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有什么影响和危害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有什么影响和危害
1怀孕对慢性肾炎的影响
患有慢性肾炎的女性怀孕后会使肾脏功能受到影响,甚至导致肾功能恶化,这主要是因为怀孕后肾脏血流量、滤过率增加,加重了肾脏的工作负担。而且怀孕后,孕妇和胎儿的代谢产物排泄增加,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容易发生纤维蛋白沉积和新月体损害肾脏,而且怀孕期间的某些并发症如高血压等也会加重肾脏病变。如果怀孕前已有严重的慢性肾炎,怀孕后往往病情恶化。轻微肾衰竭患者(血清肌酐也不超过1.4 mg/dL)会肾功能减退,血压上升及尿蛋白质增加,但产后则恢复以前水平。血清肌酐超过1.4 mg/dL的患者则会有肾功能衰退及血压明显上升。
2慢性肾炎对母婴的影响
慢性肾炎对胎儿的影响,与肾炎的程度有关。如果在发病早期,孕妇只有蛋白尿,而没有高血压、血清肌酐也不超过1.4 mg/dL时,肾炎对胎儿的影响就比较小,但如果慢性肾炎病程长致使胎盘功能减退,就可影响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出现发育迟缓甚至宫内死亡。
孕妇如有高血压、氮质潴留、肌酐大于1.4 mg/dL时,肾功能恶化的机会就明显增高,出现流产、死胎、死产的机会也随之增多。总之,血压越高,肌酐水平越高,母婴的危险性越大。
过2.5mg/dL)产后一至二年内会进入肾衰竭末期。
3鉴别诊断
有些慢性肾炎孕妇没有明显症状,大多是在尿常规检查发现异常后才首先出现高血压、嗜睡、贫血等问题,所以应注意与下列疾病相鉴别: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患者也会出现蛋白尿、水肿等症状,但不同的是这种情况在怀孕前并无水肿及蛋白尿,一般到了怀孕二十周以后才发病,发病时先有 不同程度的水肿及高血压,而后才出现尿蛋白,而且尿蛋白的量不定,尿中一般不出现管型。血中尿酸水平增高,这点也与慢性肾炎不同。
原发性高血压
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的孕妇,大多年龄较大,在怀孕前就已经出现高血压,早孕时即可发病。血压多大于200/120毫米汞柱而没有不舒服的感觉。另一个明显的不同是高血压患者大多没有水肿、尿蛋白及管型,肾功能也不减退。难以判断时还可以通过检查眼底动脉是否硬化来确诊。
肾盂肾炎
怀孕合并肾盂肾炎也会有尿蛋白,但不同的是肾盂肾炎的尿检查以白细胞增多为主,很少见有管型,尤其是颗粒管型。尿蛋白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尿蛋白定量在1~2克,这一点与慢性肾炎的尿蛋白明显不同。另外,肾盂肾炎常有寒战、高烧、尿频等症状,培养尿液可以发现病菌。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怎么办
1慢性肾炎的孕妇如果经过治疗,妊娠达到36周时,也应考虑终止妊娠,因为血压突然升高往往发生在36周左右,这也是胎儿死亡及肾功能恶化的时期。
2凡孕36周前需终止妊娠者,为促使胎儿肺表面活性物质的产生,可用地塞米松5mg,肌内注射,每8小时1次,共2天。
3在观察治疗过程中,如肾功能进一步减退,或血压上升到150/100mmHg(20/13.3kPa)以上不易控制时,亦应考虑终止妊娠,保全母体健康。Bear提出妊娠合并肾脏疾患,如血清肌酐含量<132.6μmol/L(1.5mg/dl),母儿预后好,如>141.4μmol/L(1.6mg/dl),则预后较差,故建议以血清肌酐含量141.4μmol/L为终止妊娠的指标。
甲鱼是寒性为什么吃了还上火 孕妇不宜吃
甲鱼有着较强的通血络、散瘀块作用,因而有一定的堕胎之弊,尤其是鳖甲的堕胎之力,比鳖肉更强,一般不建议孕妇吃甲鱼,尤其是妊娠合并慢性肾炎、肝硬化、肝炎的准妈妈吃甲鱼,还有可能诱发昏迷。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中医治疗方法
1、肺肾气虚,水湿内聚
主要表现:面黄浮肿,气短乏力,腰膝酸软,舌淡,苔白,脉细弱。
治法:益气固表,利水活血。
方药:玉屏风散和防己黄芪汤加减。
2、脾肾阳虚,水湿逗留
主要表现:倦怠乏力,腰膝酸软,纳呆便溏,浮肿,遗精或月经失调,甚则畏寒肢冷,舌淡胖,有齿印,脉沉细或沉迟无力。
治法:健脾补肾,利水活血。
方药:四君子汤合五子衍宗丸加减。畏寒肢冷者,加炙附子、桂枝。
3、肝肾阴虚,湿热内蕴
主要表现:头晕耳鸣,两目干涩或视物模糊,腰膝酸软,梦遗或月经失调,五心烦热,口干咽燥,舌红,少苔,脉弦细或细数。
治法:滋补肝肾,潜阳活血。
方药:杞菊地黄汤加减。
4、气阴两虚,瘀血内阻
主要表现:面色少华,气短乏力,手足心热,口干咽燥或伴咽痛,舌偏红,少苔,脉细或细数。
治法:益气养阴,清热活血。
方药:参芪地黄汤加减。
妊娠高血压对胎儿的影响处理
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流产和死胎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对胎儿的影响与通过子宫胎盘的血流量有关,会造成胎儿宫内生长迟缓,高血压越重,胎盘越小,胎儿宫内生长迟缓程度也越严重。如果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后果更严重,胎儿发病率和死亡比无合并症者高5倍。由于供应绒毛脱膜间隙的母体小动脉痉挛、硬化,使进入绒毛间隙血流下降,胎盘维持正常功能的能力下降,胎儿生长就受到影响,造成流产、早产或胎死宫内。
胎盘早剥 胎盘早剥的患者约有半数有血管疾患。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者。血管痉挛、硬化,子宫胎盘灌注减少,增加了胎盘早剥的危险,使胎儿和母亲死亡率增加。胎盘早剥的发生率取决于高血压的病程和严重程度。因此临床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患者主诉腹痛应引起重视,需通过临床严密临测及超声波辅助检查以确定有无盘早剥。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增高且病情更为严重,症状出现早,进展快,几天之内血压会升高明显,肾功能迅速恶化,对治疗反应差,应临床引起重视。
脑血管意外 脑血管意外包括脑梗死、颅内出血和高血压脑病。易误诊为子痫。以脑出血和高血压脑病多见。
产后出血 产后出血是孕妇常见的死亡原因,高血压孕妇由于血管变性,动脉压通常很高,易发生产后出血
肾功能衰竭 慢性高血压患者肾小球血管内皮易损伤增厚,血管痉挛导致肾小球缺血坏死,肾功能下降,严重者可发生肾功能衰竭。 3 妊娠高血压的临床处理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的治疗目标是增加围生儿存活率和减少母儿发病率。这个目标可以通过严密的孕期监测,适时终止妊娠以及认真的产后处理来实现。治疗原则:从内科角度出发,对单纯轻度高血压又不伴靶器官损害或其他冠心病危险因素者,可定期随访血压,并作一般治疗,包括适当休息,低盐低脂饮食、控制体重。如舒张压持续在95 mm Hg以上可予药物治疗;对中、重度高血压或已伴有心、脑、肾靶器官损害的轻度高血压孕妇应积极开始降压药物治疗。为方便临床医生处理,临床上宜分妊娠合并低危型慢性高血压和高危型慢性高血压两类型处理。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自我保健措施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自我保健措施主要有:
(1)孕前应先专科咨询是否宜于生育。一般而言,有蛋白尿而无高血压、肾功能(肌酐、尿素氮)无显著不全的,町以妊娠;肾病已有高血压和肾功能显著不全者不宜妊娠,特别是肌酐>3mg/100ml或尿素氮>30mg/100ml者,若已妊娠宜在怀孕3个月内及时做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
(2)慢性肾炎病人妊娠期,应使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力争病情稳定,避免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并严密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变化。若肾功能不断恶化,应终止妊娠。对胎儿的预后,高血压的水平是关键:血压越高,胎儿死亡率越大。
(3)慢性肾炎合并妊娠者,须注意加强营养,以高蛋白低脂肪食谱为宜;但若肾功能(尿素氮、肌酐)相当差,则应控制蛋白摄入量;若有水肿应限制盐和水的摄入。
(4)慢性肾炎孕妇在妊娠后半期应住院治疗(病情严重者随时住院),以便密切观察肾功能的改变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处理,力争能得到活婴和保证母亲安全。
(5)如果妊娠期内发展到尿毒症或肾功能衰竭,则以挽救母亲生命为主,病人要配合医师的治疗,注意限制每天食盐和水的摄入量,食谱不要含高蛋白、高脂肪,注意纠正贫血、预防感染以及及时终止妊娠。
慢性肾炎患者能怀孕吗
因为在妊娠期间很多疾病都有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健康和宝宝的生长发育,所以很多慢性肾炎的女性患者都很关心:“得了慢性肾炎可以怀孕吗?”,这个问题也给很多急迫想要宝宝的患者家庭带来很大困扰。
肾病专家指出:如果病人在怀孕前就得了慢性肾炎,随妊娠进展,肾功能可恶化,而致肾衰竭的几率增加。当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时,可影响子宫血管及子宫胎盘的血流量,胎盘发生相应的病理改变。对于肾功能正常者,妊娠早期仅有无症状蛋白尿,预后较好,可继续妊娠。至中、后期如血压增高,则有50%并发先兆子痫,死胎率可达45%。如果在妊娠早期已有高血压、蛋白尿及水肿,应终止妊娠。肾病综合征而肾功能正常者,多数顺利分娩。对于肾功能不全者,妊娠早期血清肌酐≥177μmol/L(2mg/dl)、尿素氮≥8.9mmol/L(25mg/dl),又有高血压者,约75%可发生先兆子痫,应终止妊娠。如果妊娠已至中晚期,应考虑在34周左右引产,因为此后危险性大大增加。
除此之外,慢性肾炎会影响怀孕的同时,怀孕也有可能导致该病病情的加重。患者怀孕期间易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如果怀孕前或怀孕早期已存在肾功能减退,后期可能会导致尿毒症,应提高警惕,患者怀孕前应多咨询其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视情况而定。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护理措施什么
1、一般护理,卧床休息,尤其合并急性肾功能不全时,绝对卧床4周。休息不仅利于肾功能的恢复,同时可自发利尿。注意营养,给予高营养优质低蛋白饮食。
2、心理护理,尤其是合并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住院及治疗带来的沉重的心理和经济负担,对胎儿健康状况的担忧等,应及时减轻其思想负担,告之家属给予理解和支持,保持愉快的心情。
3、预防感染,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定期消毒;注意卫生,保持口腔和皮肤的清洁,尤其是会阴部。
注意事项:
母胎监护,告之患者正确按时的自测胎动和测听胎心,熟知其正常值范围,有异常情况及时就诊。
孕妇吃甲鱼的危害
1、对一般人来说,甲鱼是一道营养丰富的菜肴。虽然它具有滋阴益肾的功效,但是甲鱼性味咸寒,有着较强的通血络、散瘀块作用,因而会带有一定的流产风险,尤其是鳖甲带来的流产风险会比鳖肉更强,因此孕妇应该少吃或者不吃甲鱼为宜,特别是在怀孕早期的时候。
2、妊娠合并慢性肾炎、肝硬化、肝炎的孕妇吃甲鱼,有可能诱发肝昏迷。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如何护理
1.孕前应先专科咨询是否宜于生育。一般而言,有蛋白尿而无高血压、肾功能(肌酐、尿素氮)无显著不全的,可以妊娠;肾病已有高血压和肾功能显著不全者不宜妊娠,特别是肌酐>3毫克/100毫升或尿素氮>30毫克/100毫升者,若已妊娠宜在孕3月内及时作人工流产术终止妊娠。
2.慢性肾炎病人妊娠期,应使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治疗,力争病情稳定、避免发生妊高征,并严密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变化。若肾功能不断恶化,应终止妊娠。对胎儿的预后,高血压的水平是关键,血压越高,胎儿死亡率越大。
3.慢性肾炎合并妊娠者,须注意加强营养,以高蛋白低脂肪食谱为宜;但若肾功能(尿素氮、肌酐)相当差,则应控制蛋白摄入量;若有水肿应限制纳盐和水的摄入。
4.慢性肾炎孕妇在妊娠后半期应住院治疗(病情严重者随时住院),以便密切观察肾功能的改变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处理,力争能得活婴和母亲安全。
5.如果孕期内发展到尿毒症或肾功能衰竭,则以挽救母亲生命为主,病人要配合医生的治疗,注意限制每天食盐和水的入量,食谱不要高蛋白、高脂肪,注意纠正贫血、预防感染以及及时终止妊娠。
6.慢性肾炎妊娠在产后要加强随访(血压、肾功能指标等),认真治疗疾病。
7.产后哺乳问题。一般可以喂哺。病情严重(如肾功能中度以上损害者,血压>21.3/14.6千帕(>160/110毫米汞柱)的母亲不宜自己哺乳。
怀孕两个月不能吃什么东西 甲鱼
虽然甲鱼具有滋阴益肾的功效,但是甲鱼性味咸寒,有着较强的通血络、散瘀块作用,因而有一定堕胎之弊,尤其是鳖甲的堕胎之力比鳖肉更强。妊娠合并慢性肾炎、肝硬化、肝炎的孕妇吃甲鱼,还有可能诱发肝昏迷。所以,怀孕两个月不能吃甲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