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老人不婚同居隐患多
丧偶老人不婚同居隐患多
近年来,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丧偶老年人数量都呈现增长趋势,这意味着,老年人再婚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但老年人苛刻的择偶条件以及财产继承、婚后生活容忍度低等因素造成了老年人难再婚。面对再婚所带来的感情与亲情的两难选择,不少老年人选择了不婚同居。
丧偶老人选择不婚同居实属无奈,但是结婚也好,同居也罢,基础是感情。可有些老年人把再婚只当作找一个依靠或保姆,态度草率,双方没有充分了解,没有感情基础,这样的婚姻很难长久。某地老年人相亲市场上甚至流行着“十对再婚离八九”的说法,没有办法,老人只能选择同居。另外,子女的不支持是老人不婚同居的另一个原因。多数子女认为,父母年纪大了再结婚有失面子,并且父母再婚后的存款、房产等存在不少的变数。当然,也有子女担心父母是否能够找到与之真心相处的另一半。
但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婚姻”一定会后患无穷。首先,感情基础不牢的同居状态,男女双方难免有防备心态,也少不了互相猜疑,这样不能坦诚相待的日子想过好比较难。其次,同居看似不存在多少经济问题,但时间一长,不管是日常开销,还是生病住院需要的大笔支出等,双方拿多少钱合适都是个头疼的问题,遇上斤斤计较的人,很容易因为金钱问题而散伙。再次,子女不支持,老人今后的居住、养老都得不到切实的保障。最后,没有婚姻的制约,“聚散”太过随便,也会留下不少后遗症。
老年人再婚不仅有利于身心健康,更能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呼吁子女能理解老人再婚的合理要求;另一方面,单身老人也要摆正择偶心态,选择另一半时多从是否有共同语言出发,不要光想着对方的财产、外貌。选择不婚同居隐患多,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原本想“伴老”的结果也容易变成“绊老”。
老人再婚 九成不能如愿
老龄化社会到来,丧偶或离异老人日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我国丧偶老人占老年人口的27%左右(约4748万人),对他们来说,是勇敢再婚,还是孤独终老,关乎晚年幸福。
一项调查表明,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其中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九成不能如愿。为何再婚这么少,丧偶老人该怎么把握住自己的幸福?
从法律角度来说,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然而现实中老年人婚姻,往往需要面对子女的阻挠和舆论的压力。
综合来看,子女干涉老人再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怕老人给自己丢脸,二是财产问题。很多子女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这不但在法律上找不到支持,在伦理上也是不孝顺的。
除了子女的干涉,还有出于对舆论、情感等方面的顾虑,使得不少想要再婚的老人最后无奈地选择了隐婚,也就是“搭伙住”,而不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但这种情况有隐患存在,在一些财产的分割上很容易发生纠纷,尤其在老年人突然离世时。
即便不能领取结婚证,老人在隐婚时也应尽量对各自的财产和婚后的财产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对一些家庭事务也做好约定,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防万一。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想要再婚的老人都该大胆迈出这一步,自己把握晚年的幸福。只要有再婚的愿望,就勇敢地面对自己真实的感情,和子女沟通。在这些方面和儿女达成共识,再婚的好处一是对自己身心健康有益,二是可以减轻儿女的经济及陪伴负担。
对大多数想隐婚的人来说,他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个互相照顾、陪伴、说话的人。所以建议决定再婚的老人,在伴侣的选择上要理智和慎重,健康状况是需要考虑的第一要素,如果自己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就尽量找一个身体状况比自己好一点的人;二是生活习惯不能差异太大。如果对方能够和自己志趣相投,有共同的话题和爱好,更适宜走到一起。事实上,很多再婚老人走到一起以后,不仅精神更好了,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
老年人再婚时,要慎重对待两个问题,首先明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双方子女的赡养义务明确。其次是财产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进行财产约定,书面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如各自婚前财产及各自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在老人去世后,由各自子女继承,双方均不继承对方财产等;第二,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合法处理个人遗产。
老年人心里特点
1.孤独
人到老年,如果还能有一位相知相伴、不离不弃的至亲陪在左右,那该是无比幸福的一件事。然而,高龄老人丧偶事件是在所难免,对于老年人心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随之而来的心理孤独感,更是让丧偶老人在短时间里出现明显的衰老、精神崩溃,甚至不久也会亡故。据统计,丧偶老人的死亡率,是一般老年人死亡率的7倍。
2.恐惧
老年人看到自己同龄的朋友、同事一个个相继离开了人世,觉得自己也要不久于人世,就会产生心理上的恐惧感,以致惶惶不可终日。这样一来,非但于事无补,反而加快了死亡的步伐。观世间的高龄老人,虽然长寿的原因很多,但至少有一点已经证实,那就是长寿者大多性格开朗、豁达大度、情绪乐观、心理健康。
3.折腾
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明显衰退,如肌肉萎缩,骨质疏松。但是,有不少老年人存在一种“折腾”心理,认为“这辈子没去过的地方不去看看终身遗憾”啦,什么“这么重大的场合不出席不合适”啦等等,结果勉强参与,容易突发严重健康事件。还有一些高龄的老年人,坚持参加一些不合适的运动,结果导致体力不能承受,出现意外。
4.倔强
老年人心理倔强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有些还表现为性格刚烈、脾气暴躁。这些有着倔强心理的老年人常常是小病不就医,大病乱吃药,一味按自己的意愿以及多年的经验习惯生活着。结果是,有了病不去治,反而与家人、子女发生争执,最后“不治而终”。
独身老人的性心理特征有些什么
(一)丧偶老年人的心理活动特征
丧偶老人的心理变化通常比较剧烈,其心理活动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所有的心理活动集中指向新近的死者。许多人往往痛不欲生,简直到了欲死不能的地步,他们整天涕哭,甚至拒绝死者火化或下葬。
第二阶段,对死者和其他人发怒或带有敌意。这时,死者已离开身边,存留者常常会对着照片中的他(她)生闷气,又迁怒于其他人,很容易无缘无故地和别人争吵。
第三阶段,要求其他人的支持和帮助。由于配偶失去,旧的依恋关系已不复存在,悲伤的情绪开始向他人发泄。他们常常会不顾别人是否愿意听,对一切人诉说自己的不幸,希望得到别人的同情和帮助。
第四阶段,他们已清楚地意识到,配偶已永远地失去了,正常的生活已彻底打乱了,整个心被绝望占据。
第五阶段,他们开始从绝望中撤退,向往正常的生活并开始重新组织新的生活。这一阶段,他们把自己的情感转移到其他人或其它事上去,主动地压抑悲痛的情绪,从表面上看,情绪上完全恢复正常。
上述五个阶段也可分别概括为震惊阶段,情绪波动阶段,孤独感产生阶段,宽慰自我阶段、重建新模式阶段。各阶段长短,因人而异。
总的来说,丧偶的老年人的心理是消极的。
(二)独身老年人的性心理
传统的看法是,人到了老年似乎不应再有性的要求了,性功能也必然一落千丈,尤其是独身丧偶的老年人;很少有人关心他们的性心理状态,从而使许多老人丧偶后,性兴趣,性活动受到严重的压抑。
其实,性是自然本能的表现,无论是什么阶段都存在性的问题。老年人性功能较中年人有所下降,但并不是消失。老年人丧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调适和恢复,这种本能的,又高于本能的情感(性爱和情爱)也会随之恢复。他们渴望性活动,有性兴趣,这是自然的,正常的事,无需大惊小怪。
如何关爱丧偶老人
1、子女要给予更多的关心
对于丧偶老人,子女们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让老年人重新找到对生活的依恋,从而减轻其丧偶的痛苦。
2、避免老人的过度自责
老年人丧偶后,常常会责备自己过去有很多地方对不住自己的老伴儿。这种自责、内疚的心理如果不能及时地调整好,就会影响机体的免疫功能,常诱发其他疾病,导致早衰。
3、转移老人的注意力
经常看到老伴的遗物,睹物恩人,会不断地强化思念之情,加深精神上的痛苦。因此,不妨把一些遗物暂时收起来,将注意力转移到现实和未来的生活中。
4、帮助老人寻找新的生活方式
老伴离开以后,原来的一些生活方式被迫改变,老人很容易陷入孤独寂寞之中。因此,丧偶老人要积极地调整生活方式,培养兴趣爱好,老有所乐,减少对旧生活的眷恋。
5、鼓励老人扩大活动圈
与人多交往,子女可带着老人去旅游,去访亲探友;培养老人新的业余爱好,如养花、种草、集邮、喂养家禽等。还可指导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主动参与社会交际活动。若老人有再婚之念,应给予支持和帮助,使其余生之年重添乐趣,切勿用封建意识横加阻挠。
老年人衰退心理特征
1.人到老年,如果还能有一位相知相伴、不离不弃的至亲陪在左右,那该是无比幸福的一件事。然而,高龄老人丧偶事件是在所难免,对于老年人心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随之而来的心理孤独感,更是让丧偶老人在短时间里出现明显的衰老、精神崩溃,甚至不久也会亡故。据统计,丧偶老人的死亡率,是一般老年人死亡率的7倍。
2.老年人看到自己同龄的朋友、同事一个个相继离开了人世,觉得自己也要不久于人世,就会产生心理上的恐惧感,以致惶惶不可终日。这样一来,非但于事无补,反而加快了死亡的步伐。观世间的高龄老人,虽然长寿的原因很多,但至少有一点已经证实,那就是长寿者大多性格开朗、豁达大度、情绪乐观、心理健康。
3.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明显衰退,如肌肉萎缩,骨质疏松。但是,有不少老年人存在一种“折腾”心理,认为“这辈子没去过的地方不去看看终身遗憾”啦,什么“这么重大的场合不出席不合适”啦等等,结果勉强参与,容易突发严重健康事件。还有一些高龄的老年人,坚持参加一些不合适的运动,结果导致体力不能承受,出现意外。
4.老年人心理倔强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有些还表现为性格刚烈、脾气暴躁。这些有着倔强心理的老年人常常是小病不就医,大病乱吃药,一味按自己的意愿以及多年的经验习惯生活着。结果是,有了病不去治,反而与家人、子女发生争执,最后“不治而终”。
让老人幸福再婚的六大窍门
一、再婚切忌“短平快”
如果双方没有取得共识和理解,并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础就匆忙结合,将会喝下自己酿下的苦酒,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再婚对老年人的体力、精力都是一个严峻考验。
所以应做到:
1、要加强婚前了解,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爱好、文化素养、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组成,尤其是双方子女对老年人再婚的态度。
2、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将双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和双方子女对两位再婚老人应尽的赡养义务明确下来。
3、是考虑财产问题对婚姻生活的影响,应在婚前进行公证,以免婚后发生争执。
二、透过表面知对方
再婚者除财产、儿女等问题之外,彼此健康方面的详细情况是必须了解清楚的。有些老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不是不很了解,在一方患有传染病的情况下,老人之间一旦亲密接触,就有可能因相互传染而患病。结核病通过飞沫即可传染,老年人由于自身抗病能力弱,所以是易感人群,应引起警觉。
三、未婚同居当慎重
据悉,老年再婚的稳定率很低:在天津,老年人再婚后的离婚率高达70%;在上海,老人再婚后的离婚率也高达50%。因此,一些老年人认为,不领证“比较自由”,万一双方“没感觉了”,分手会比较简单。
未婚同居不为法律所认可,其间如果当事双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如果老年人不考虑婚姻,只谈恋爱,那是个人的自由;如果考虑婚姻却未婚同居,则应慎重。
四、自尊是再婚的基础
中老年人再婚,感情基础欠缺,极容易怀旧、彼此猜疑,另外,由于经济因素,你有钱就和你过,没有钱就“拜拜”的现象很普遍,很少有同甘共苦的。中老年人再婚要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这对今后的生活会有保障作用,是必须的,但是不可以因为条件而放弃自尊,要想使自己的晚年真正幸福,就要打好再婚的感情基础。中老年人再婚后还应有意识地发现和欣赏对方,缺乏这一点,互相之间就只剩下彼此利用的价值了。
五、如何向儿女开口讲
老年人再婚,应该与儿女坦诚相见,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与他们在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如果担心子女提出异议,可以慢慢渗透。
老年人时常因为自尊难以启齿,难以坦诚地就此问题与儿女协商,但是,老年人应该处理好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又应该不因此影响与血亲之间的亲密感情。
六、不让“对比”影响再婚
丧偶的老年人再次恋爱时,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拿眼前的对象与过去的老伴相比。
可以避免“对比”的办法:
1、是直面生活,双方在有矛盾时应就事论事,不对过去的事和物做广泛联想。
2、二是改变思维模式,即使遇到不快,也要学会用新人的优点和旧人的缺点相比对。
丧偶老人的性需求怎么解决
1、丧偶老人的性需求怎么解决
自慰或者再婚。
2、老男人需要性生活吗?
中国许多人的观念中,“性”是避而不谈的事情。因为,他们大都认为,人老了,性功能就衰退了,没有性生活很正常。一旦老年人对性表现出兴趣,就很容易被当作“不正常”甚至“变态”。其实,老年人有性的要求和性行为都是正常生理、心理现象。
单身老人“未婚同居”需要谨慎
单身老人未婚同居是否合适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经济纠纷,抱着“合则聚,不合则散”的态度,许多老人都选择“未婚同居”。在他们眼里,婚姻就是一纸文书,没有任何意义,老年人在一起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法律是保护权益的,但法律保护不了人心和爱情。另外,许多老人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养老以及将来一方去世后另一方的赡养问题,会适当照顾儿女感受,担心因性格不合分手时不必要的麻烦等再婚后可能发生的多方面问题,而纷纷选择不婚同居。
对此,某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不仅是物质上的丰足,更需要精神上的关爱,未履行法律手续的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老人再婚期间会取得一些共同财产,如果不领结婚证,这些财产就不能得到保护,如发生借此手段骗钱财,两人生活中出现暴力倾向等问题时,都将无法得到保障。至于财产问题,双方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对将来重病的医疗费、护理费、继承权等进行明确划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