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区别
乙肝患者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区别
乙肝病毒携带者(AsC)是指感染了乙肝病毒(HBV),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肝功能等各项检查正常,1 年内连续随访3 次以上,血清ALT 和AST 均在正常范围,肝组织学检查一般无明显异常的群体。肝组织学检查一般无明显异常的群体。
乙肝患者是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且正在发病,表现出肝脏在受损状态,仅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称为乙肝患者。
两者的区别
感染乙肝病毒并非都需要治疗根据疾病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其中免疫清除期是抗病毒治疗最关键时期。
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又称为免疫耐受期。指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无肝病相关症状和体征,转氨酶基本正常。这一人群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载量很高,HBeAg阳性。此阶段不是抗病毒治疗的时机,但具有传染性,因此,有一些工种,如幼职、军人、餐饮业、野外作业,为限制性工种。但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包括结婚生育等。免疫耐受期患者应每年随访1-2次。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又称为免疫清除期。处于这个时期的患者肝功能异常,ALT高于正常值的2倍,乙肝病毒载量很高,大于105拷贝/ml,这是抗病毒治疗的关键时期。经过正规有效的抗病毒治疗,相当多的患者病情得到控制,乙肝病毒载量明显下降,甚至达到检测不到的水平,实现了e抗原血清转换(e抗原转阴或产生了e抗体),ALT恢复正常。
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又称表面抗原携带期。这类人群肝功能和乙肝病毒载量正常,HBsAg阳性,HBeAg阴性或者e抗体(HBeAb)阳性。处于此期的患者基本没有传染性,但还存在病情反复的可能,故应该定期随访。
什么人要打乙肝疫苗 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与乙肝患者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接触的人群需要注射乙肝疫苗,如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家庭接触者、性接触者或者其他接触者应当注射乙肝疫苗。
乙肝病毒携带者与乙肝患者应区别对待
乙肝在中国相当普遍,全国约有10%人口被乙肝病毒侵扰。在这庞大的人群中,有绝大多数的人应该不能看作是乙肝患者,严格来说他们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是机体存在乙肝病毒,但肝功能检查正常,可以正常工作和学习,对生活也没有任何的影响。
所以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与乙肝患者应该区别对待。现在中国有关部门已经出示一系列的保护乙肝携带者的政策,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利。另外还明确指出乙肝携带者不是乙肝患者。中国将要取消入学及就业对乙肝携带者的限制。对这一问题,各界正在研究讨论,希望能够达成共识,更好地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各项权益。
乙肝患者为什么容易患上肝癌呢
乙肝病毒携带者会恶化吗?很多人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且无任何症状,不会发生癌变。有资料透露仅2003年上半年新增乙肝病毒感染人数就达265 万人,较前一年同期增长21.37%。乙肝的传染途径,在这些肝炎病毒携带者中,慢性乙肝患者近4000万人,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和肝癌,每年因此而致死人数高达300多万。它已成为威胁我国人民健康的一个重要疾病。
在在乙肝病毒感染历程中,随着机体免疫功能的变化,肝脏也有着不同程度的损伤,尤其在劳累、喝酒、生气及患有其他疾病时,肝脏受损更为多见。同时,乙肝的起病隐匿,有时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发展为慢性乙肝,甚至为肝硬化或肝癌。
据临床研究发现,大约有25%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会在某一时期发病,慢性乙肝几乎都是从乙肝病毒携带者发展而来。10%-30%慢性乙肝患者5年内可发展为肝硬化。并且人体内携带乙肝病毒量越大,时间越长,病人发展为肝硬化的机会越大。尤其是四十岁以上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即使肝功能正常,肝脏B超检查未见异常者,经肝组织穿刺活检发现大约50%的肝脏有病变,其中有31%的肝脏受损明显,13%的肝脏为肝硬化。因此,中年乙肝病毒携带者要警惕病情恶化。
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能掉以轻心,只要感染了乙肝病毒的患者,都要注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肝护肝,都要注意定期检查,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症状表现时都要及时的到医院对症进行治疗。另外,乙肝病毒携带者也要特别留意观察是否有病情恶化的症状。
乙肝病毒携带者病情恶化的症状有哪些呢?
1、肝区疼痛。有半数以上病人以此为首发症状,多为持续性钝痛、刺痛或胀痛。
2、全身和消化道症状。早期常不易引起注意,主要表现为乏力、消瘦、食欲减退、腹胀等。部分病人可伴有恶心、呕吐、发热、腹泻等症状。晚期则出现贫血、黄疸、腹水、下肢浮肿、皮下出血及恶病质等。
3、肝肿大。为中、晚期肝癌最常见的主要体征。在不少情况下,肝肿大或肝区肿块是病人自己偶然扪及而成为肝癌的首发症状的。
专家建议乙肝病毒携带者要随时留意是否有恶化的症状,定时到医院检查。尤其针对四十岁以上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HBV-DNA阳性,无论肝功能是否异常,都应该积极治疗,对四十岁以上有肝癌家族史者,视为肝癌高危人群,迫切需要抗病毒及免疫调节治疗。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知道了乙肝患者比普通人更容易患肝癌,因此乙肝患者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改善自己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减少脂肪类食物的摄入,坚决戒酒,同时保持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自己寻找生活的乐趣,放松心情,减少生活的压力,维护健康的身体。
乙肝病毒携带者分为哪几种情况
一、健康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部分人为健康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经多次反复化验肝功能均属正常,无任何症状体征,甚至作肝活检时亦未见病理损害,肝组织结构完整。可以照常工作生活,大部分预后良好,经过一段时间后,随着机体自身免疫状态的改善可以自然转阴。
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乙肝病毒携带者曾今感染过乙肝病毒或者有过肝炎的隐匿性肝炎,因其临床症状和肝脏损害轻微且很快痊愈,仅表现为病后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状态。对这一类无症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可以每3个月复查一次肝功能,及时了解有无肝损害,若有肝损则应及时治疗即可。
三、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患者:另外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肝活检病理诊断为慢性迁延性肝炎、慢性活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什么意思 正确对待HBV携带者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患者,病毒不会通过正常的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播,我们应该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正确的认识对待。
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了不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餐具的餐饮业,不能担任托幼机构的保育员、手术治疗科室的医务人员和特殊兵种人员之后,其他工作都不应该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除了有关餐饮、保育或上述相关专业的专科院校和特种新兵入伍不宜报考外,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该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入学资格,享有平等学习的机会和权利,院校不应该以此为借口,阻止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学习。
乙肝病毒携带者有权进行婚配,并且进行详细的婚检,如果另一方肝功能正常,核心抗体呈阳性可以结婚,如果核心抗体呈阴性要注射乙肝疫苗,待身体产生保护性抗体后再结婚。而想要生育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妇女一定要注意进行身体评估,在医生的指导下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成长。
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的区别
病毒携带是一种感染状态,感染了乙肝病毒,但没有表现出临床症状,具体可分为健康携带和慢性携带。
乙肝患者是指感染了乙肝病毒并有临床表现,如厌食(尤其是油腻的食品)、腹胀、腹痛、小便颜色黄、大便颜色呈白瓷土色,部分患者可出现黄疸(如脸色发黄、巩膜发黄等)和肝脏肿大等,检查肝功能可有转氨酶升高。
乙肝携带者和乙肝患者都有一定的传染性,但由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可能本身并不知道自己是携带者,因而作为传染源其流行病学意义更大,更容易传染给其他人。
遏制乙肝歧视
在关于乙肝治疗和传染方面的调查数据当中,不太清楚乙肝是否可以治愈的人占20.4%; 认为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共餐会感染病毒的占30.3%;7.4%的人认为是不跟乙肝病毒携带者亲密接触才能切断乙肝传播。专家认为,这些数据反映出我国大部分群众对乙肝预防和治疗存在着大量误区。目前我国对于乙肝治疗信息的传播管理十分混乱,医疗机构通过电台、报章杂志、网络等进行不科学宣传的情况十分严重,乙肝病毒携带者及其家人对信息的接收没有足够的甄别能力。再者,关于乙肝的社会公益宣传非常少,大众对于乙肝的预防治疗缺乏正确认识,由此而来的不当观念便形成歧视。
从健康群体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保护个人健康隐私的反应可以看出歧视的严重性。当被调查者发现身边的朋友、同事隐瞒自己是乙肝患者的事实时,16.2%的人会选择告诉身边的人注意一点;8.4%的人则要看跟乙肝患者的交情而定;而觉得这种隐瞒事实的行为太自私,让人感到很气愤的占了 12.7%;更有1.8%的人会立刻把这件事广而告之,让大家都躲着他。
将患者信息告知他人是一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而对患者保护个人健康隐私感到气愤甚至广而告之的行为更是一种无知举动。非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该认识到,乙肝患者保护个人健康信息是完全合理的行为,患者并无责任和义务向任何人交代个人健康隐私;更应该认识到侵犯他人隐私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这种不当情绪最终也就形成对乙肝患者群体的歧视,令乙肝患者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调查数据表明,接近三成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会逃避正常社交活动,这主要源于患者有着自身可能成为传染源的罪疚感。无论是乙肝患者抑或其他病患者,都和正常人一样应该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利和享受生活的权利。在专家们与许多其他国家地区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朋友交流的过程当中发现,美国、印尼、香港等许多国家地区都不存在社交活动回避的情况。
对于乙肝歧视现状的认识,患者和非患者投票所得数据有明显的差别。99%乙肝病毒携带者认为歧视在我国普遍存在,而超过五成的非乙肝病毒携带者则认为歧视情况并不存在。专家分析认为,乙肝歧视隐藏在冰山之下,每一位携带者受到歧视的时候宁可沉默,都不愿意倾诉和发出声音,于是除了携带者本身,别人就不知道歧视的存在。而现实当中,也只有真正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才切身感受到歧视的存在,非携带者对乙肝歧视的普遍性认知不足,正是因为其不会承受切肤之痛所致。凡此种种,无不反映出大众对乙肝疾病认知的缺乏,乃至对乙肝歧视认知的缺乏。
政策法规之痛
由于政策法规的不完善,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受教育、劳动就业、婚检三个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在乙肝病毒携带者中,通过入学和入职体检发现自己感染乙肝病毒的,占总投票数的50.5%;通过“常规体检”和“婚检”发现的各占23.7%、3.6%;而“从小就知道自己感染”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各占总投票人数的14.5%和7.7%。
超过五成乙肝病毒携带者是通过入职入学体检的形式获知患病情况的,而强制婚检的取消是从2003年开始执行的,因此可以确定通过强制体检这一形式获知乙肝病情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超过五成以上。
小三阳会不会遗传给胎儿
“小三阳”是指表面抗原、E抗体和核心抗体检测均是阳性。“大三阳”和它的区别是前者E抗原阳性。通常是由“大三阳”转变而来,是人体针对E抗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免疫力。一般认为“小三阳”的传染性较小。但小三阳患者的情况并不比大三阳简单;真正决定患者病情轻重的是乙肝病毒DNA、 肝功能和临床症状。大致有下面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一小部分“小三阳”患者,其乙肝病毒DNA仍然阳性,提示病毒复制仍然活跃,且有可能是乙肝病毒发生变异的结果,患者的病情可能较重和发展更快,应加以注意。第二种情况,无论患者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如果肝功能正常,又没有明显的症状,都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不能诊断为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大多数人是在婴幼儿时期感染乙肝病毒,由于当时机体免疫系统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无力清除病毒,容忍乙肝病毒与其长期和平共处,而成为携带者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和肝炎有什么区别
这里应该有两个概念,不要混淆掉:一个是乙肝患者。一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既有两对半是小三阳或大三阳(即便是只检测到HbsAg阳性),而肝功能又不正常者,那就是乙肝患者。而单是两对半不正常,肝功能正常的人,就不能算是患者,只能说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目前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人数众多,大约有接近一亿。而患者只有其十分之一左右。
也就是说,乙肝病毒感染后的形式,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人是处于健康携带病毒者,另有百分之十左右的人成为了乙肝患者。
感染乙肝病毒后成为了乙肝患者,主要的是感染者自身的免疫情况出现了问题所至,感染者中有少部分人因为自身的免疫情况不佳,于是从病毒携带者发展成为了患者。
大多数人感染后并不会导致肝脏疾病的发生。其中有许多是一过性的携带者,由于自身免疫系统的完整性而很快清除了感染的病毒。也有不少的人,自身免疫系统比较完整,没有大的缺陷。当病毒进入肝细胞后,靠自身的顽强的抵抗力与病毒进行着漫长的和平共处式的拉锯战,经过许多时间,甚至是许多年,最终把病毒赶出了体内。上述两种感染者最后都自己产生了表面抗体。这种感染后自己产生的抗体,会比接种乙肝疫苗产生的抗体要持久得多。当然,也有另一部分人,终身与乙肝病毒为伍,因为各种原因,自身的免疫力达不到彻底清除病毒的能力,但也不至于让病毒复制到发病的阶段。于是成为了终身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三部分人都不能称其为乙肝患者。
从疾病的意义上来说,只有患者是必须进行治疗的。而病毒携带者,因为肝脏本身是健康的,只是在细胞内携带着病毒,而当今我们又没有可以象杀灭细菌一样的来杀灭病毒的药物。那么从何处着手治疗呢?无论是短期的携带者,长期的携带者,或者终身的携带者,当肝功能完好的情况下,试图去做什么呢?试图去改变病毒的携带状况?那么,我会告诉你,这很危险。在真正意义上的杀灭病毒的药物没有生产出来之前,其他的似是而非的所谓阳转阴的药物都没有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在临床中,有许多健康的病毒携带者,本来不会有什么事,结果因为长期用了许多所谓的转阴药物,让肝脏增加了负担,而导致了肝功能的损害,再加上原本的病毒丝毫没有被药物所清除,在药物损害肝脏的同时,病毒便乘虚而入,把携带者拖入了患者的队伍。所以,从治疗疾病的意义上来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病人,在肝功能没有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去做各种各样的治疗,那是不明智的。
病毒性肝炎传染途径有哪些
1、甲肝、戊肝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传染:
(1) 食用、饮用过被肝炎病毒污染过的食物、水;
(2) 与肝炎病毒携带者有过密切的接触。
2、乙肝、丙肝、丁肝主要是由以下途径传染的:
(1) 血源性传播:输入被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制品,接受器官移植;
(2) 医源性传播:使用过被污染的注射品、针头、内窥镜及其它医用器具;
(3) 母婴传播:如果婴儿的母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能通过胎盘传播(宫内传播),或在孕妇分娩时从产道传播(围产期传播)。
(4) 密切接触传播:同乙肝患者共用牙刷、剃须刀以及密切接触;
(5) 性接触传播:乙肝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都可能含有乙肝病毒,性乱交、同性恋性接触及夫妻之间性生活未采取防护措施都可能造成病毒的传播。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你已经知道病毒性肝炎传染途径有哪些了吧!对于由不同病毒感染引起的病毒性肝炎,其途径不同,但是一定要谨记,当你的身边有人是病毒性肝炎,一定要小心以上的接触方式,避免传染,如果不慎通过以上途径接触到,应及时到医院检查。
小三阳孕妇传染给胎儿吗
小三阳”是指表面抗原、E抗体和核心抗体检测均是阳性。“大三阳”和它的区别是前者E抗原阳性。通常是由“大三阳”转变而来,是人体针对E抗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免疫力。一般认为“小三阳”的传染性较小。但小三阳患者的情况并不比大三阳简单;真正决定患者病情轻重的是乙肝病毒DNA、 肝功能和临床症状。大致有下面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一小部分“小三阳”患者,其乙肝病毒DNA仍然阳性,提示病毒复制仍然活跃,且有可能是乙肝病毒发生变异的结果,患者的病情可能较重和发展更快,应加以注意。第二种情况,无论患者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如果肝功能正常,又没有明显的症状,都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不能诊断为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大多数人是在婴幼儿时期感染乙肝病毒,由于当时机体免疫系统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无力清除病毒,容忍乙肝病毒与其长期和平共处,而成为携带者的。第三种情况,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如果肝功能反复出现异常,或伴有临床症状,或有肝脾肿大等,则应该判定为乙肝患者,需要积极治疗,以尽快控制活动性肝病。
经研究证实,孕妇HBsAg、“乙肝”e抗原同时阳性,几乎100%可传染新生儿,且大多成为慢性携带者。这时,最好休息治疗,待“乙肝”病毒 e抗原、HBV-DNA转阴后再怀孕为好。这时,最好休息治疗,待“乙肝”病毒e抗原、HBV-DNA转阴后再怀孕为好。此外,肝炎的急性期和肝炎后肝硬化不能怀孕生育,慢性乙型肝炎也不宜怀孕,这是为了母亲健康,同时也避免怀孕后将病毒传染给胎儿。