继发感染,一般经1~2周左右愈合,亦不留瘢痕。
3.深Ⅱ度烧伤
烧伤深及真皮乳头层以下,但仍残留部分真皮及皮肤附件,愈合依赖于皮肤附件上皮,特别是毛囊突出部内的表皮祖细胞的增殖。如无感染,一般需3~4周自行愈合,常留有瘢痕。临床变异较多,浅的接近浅Ⅱ度,深的则临界Ⅲ度。
4.Ⅲ度烧伤
又称焦痂性烧伤。一般指全程皮肤的烧伤,表皮、真皮及皮肤附件全部毁损,创面修复依赖于手术植皮或皮瓣修复。
5.Ⅳ度烧伤
烧伤深及肌肉、骨骼甚至内脏器官,创面修复依赖于手术植皮或皮瓣修复,严重者需截肢。
6.浅度烧伤
创面在伤后21天内自行愈合的烧伤,包括Ⅰ度烧伤和浅Ⅱ度和部分较浅的深Ⅱ度烧伤。
7.深度烧伤
创面自行愈合需要21天以上的烧伤。包括较深或伴感染的深Ⅱ度烧伤、Ⅲ度烧伤和Ⅳ度烧伤,通常需要手术治疗。深Ⅱ度烧伤表皮发白或棕黄,去除坏死皮后,创面微湿或红白相间,感觉迟钝,可见粟粒大小的红色小点,一般需3~4周愈合,Ⅲ度烧伤局部表现可为苍白、黄褐色、焦黄,严重者呈焦灼状或炭化,皮肤失去弹性,触之硬入皮革,干燥无渗液,感觉差,需要手术植皮治疗,愈合后有瘢痕。
8.中度烧伤
成人烧伤面积在11%~30%之间(小儿5%~15%)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以下(小儿5%以下),并且无吸入性损伤或者严重并发症的烧伤。
9.重度烧伤
成人烧伤面积在31%~50%之间(小儿16%~25%之间)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20%之间(小儿10%以下),或成人烧伤面积不足31%(小儿不足16%),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全身情况严重或有休克;②复合伤(严重创伤、冲击伤、放射伤、化学中毒等);③中、重度吸入性损伤;④婴儿头面部烧伤超过15%。
烧伤类型分类
烧伤类型分类
烧伤可能会由不同的外部热源接触皮肤导致,比如火焰、化学品、摩擦、电流、辐射和高温等。
因此烧伤也可以据此分成化学烧伤、电烧伤、辐射烧伤和烫伤等。
化学烧伤
化学烧伤(chemicalburns)的损害程度,与化学品的性质、剂量、浓度、物理状态(固态、液态、气态)、接触时间和接触面积的大小,以及当时急救措施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化学物质对局部的损伤作用,主要是细胞脱水和蛋白质变性,有的产热而加重烧伤。有的化学物质被吸收后可发生中毒。
电烧伤
电流通过人体可以造成全身电击伤和局部电烧伤。电流通过人体有"入口”和“出口”,入口处较出口处重。入口处常炭化,形成裂口或洞穴,烧伤常深达肌肉、肌腱、骨周.损伤范围常外小内大。
烫伤 烫伤
英文名scalding来源于拉丁语calidus,意思是“热”,通常是由高温液体(水或油)或气体(蒸汽)导致,通常情况是洗澡时皮肤与高温的水龙头接触或热饮洒在皮肤上发生。又称沉浸烫伤,通常是四肢沉浸在热水表面下发生,在国外是虐待儿童案中幼儿被灼伤的原因。皮肤表面产生的水泡中满是组织液,这是皮肤对热力的反应。
冻伤 - 分类
按损伤的性质分类
冻伤可分为冻结性损伤与非冻结性损伤两类。
冻结性与非冻结性的损伤的区别,主要在于受损伤时环境的温度是否达到组织冰点以下和局部组织有无冻结史而定。在实际遇到的伤员中,以局部冻伤最为常见,临床上通常所说的冻伤,即指此类损伤。有时轻微的局部冻伤与冻疮往往不易区别。此外,也有以损伤进行分类的,即分为全身性损伤(包括冻僵与冻亡)和局部性损伤(包括冻伤,冻疮,战壕足,浸泡足(手)等)。
局部性损伤多发生于身体暴露部位,如足,手,耳和颜面等。其中以足部尤为多见,据统计约占冻伤总数的半数以上。例如抗美援朝期间我志愿军某部统计的后送冻伤伤员中,下肢冻伤占97.3%,上肢占2.7%,但平时与战时也略有不同,据某寒区部队近年冻伤的统计,足占52.8%,手占36.5%,颜面占11.7%(耳鼻)。
烫烧伤严重程度如何分类
轻度烧伤:总面积在5%以下的Ⅱ度烧伤。
中度烧伤:总面积在5%~15%的Ⅱ度烧伤或5%以下的Ⅲ度烧伤。
重度烧伤:总面积在15~25%,或Ⅲ度在5%~10%的烧伤。
特重度烧伤:总面积25%以上,或Ⅲ度烧伤在10%以上者。
但烧伤防治研究协作组总结了724名小儿烧伤,发现不同面积烧伤的休克发生率、败血症及死亡发生率均有所不同,并提出了小儿烧伤分类法的建议。
轻度:总面积在10%以下的Ⅱ度烧伤,无Ⅲ度烧伤。中度:总面积10%~29%的Ⅱ度烧伤,或5%以下的Ⅲ度烧伤。重度:总面积30%~49%的Ⅱ度烧伤,或5%~14%的Ⅲ度烧伤。特重度:总面积50%以上的Ⅱ度烧伤,或15%以上的Ⅲ度烧伤。
热水烫伤会留疤吗
烧伤分为一度、浅二度、深二度、三度,严重程度还要根据烧伤面积和症状确定。 发生小面积烫伤时,立刻涂点牙膏,不仅止痛,且能抑制起水泡。已起的水泡也会自行消退,不易感染。小面积二度烧伤1次即愈。
烫伤后是否遗留瘢痕主要与烫伤的深度有关,1度和浅2度烫伤是可以痊愈的,深2度和3度烫伤,会留有瘢痕的,开水烫伤一般属于是浅2度,可以痊愈。
疤痕一旦形成根本无法祛 除只 能是淡化你可以用一些淡化的方法来加速疤痕褪去的速度,建议把维生素E胶囊用针戳 破取其 内的液体涂抹在疤痕上轻轻揉按5-10分钟可渗透至皮肤内部而发挥其润肤作用.
烫伤起水泡怎么处理
水泡是二度烫伤的表现:
烫伤分类:
一度烫伤,最轻的烫伤,只损害皮肤表层,有局部轻度红肿、无水泡、疼痛明显。
二度烫伤,中度烫伤,不但损害表皮,而且也伤及皮肤中层,有水泡,疼痛明显。
三度烫伤,最严重的烫伤,皮下、脂肪、肌肉都受到损伤,呈灰或红褐色,甚至会变黑变焦,此时由于神经受到损伤,反而可能不觉疼痛。
水泡是二度烫伤的表现:
当患者被烫伤、烧伤后迅速在伤患部位起水泡,一般烧伤科医生会把此类表现定位二度烫伤或浅二度烫伤。尽管有些患者被烫伤、或烧伤后有水泡出现,但没有体现出很疼痛的自身感觉,医生也要求大家不要用针挑破水泡,更不要挑破水泡后把里面的水引流出来,因为这样做很容易导致细菌感染。
腹痛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一、一般腹痛分类
(一)按病因分类
1、 外伤性 ①腹内实质和空腔脏器外伤腹痛如肝脾破裂,胃肠破裂挫伤等;②腹壁及腰部外伤致腹痛;③其他如颅脑、胸、四肢、泌尿生殖及妇产科外伤后致腹痛。
2、炎性和非炎性 ①炎性有生物、化学源性腹痛,如急性胃肠炎、阑尾炎、各类穿孔及腹膜炎等;②非炎性腹痛如血管、免疫、内分泌、代谢等。
3、精神心理性①各种神经疾病脊髓痨胃肠危象等;②精神病患者如腹型癔病、腹型癫痫、植物神经紊乱腹痛等。
(二)按发病机理分类
1、病理生理性 如颅脑内肿瘤、脊髓压迫症等。
2、精神心理性 如腹型偏头痛等。
(三)按病情分类
1、急性腹痛 如各类急性炎症、穿孔、破裂、扭转、梗阻、坏死等。
2、慢性腹痛 如各种慢性炎症、血管栓塞、肿瘤、内分泌、寄生虫、功能紊乱等。
二、按病因病情分类
(一)急性腹痛
1、外伤 包括开放性、闭合性损伤及挤压综合征。
(1)开放性损伤:分切割(手术切口)刺伤(刀、针、钉)、擦伤(皮肤擦伤)裂伤
(2)闭合性损伤:分腹内实质和空腔脏器伤(肝、脾、胰、肠破裂、擦挫伤、腹膜后血肿等)腹壁及腰部软组织损伤
(3)挤压综合征:腹部掩埋、挤压、捆绑等局部缺血缺氧变性坏死或出血等致腹痛。
2、腹部疾病
(1)炎症:内脏急性炎症:急性肠炎、急性胃炎、急性胃肠炎、急性假膜性肠炎、急性弥漫性出血性胃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2)腹内脏器穿孔与破裂:穿孔。
烧伤的等级分类是什么
烧伤,因为其烧伤的程度不同,所以其所处的分类也是不同的。那烧伤的等级分类是什么呢?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疗依赖及完全护理依赖方可维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护理依赖者。
三级
三级烧伤的患者主要表现为器官严重缺损或者是畸形,并且有严重的功能障碍和并发症,需要特殊的医疗以及护理来维持。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
患者的器官大部分缺损或者是畸形,并且有轻度的功能障碍或者是并发症,需要一般的医疗依赖,不过生活是可以自理的。
器官大部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